【編輯本段】什麽是考勤卡?
報到證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它由教育部印制,由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發放。只有列入國家就業計劃的畢業生持有。是用人單位安排畢業生工作、轉移畢業生人事檔案和戶口的有效憑證。壹人只能發放壹張註冊卡,其他部門印制或發放的註冊卡無效。
報到證必須妥善保管,塗改、撕毀的報到證壹律作廢。報到證遺失的,由畢業生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報省級畢業生就業部門批準後補辦。畢業生離校時有登記卡。有些畢業生沒有和單位簽約,認為自己沒有報到證,但實際上這些學生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送到了所在省市的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並提醒不要忘記領取報到證。
登記卡制度沿用了很多年,直到今天。目前在人才市場上,壹些個體企業和外資企業表示不需要畢業生報到證,但是對學生負責的用人單位要高度重視報到證;作為國內普通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在現有體制下,報到證的作用肯定會影響妳畢業後的生活。
[編輯本段]登記卡的作用
1,報到證是教育部門正式發給畢業生的憑證;
2.報到證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的憑證。用報到證報到後,可以計算工齡;
3.報到證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書面證明;
4.登記卡是任何法律人才中心和檔案管理機構接收畢業生檔案的憑證;
5.報到證是用人單位為畢業生辦理落戶和接收檔案的重要憑證和依據;
6.報到證證明持證畢業生是列入國家統壹招生計劃的學生;
7.報到證是畢業生的幹部身份證明。如果沒有報到證,畢業生將失去幹部身份,成為社會工作者(工人編制);而且人才中心不能接收畢業生檔案。按照我國現行的人事管理規定,人事局管幹部(檔案壹般放在人才中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工人(檔案壹般放在職業介紹機構)。
[編輯此段]就業登記證相關問答
1.就業登記證的作用是什麽?
答:就業報到證是普通高校畢業生持有的有效證件。用人單位和省屬學校以就業報到證為據轉移畢業生檔案,畢業生憑就業報到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遷移手續。《就業報到證》只能由壹人簽發,由省內大中型專業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簽發。
2.就業報到證的派遣原理是什麽(即就業報到證開給什麽單位)?
答:就業報到證的發放原則是:
在湘省屬和中央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直接送到接收單位。
到市州所屬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由所在單位送到市州教育局畢業生就業辦公室。接收單位的名稱應在備註欄中註明。
到省外單位就業的畢業生,原則上按接收單位所在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準確確定就業報告的接收單位。
畢業時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為本省畢業生。本人要求回盛源市、州選擇工作的,可寄回盛源市、州教育局,並在就業報到證備註欄註明“本人申請回盛源市自主選擇工作”。
為外省畢業生的學生,畢業時已落實就業單位,要求回原籍擇業的,由學生所在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送回。
畢業生就業滿兩年仍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省教育廳就業主管部門還將辦理就業登記證,並將畢業生送回原籍自主擇業。
3.辦理就業報到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有什麽要求?
答:(1)可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協議辦理。用人單位無權接收檔案的,須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簽字(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簽字);用人單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到當地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內簽字);
(2)可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此外,還需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簽訂聘用協議,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簽訂就業協議後,應帶到省學校就業指導中心;
(3)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在原籍家鄉申請自主創業的,應提供書面申請。
4.憑就業協議辦理就業登記證是什麽程序?
答案:(1)畢業生在就業協議上填寫基本信息;
(2)畢業生所在分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填寫推薦書並蓋章;
(3)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畢業生簽字,並填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4)畢業生所在分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登記備案;
(5)將就業協議書交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審核並出具介紹信;
(6)畢業生憑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介紹信、畢業證書(原件)、就業援助函到省屬高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就業報到證。
5.《就業報到證》的註冊有時間限制嗎?
答:就業報到證的註冊期為壹個月(自註冊證簽發之日起計算)。畢業生及時收到後未按時到單位報到,後果自負。(根據我個人經驗,河北省登記卡的期限是兩年,所以請註意!)
6.畢業生不慎丟失就業報到證。補辦的時候他們要辦理什麽手續?
答:畢業生遺失就業報到證需要補辦的,應在省日報社聲明作廢,並寫出報告。用人單位出具證明,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簽署意見,然後到湖南省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7.該畢業生與某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辦理了就業報到證,但後來不想在該單位工作,另尋用人單位。他應該如何辦理調任手續?
答:只需向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我的申請報告;
分校(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
原用人單位意見;
新雇主的接受函;
畢業證原件;
就業登記證原件;
原大學生信息咨詢就業指導中心收取壹定的改派費。
[編輯此段]高校畢業生報到證工本費
比如:
廣東省物價局
關於調整高校畢業生就業登記卡收費標準的復函
粵[2001]第157號
省教育廳:
妳廳《關於提高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收費標準的函》(粵教畢〔2000〕3號)收悉。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批復如下:
壹是高校畢業生報到證工本費收費標準由每證3元調整為6元,發放相關表格不再另行收費。
二、請通知有關收費單位到當地物價部門換發《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使用財政部門統壹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改派”是學校上報就業計劃,主管部門發放報到證後,畢業生在正式向用人單位報到前,調整單位和地區的做法。根據相關規定,調劑改派應在畢業生首次離校之日起3個月內進行,超過時間不予受理。所以申請改派的畢業生要註意申請學校的時限。
為維護就業計劃的嚴肅性,保證協議簽訂後各方的權益,原則上不允許畢業生再分配。如遇特殊情況,畢業生需提出書面申請,經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同意並報主管部門批準後,方可調整整改學校。北京規定,改派是不允許進京的。
“調任”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用人單位之間調劑的,由當地畢業生調配主管部門審批並辦理調劑手續;
(2)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調整的,由學校報請上級審批後下達調整計劃,按調整計劃辦理改派手續;
(3)畢業生需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改派手續,逾期不再辦理相關調劑改派手續。畢業生就業後的調整,按照在職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
改派是指學校上報就業計劃,上級部門發放報到證後,調整就業單位的做法。根據相關規定,調整改派應在畢業生離校之日起壹年內進行,超過時間不予受理。
重新分配有兩種情況:
●省、自治區、直轄市用人單位之間調劑的,由當地畢業生調配主管部門審批並辦理改派手續;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調整的,由學校報上級審批,審批後辦理改派手續。
第壹步:在招生就業辦公室申請壹張新的登記卡。
應提供以下材料:
1、報到證原件、戶籍證明(應屆畢業生出具的戶籍協議書);
2.聘用協議、錄取通知書或合同(錄取通知書或合同必須附有空白協議,空白協議如有遺失,必須出具書面承諾:承諾因遺失原協議或與其他單位簽訂原協議而造成的壹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3.原單位解除協議函(僅針對違約畢業生)。
第二步:去省教育廳審核蓋章。
到省教育廳審核蓋章,並提供以下材料:
1,招生就業處新發放的報到證;
2.由招生和就業辦公室出具的調任申請報告。
3.註冊卡原件。
第三步:將文件轉發到學校檔案館。
需提供的材料:
由省教育廳蓋章的報到證(即安百裏《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通知書》)轉寄至學校檔案館,並告知詳細轉寄地址。
註:檔案未留校的畢業生可以省略這壹步,但必須出具書面保證,保證改派涉及的檔案問題自行解決。
第四步:去武侯登記中心變更戶口。
需要提供的材料:原戶籍證明、新登記證明。
註:戶口、檔案留校的畢業生,須到學校保衛處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將戶口遷入武侯辦證中心。
學校根據畢業生簽訂的就業協議,形成建議就業計劃和派遣計劃。已簽訂就業協議並完善相關手續的畢業生,送本單位或本單位主管部門;未簽訂就業協議或已簽訂就業協議但相關手續不完善的畢業生,送到學生所在的畢業生就業部門(見下表)。
省份和地區
調度單位
北京
北京市人事局
天津
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河北省
河北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山西省
山西省教育廳
內蒙古
內蒙古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遼寧省
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吉林省
吉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教育廳
江蘇省
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浙江省
浙江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安徽省
安徽省教育廳
福建省
福建省人事廳
江西省
江西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山東省
學生所在市州的就業主管部門。
河南省
河南省大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服務指導中心
湖北省
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湖南省
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廣東省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廣西
廣西大學生就業服務中心
海南省
海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重慶
重慶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四川省
學生所在市州的就業主管部門。
貴州省
學生所在市州的就業主管部門。
雲南省
學生所在市州的就業主管部門。
西藏
西藏自治區人事廳
陜西
學生所在市州的就業主管部門。
甘肅省
甘肅省人事廳
青海省
青海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寧夏
寧夏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新疆
新疆自治區人事廳
第五步:向簽約單位匯報。
應提供以下材料:
新到卡;新賬戶轉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