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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南京高考咨詢會

南京藝術學院2008年本科招生簡章

第壹,招生規模

2008年南京藝術學院計劃在全國招收全日制本科新生1860人,全院最終招生計劃以上級批準為準。

二、申請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允許報考:①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標準,同時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專業體檢要求;(3)具有同等學力的普通高中或中等專業藝術學校畢業生;④軍區政治部批準的現役軍人。

2.下列人員不能報考:①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學生;應屆畢業生以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生;(三)因觸犯刑法被追訴或者正在服刑的;(4)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責令休學未滿壹年者(自處分之日起至註冊之日止)。

3、部分專業身體要求:①音樂表演(聲樂、流行音樂演唱)專業要求:發聲器官無疾病,聽覺器官無疾病;器樂演奏專業要求:聽覺器官無疾病;(二)表演與播音主持專業要求: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吐字清晰,發聲器官無疾病,專業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3)服裝展示專業要求:男性身高1.80m以上,女性身高1.70m以上,如專業特別優秀,條件可適當放寬;(4)舞蹈表演專業要求: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專業特別優秀的,條件可適當放寬;⑤錄音藝術專業要求聽覺器官無疾病。

三、應用要求

1.本人親自舉報,不接受來信和他人舉報;

2.報名費:20元,初試費100元,復試費100元,三試費100元。初審合格者,辦理復試手續。初試和復試合並的專業,壹次性考試費為150元;

3、同壹教學單位、同壹專業和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相同,不得重復。有重復申請的,考試成績最低;

4.報考南京藝術學院單招專業的江蘇省考生,必須按照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在校內考點參加報名考試。在校外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無效。

5.報考南京藝術學院美術與設計專業的山東省考生,須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到青島考點或學院內考點參加報名考試。在其他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無效;

6.外省考生未取得考生所在地的考生編號。請最遲於2007年2月30日前將考生編號送至南京藝術學院招生辦。

7.報名提交材料:①提交所在省(市)招生部門出具的《報名證明》及其復印件(驗原件,交復印件);(2)提交身份證原件(核對原件,提交復印件)。遺失或未辦理的,需提供臨時身份證或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需貼本人近期照片,照片上加蓋公章);③另外準備本人壹寸免冠黑白證件照3張,同底片。

四、錄取方式

學院根據考生的文化和專業成績,綜合衡量其德、智、體,擇優錄取。5月份以後,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站查詢錄取方式及相關信息。

動詞 (verb的縮寫)優秀記錄政策

1.專業成績合格,文化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第壹誌願填報南京藝術學院的考生,優先錄取;

2.第1名專業為音樂表演(歌唱、鍵盤演奏、管弦樂打擊樂演奏、中國音樂劇演奏、流行音樂演唱、流行音樂演奏、舞臺音樂劇)、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的考生,誌願填報南京藝術學院為第壹考生,可降低文化分數線10分。

3.被南京藝術學院認定舞蹈表演、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鍵盤樂器表演、管弦樂打擊樂器表演、中國樂器表演)成績為“優秀”的考生,優先選擇填報南京藝術學院,文化成績降低50分。

不及物動詞相關解釋

1.4月15日前,學院將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送《南京藝術學院專業合格通知書》、《學費標準》、《我校專業誌願反饋表》等材料。4月15後,不合格考生可通過南京藝術學院招生網站查詢專業測試成績。

2.收到南京藝術學院職業資格認定通知書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考,按時在當地填報誌願。

3.各專業招生人數以上級批準為準,外省招生人數不分省。錄取時,會根據學生情況適當增加部分專業的招生人數。

4.招生專業教育層次為本科,除雕塑專業為5年外,其他專業計劃學制為4年。

5.高等教育是非義務教育,所有學生都必須付費。2008年新生學費按江蘇省物價部門規定執行,待上級部門文件下發後向社會公布。請在填報誌願時壹定要核對清楚,根據自己的能力填報誌願。

6.學校設立了壹些獎學金來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家庭困難的同學可以報考勤工儉學崗位;貧困學生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以上具體規定可在我院學生處網站查詢,網址為/xsc/。

7.新生入學後,我校將根據國家招生規定和體檢標準進行全面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壹經查出,取消其報考資格,退回原單位或地區。

8.優秀考生(簡稱“優秀生”)的選拔方式及詳細招生信息可在我院招生辦網站查詢。郵購宣傳冊可通過郵局匯款至南京藝術學院招生辦,每本10元。請在匯款附言中註明回郵地址、郵編和收款人姓名。

9.我校招生信息以本簡章和我校招生網站公布的信息為準。對於未在我院網站及宣傳資料上公布的南京藝術學院招生信息,我院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華僑和港、澳、臺考生報考。

報考南京藝術學院的華僑、港澳臺考生必須參加南京藝術學院專業考試,報名和專業考試辦法與內地考生相同。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憑《南京藝術學院專業資格通知書》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組織的文化課聯考。錄取方式與內地考生相同。

八、外國留學生申請。

外國考生報考我校,請咨詢我校外事部門。聯系電話:025-83498024 83498038。

學院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號。

郵政編碼:210013

電話:(025)83498055 83498382

學校網址:/

招生網站:/zsb/

參考資料:

/b568530/d607248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