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臨床常用藥物清單(主要是西藥和註射劑)
當壹種藥物無效時,需要選擇其他藥物進行合理配伍。但並不是所有的配伍都是合理的,有的配伍削弱了藥物的治療效果,導致治療失敗;有的配伍增強副作用或毒性,引起嚴重不良反應;還有壹些配伍使治療效果過分增強,超出了機體的耐受範圍,還會引起不良反應,甚至危害患者。這些兼容性是禁忌。1的組合。β-內酰胺類藥物和丙磺舒可減少前者在腎小管的分泌,增加血藥濃度,延長作用時間。因此,兩者合用時,應註意減少前者的用量。2.β-內酰胺類藥物與酸性或堿性藥物不相容。如氨基糖苷類、氨基酸類、紅黴素、林可黴素、維生素C、碳酸氫鈉、氨茶堿、谷氨酸鈉等。所以輸液時只能用生理鹽水溶解藥物,不能用葡萄糖註射液溶解藥物。3.氟氯西林不應與血液、血漿、水解蛋白和脂肪乳劑配伍。還應註意其他β-內酰胺類藥物。4.頭孢菌素(尤其是第壹代頭孢菌素)不宜與高效利尿劑(如呋塞米)合用,以防出現嚴重的腎損害。青黴素中的甲氧西林也與之不相容。5.頭孢西丁鈉與大多數頭孢菌素有拮抗作用,其配伍可減弱抗菌作用。與氨曲南配伍,在體內外均有拮抗作用,但不幹擾萘夫西林、氯唑西林、紅黴素、萬古黴素的藥效。6.氨基糖苷類不應與具有耳毒性(如紅黴素)和腎毒性(如強效利尿劑、頭孢菌素、右旋糖酐、海藻酸鈉等)的藥物配伍。),也不能與肌松藥或有此作用的藥物(如地西泮等)合用。)防止毒性加強。這些藥物也是互不相容的。7.大環內酯類可抑制茶堿的正常代謝。兩種藥物合用可導致茶堿血藥濃度異常升高,導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合用時應監測茶堿的血藥濃度,以防發生意外。此外,該類藥物對酸不穩定,因此,在500ml 5%-10%葡萄糖輸液中,加入0.5ml維生素C註射液(含1g抗壞血酸鈉)或5%碳酸氫鈉註射液,使pH升高至6左右,再加入乳糖酸紅黴素有助於穩定。此外,β-內酰胺類藥物與該類藥物配伍可降低療效;與口服避孕藥合用,也可使其無效(因為這類藥物可阻斷性激素的腸肝循環)。克拉黴素可使地高辛、茶堿、口服抗凝藥、麥角胺或二氫麥角胺、三唑侖均表現出更強的作用,對卡馬西平、環孢素、巴比妥、苯妥英鈉等也可有類似的代謝阻滯作用。,以加強效果。該類藥物與β-內酰胺類藥物配伍,壹般認為可降低療效。此外,氟喹諾酮類藥物還能抑制茶堿代謝。8.去甲萬古黴素可與多種藥物發生反應,因此含有本品的輸液中不能加入其他藥物。克林黴素不應加入復合輸液中,以免配伍禁忌;此外,這些藥物與紅黴素有拮抗作用,因此不能聯合使用。磷黴素可與某些金屬鹽形成不溶性沈澱,故不宜與鈣、鎂等鹽類配伍。9.抑制腸道菌群的藥物可抑制柳氮磺吡啶在腸道內的分解,從而影響5-氨基水楊酸的解離,可能使療效下降,尤其是各種廣譜抗菌藥物。10.呋喃妥因和萘啶酸有拮抗作用,不宜合用。呋喃唑酮具有單胺氧化酶抑制作用,可抑制苯丙胺等藥物的代謝,導致血壓升高;在使用本品期間,食用含有大量酪胺的食物也可有類似反應。11.堿性藥物、抗膽堿能藥物和H2受體阻滯劑可降低胃液酸度,減少喹諾酮類藥物的吸收,應避免合用。利福平(RNA合成抑制劑)和氯黴素(蛋白質合成抑制劑)可降低這些藥物的作用,完全消除萘啶酸和諾氟沙星的作用,部分抵消氟嗪酸和環丙沙星的作用。12.克林黴素和紅黴素有拮抗作用,不能合用,不宜形成復合輸液。13.四環素類藥物不宜與抗酸劑、鈣鹽、鐵鹽等含重金屬離子的藥物配伍,以免發生復雜反應,阻斷四環素類藥物的吸收。牛奶也有類似的效果。14.磺胺類藥物不應與局麻藥(如普魯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含有對氨基苯甲酰基,以免降低藥效。15.多粘菌素B與其他具有腎毒性或神經肌肉阻滯作用的藥物配伍禁忌,以防不測。16.對氨基水楊酸鈉不宜與水楊酸同服,以免加重胃腸道反應,導致胃潰瘍。此外,本品可幹擾利福平的吸收,用藥間隔應為6-8小時。17.酮康唑和異曲康唑的吸收與胃液分泌密切相關,不宜與抗酸劑和抗膽堿能藥18同時使用。多沙普侖禁止與堿性藥物同時使用;慎用擬交感神經胺和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19.嗎啡禁止與氯丙嗪註射液同時使用。哌替啶不宜與異丙嗪多次合用,以免呼吸抑制;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結合,可引起興奮、高熱、出汗和意識不清。芬太尼也有這種反應。20.阿司匹林聯合糖皮質激素可能加重消化道出血,應禁止配伍;與布洛芬等非甾體抗炎藥合用可明顯降低後者的濃度,不宜合用;與堿性藥物配伍可促進本品排泄,降低療效,故不宜合用。21.抗抑郁藥不應與MAOI合用。由於作用相似,兩者都有抗抑郁作用,合用時必須減量使用。另外,也不適合與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壹起使用。抗抑郁藥可增強腎上腺素能藥物的升壓作用。22.曲馬多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因為它們的功能是相互對立的,相互抵消。23.左旋多巴禁止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麻黃堿、利血平和腎上腺素能藥物合用。卡比多巴不應與金剛烷胺、苯並托品、原花青素和苯海索合用。24.溴隱亭應與降壓藥、吩噻嗪類或H2受體阻滯劑聯合使用。25.卡馬西平與苯巴比妥、苯妥英鈉合用時,可加速卡馬西平的代謝,降低其濃度;煙酰胺、抗抑郁藥、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異煙肼、西咪替丁等藥物可增加卡馬西平的血藥濃度,使其易發生毒性反應。此外,抗躁狂藥鋰鹽、抗精神病藥噻嗪與卡馬西平合用時,容易引起神經系統中毒癥狀。卡馬西平也能削弱華法林的抗凝作用。當與口服避孕藥聯合使用時,會出現陰道出血和避孕失敗。所以分享的時候要特別註意。26.丙戊酸鈉可抑制苯妥英鈉、苯巴比妥、撲米酮、氯硝西泮的代謝,易引起中毒,合用時應註意調整劑量。27.苯巴比妥為肝臟藥物的酶誘導劑,故與雙香豆素、氫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睪酮、雌激素、孕酮、口服避孕藥、氯丙嗪、氯黴素、多西環素、灰黃黴素、地高辛、洋地黃毒苷、苯妥英鈉合用時,可降低加速代謝的作用;還能增加體內激活藥物的作用,如環磷酰胺。其他肝藥酶誘導劑(如別嘌醇、胺碘酮、氯黴素、氯丙嗪、西咪替丁、環丙沙星、右丙氧芬、地爾硫卓、乙醇(急性中毒時)、紅黴素、丙咪嗪、異煙肼、酮康唑、美托洛爾、甲硝唑、咪康唑、去甲替林、口服避孕藥和羥丁氮酮)。但肝藥酶抑制劑(如巴比妥類(苯巴比妥最常見)、卡馬西平、乙醇(慢性酒精中毒)、氨魯米特、灰黃黴素、氨丙酯、苯妥英、葡萄糖醛酸苷、利福平、磺胺吡啶酮(在某些情況下起酶抑制作用)、奧美拉唑、蘭索拉唑等。)正好相反。28.普萘洛爾不應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否則效果減弱。29.噻嗎洛爾可被滴眼液吸收產生全身效應,因此不應與其他β受體阻滯劑合用。30.維拉帕米不宜與β受體阻滯劑合用,否則會引起低血壓、心動過緩、傳導阻滯甚至心臟驟停。31.在應用強心苷期間,禁止使用鈣註射液、腎上腺素、麻黃堿及類似藥物。因為這些藥物會增加毒性。此外,利血平可增加其對心臟的毒性,我們也要提高警惕。由於脂溶性高,這些藥物主要在肝臟代謝,因此與肝酶誘導劑或抑制劑合用時應調整劑量。32.去甲腎上腺素等以強堿和弱酸鹽形式使用的藥物,應避免與堿性藥物配伍,否則會產生沈澱。33.乙酰半胱氨酸能增加金制劑的排泄;削弱了青黴素、四環素、頭孢菌素類藥物的抗菌活性,不宜合用。必要時可間隔4小時交替使用。34.可待因中樞鎮痛藥與中樞抑制藥合用可產生疊加效應。35.右美沙芬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可引起高熱、昏迷甚至死亡。36.麻黃堿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可引起高血壓。37.酮替芬與口服降糖藥合用,少數患者可見血小板減少,兩者不宜合用。38.西咪替丁不應與抗酸劑和胃復安合用。如果壹定要合並,間隔應該是1小時。此外,不應與茶堿、苯二氮卓類、地高辛、奎尼丁、咖啡因、華法林抗凝劑、卡托普利和氨基糖苷類藥物配伍。39.酶類助消化劑不宜與抗酸劑合用,否則會降低其活性。40.胃動力藥(多潘立酮、西沙必利)不宜與抗膽堿能藥合用,其作用相互抵消。41.思密達可以影響其他藥物的吸收。如需合用,應在服用本品前1小時服用其他藥物。42.鐵劑不宜與含鈣、磷酸鹽和鞣酸的藥物、抗酸劑、濃茶等合用,否則可形成沈澱,影響吸收;與四環素合用,可影響對方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