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申請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規則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華南理工大學章程》,結合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
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申請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規則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華南理工大學章程》,結合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嚴格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依據,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規則三。華南理工大學的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的中文名字叫華南理工大學。英文名為華南理工大學,英文縮寫為SCUT。
第五條?學校的國家標準代碼是10561。
第六條?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雙壹流”建設大學。辦學類型為國有公辦,辦學層次包括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
第七條?學校有五山校區、大學城校區和廣州國際校區。地址分別為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382號、廣州市番禺區興業大道東777號。
第八條?具有華南理工大學學籍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的,授予華南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九條?學校成立了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分管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條?學校成立了本科招生委員會,為制定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重大招生問題決策提供咨詢和建議,並對本科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壹條?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是常設工作機構,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紀委辦公室、監察部對本科招生工作進行再監督,負責對涉嫌違紀違規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第四章規劃和準入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指導,結合學校實際,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教育發展、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參考學校生源計劃統計分析、實際生源情況、 近幾年畢業生的就業質量和去向,按省份、專業編制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學校以招生計劃總額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劑地方統考線上生源不平衡,解決同分考生錄取問題。
第十五條考生檔案必須完整、真實,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補充或退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原則上應當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招生就業體檢項目,保障HBsAg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的通知》。身體健康狀況具體要求按照《華南理工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簡章》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後進行復試(色盲、色弱等色覺考核以高考成績為準),復試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或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指導和學校實際情況,確定學業水平考試要求和各省選考科目要求,報教育部備案後,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考生考上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入學後需要嘗試素描。素描不及格的,參照學校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和考生高考誌願,根據高考成績,按照高分變低分的原則,結合錄取要求,調劑到新的專業。不同意學校安排者取消資格。
第十九條在本科生外語教學中,非外語專業主要使用英語,本科生畢業前英語水平必須達到學校的培養要求。非英語語言的考生應謹慎報道。
第二十條?學校根據生源所在省的招生計劃數和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確定考生檔案比例。按照誌願填報批次順序,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原則上應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平行誌願中的普通考生批次調劑後,服從調劑且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的不退出;未完成的計劃通過征集誌願者來完成。非平行誌願批次優先錄取第壹誌願考生。如果第壹誌願投檔不足,考生按院校誌願順序從高到低錄取,其專業誌願只能錄取到前次誌願錄取後未滿的專業。
第二十壹條?學校認可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認可的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高考考生成績,加分最高不超過20分。在錄取時,學校不會對已獲得各項政策加分的考生給予累計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二條?學校按照投檔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錄取專業生,尊重考生填報專業誌願的順序,不設置專業誌願等級。高考成績相同時,按照按省份排序的原則排序,沒有明確排序原則的省份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高考文化成績不變時,排名方式以高考理科“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文科“語文-文學綜合-文科數學-外語”、省“數學-語文-外語-選考最高分”的成績為準。專業計劃未滿時,不符合專業誌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高考成績由高到低調劑到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不符合專業誌願要求、不服從專業調劑、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原則上不予錄取。
第二十三條?內蒙古自治區學校實行“明分”錄取方式,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置專業誌願等級差。
第二十四條?我校少數民族義務預科班的錄取參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文件執行。原則上為本省高考文化分不低於80分的少數民族考生(學校未在本省設置普通招生的,以第壹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為參考,已全面改革高考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以本科批次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為參考)。
預科階段培訓地點為華南理工大學,培訓時間為壹年。預科培養完成後,轉入本科階段。
第二十五條?學校的國家專項計劃錄取參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文件。考生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於本科第壹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考綜合改革、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本科批次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同批次人數不足時,按教育部有關工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校將對錄取新生進行嚴格審核,不符合錄取條件或違規的學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強基計劃、綜合評價、外語保送、高校專項計劃、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類專業、優秀運動員和華僑、港澳臺學生等招生。應當按照當年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學校按照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的要求制定。詳情可在該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學費和住宿費:
(1)理工科外語、體育專業學費:6850元/生/學年(含國家示範性軟件學院0-2年級軟件工程專業65438+6850元/生/學年、3-4年級16000元/生/學年);
(2)文科專業學費:6060元/生/學年;
(3)非理論藝術類專業學費:10000元/生/學年;
(4)醫學專業學費:7660元/生/學年;
(5)廣州國際校區專業學費:95000元/生/學年(2021年級起);
(6)住宿:600~1600元/生/學年。
以上所列收費標準以學校信息公開為準。
第六章激勵和保障機制
第二十九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補、減、勤、補”的學生資助體系,為貧困家庭學生提供了堅實的保障,鼓勵優秀學生取得更大的進步。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實行專業招生,具體培養和分流方案由學校另行制定。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頒布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教育部等上級部門相關政策調整,以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相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站(/)是學校官方招生信息平臺,學校招生相關信息將第壹時間通過該網站發布。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地址:廣東廣州五山校區杜興樓北座111室。
郵政編碼:510641
招生咨詢電話:020-87110737。
招生傳真:020-87111502。
本科招生網:/
註冊電子郵件:admit@scut.edu.cn
招生微信微信官方賬號: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scut_zsb)
學生資助熱線:020-87110693。
監督電話(紀委辦公室、監察室):020-8711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