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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2019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保證高等學校順利招生,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全稱: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

第四條學院GB代碼:14363。

第五條學院地址:廣東東莞厚街鎮教育園區學府路,郵編523960。

第六條辦學層次:大專(高職)。

第七條辦學性質:民辦高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院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認證:根據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業(結業)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業證書,並提交廣東省教育廳進行電子註冊。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證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結業)證書。

第三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十壹條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關於招生工作的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和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是高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制定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學院(高職)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院應成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並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小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和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各專業對學院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廣東錄取批次:第三批B線專業和高職院校?3+證書?批量;外省錄取批次詳見當地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的規定?學校負責招生和監管?錄取制度,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辦的有關政策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指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內,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理科、藝術3+?證書?班級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根據學生情況確定投入比例,投入比例壹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將根據學生情況在此比例內進行適當調整。省外學生按原籍省招生水平和投檔比例招生。

第十九條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將根據考生意願和學院確定的錄取原則,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要求的前提下,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按專業錄取?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錄取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在第壹專業誌願滿的情況下,考生在第二專業誌願錄取,以此類推,不設置專業誌願級差。高考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高分者。

第二十壹條考生專業誌願全部未被錄取時,如遇專業調劑,根據考生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缺的專業錄取,否則,予以辭退。

第二十二條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言考生請慎重申請。

第二十三條美術類專業評分時,按照考生文化成績的40%和考生技術成績的60%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四條在廣東省,報考我院文理科的考生必須在三次學業水平考試中取得等級成績,且其中至少有壹次達到C級以上;報考我院美術專業的考生,三次學業水平測試至少有兩次成績為D及以上;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名)相同時,可優先考慮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錄取專業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學習過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學院在省招生辦公示的《普通高等學校照顧性加分考生資格》中認可加分項目。符合國家和省級招生辦公布的優秀錄取條件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在學院優先錄取。

第六章入學體檢標準

第二十六條我院錄取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辦公廳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衛生部[2003]3號、教學廳[2065 438+0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殘疾考生,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的,正常錄取。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後,學院將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其進行身體健康復查。體檢不符合要求或經復查不適合所報專業者,轉專業或取消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學生學費和住宿費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和廣東省物價局的有關文件執行。學費標準:服裝設計、工業設計、藝術設計、室內裝飾設計:15000元/年;中外信用認可類(商務英語專業、商業企業管理專業、會計專業)18800元/年;港澳臺合作學分互認類(烹飪技術與營養、電子信息工程技術)1.75萬元/年,港澳臺合作學分互認類(電子商務)1.79萬元/年,港澳臺合作學分互認類(服裝設計)1.84萬元/年。港澳臺合作學分互認類(機電壹體化技術)17000元/年,港澳臺合作學分互認類(工業設計)18800元/年;其他專業學費標準:13000元/年。住宿費:6人每生每年1200元(帶空調);四個房間(帶空調)每個學生每年1600元。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九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辦法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1)品學兼優,經濟困難的同學推薦參加?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撥款?選擇。

(2)對於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學費的學生,學院協助辦理助學貸款。學院推薦勤工儉學崗位,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和申訴

第三十條招生監督和申訴。

學院成立了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辦公室設在學院監督室,負責錄取期間考生的信訪、申訴和投訴處理工作。

聯系人:陳麗群

監督電話:15818221481。

郵箱:liqun.chen @ 163.com

第三十壹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69-83076600,6606,6627,6693。

傳珍:0769-83076600。

郵箱:cxxyzs123 @ 126.com

學院網站:。

招生網站:/zhaoshenguye/。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章程》於3月22日經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議通過,適用於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專科生招聘工作,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逐年修訂。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如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壹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