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請人:張梅梅,女,漢族,住址,XXXXXX,身份證號,XXXXXX。
被申請人李萍萍,男,漢族,住址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
被申請人李萍萍訴我離婚壹案,被申請人答復如下:
我和原告李萍萍的關系仍然很好。不同意離婚,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第壹,雖然我和原告是經人介紹認識的,但是婚前同居了壹年。我們在友好相處壹年後步入婚姻殿堂,認為對方是終身伴侶,於是我與原告建立了良好的婚姻基礎。
第二,經過近8年的共同生活,我們建立了良好的夫妻關系。我與原告壹起重建了整個庭院,並購買了收割機、汽車和其他農業和家庭用品。這些都是我和原告鬥爭的結果,也是我和原告關系的見證。
3.原告起訴書稱我不能生育,與事實完全無關。我與原告* * *同居8年多,期間懷孕流產三次,都是因為原告不想過早承擔做父親的義務,說我暫時不想要孩子,強迫我墮胎,使我失去了兩次做母親的機會,對我造成了極大的身心傷害。
4.原告的母親臥病在床多年。結婚以來,我不僅在家從事養蛋雞的生意,還伺候原告母親,給她洗衣服,餵藥。我為全家人努力過,鄰居也看到了。
原告在訴狀中指責我不履行家庭義務,真是顛倒黑白,令人心痛。
5.因被告不同意離婚,故暫不回復夫妻財產及債權。
我在此傳達
縣人民法院
塑造的人,
20XX年5月5日
附:
1,紅娘XXXXY的見證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兩次流產的診斷證明。
女方不同意離婚回復範文2
被告:無名氏
因壹男子提起離婚訴訟糾紛,被告對原告的訴狀作出如下答復:
1.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具體原因如下:
被告與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婚前相識後,原告緊跟被告,三番五次向被告家求婚。結婚前後,原告經常去被告的工作單位,滿足被告的感情,關系很好。
婚後壹直到2007年6月,夫妻感情很好,家庭和睦。
被告曾經有壹份工作。原告母親去世後,被告懷孕,於是辭去工作專心侍奉丈夫和公公,撫養孩子。
原告和原告家人經常稱贊被告是賢妻良母,被告也壹直陶醉在天倫之樂中。
2007年9月,原告的起訴猶如晴天霹靂。我怎麽也想不到原告變化這麽快,竟然發瘋了威脅發短信要殺我家人,要被告的叔叔來收屍。
更何況,被告和原告還沒有離婚。65438年6月+10月1日晚上8點多,下著小雨,原告不讓被申請人及其女兒進屋。被告要求拿出女兒的衣服,但原告拒絕了。
回答者和他的女兒不得不留在街上,可見這個人有多恨他的心。
這讓被告長期處於痛苦的深淵,原告離婚的原因如下。
原告和原告家庭有非常嚴重的重男輕女、傳宗接代的封建思想。第壹胎是女孩後,原告千方百計要求被申請人辭職,逃避計劃生育管理,並先後兩次將房子賣掉,搬到現在居住的小區,根本目的是擺脫原告單位和原告同事的管理和監督。
不幸的是,原告多次患乙肝,病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
盡管如此,被告還是做出了妥協,積極配合原告生育二胎。在準備生二胎的過程中,被調查者到醫院就醫時,發現自己患有卵巢囊腫,短時間內無法生育。
本案中,原告自欺欺人,惱羞成怒,把沒有生男孩的責任推給了被告。他不喜歡,也不喜歡。被告保持忍氣吞聲、息事寧人的態度來迎合原告,但最終並沒有喚回原告的寬容和理解。
原告離婚的壹個主要原因是她通過離婚再婚的方式“合法”生下了二胎男孩。
原告這次離婚的另壹個重要原因是,近年來,原告經濟收入快速增長,住房和交通條件明顯改善,財產積累超過百萬元。原告思想膨脹,生活方式退化,經常出入星級酒店和高檔洗浴中心,早出晚歸,夜不歸宿,沈醉於頹廢的生活,人生觀、世界觀發生了質的變化。他開始不喜歡妻子,夢想著離婚後的生活。
以上是原告離婚的真實原因。至於原告投訴被告打麻將,純屬捏造事實,原告故意設圈套抹黑被告。
說到打麻將,原告經常在外面打麻將。被申請人勸說原告時,原告也表示,打麻將是工作需要,也是壹種溝通方式。他經常在外面通宵打麻將,理由是身體不好不能喝酒。
雖然原告提出離婚,但被告不能同意離婚,因為被告和原告生活了八年,知道原告本質不壞,性格也很好。直到2007年5月之後,他們的出軌事件爆發,他們的想法才發生了變化。為了讓他們的女兒不失去父愛,被告有決心、有信心、有能力挽救和影響原告。從法律上講,原告的起訴根本不符合感情破裂的條件。至今原被告仍同床共枕。
以女方為被告的離婚民事辯護
民防系統
被申請人:張X,女,苗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工作單位:XX縣XX局,住址:XX社區,電話:XXXXXXX。
被申請人:李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工作單位:XX縣XX中學,聯系電話:XXXXXX。
被告收到了原告的起訴狀。被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所主張的與事實不符,是原告為了與被申請人離婚,獨占雙方財產而作出的片面之詞。根據本案的事實和法律,被申請人在此答辯如下:
1.原告的訴狀與事實不符。
被申請人聲稱被申請人沈迷賭博,不註意照顧家務和孩子,不履行家庭責任,不懂得尊老愛幼,完全不符合事實,完全是被申請人的片面之詞。
受訪者婚後始終尊老愛幼,對家庭負責,清正廉潔,勤於家務。被調查者沒有參與賭博的不良嗜好,也從未賭掉自己的工資。
第二,對孩子的忽視和教育不是回答者的問題。反而是回答者忽略了孩子。
被告的女兒20XX Hiuke在縣醫院住院期間由被告的母親照顧。
兩個月前,孩子白天睡覺,晚上哭到天亮。受訪者和他的母親(王美英)輪流擁抱她,哄她。作為父親的回答者和所謂的爺爺奶奶,他們從來沒有在孩子晚上哭的時候抱過她。
當時孩子還小,被調查人懷孕了,孩子的婆婆有嚴重的風濕病,但為了無辜的孩子,我們母女不得不忍氣吞聲。
滿月後,女兒們都是回答者。
第三,被申請人是重男輕女封建思想嚴重的大男子主義者,經常對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被告壹嫁到他們家,他們家就有了重男輕女的想法。在被告懷孕之初,他們多次表示希望胖兒子傳宗接代。
剛結婚的時候,雙方感情很好。後來出現感情問題主要是因為被調查人的孩子是女孩,所以被調查人的家人開始對被調查人有偏見,時不時的冷嘲熱諷。
後來回答者和他媽到處找我,說回答者打麻將不做家務。總之,他們想盡辦法趕我走。
他們經常威脅要與被告離婚,並與壹個從未生過孩子的女人結婚,為他們的家庭再生壹個男孩。
最嚴重的是2011年3月的壹天中午,被調查人吃完飯後去客廳躺在沙發上看電視。
被告正在餵他的女兒。他看到回答者吃完了,就去客廳讓他餵她幾分鐘,但回答者馬上打了回答者。
故被申請人要求於2011年3月24日到民政局離婚。
後來為了小娃,回答者忍了。
然而,5月21日,被申請人的家人又做了同樣的事情,將被申請人母女趕出家門,並壹起對被申請人的母親進行謾罵和侮辱。
因此,不是被申請人投訴被申請人強行帶走孩子並離開房屋,而是被申請人將被申請人及其女兒趕出房屋。
由上可知,由於原告家庭成員有嚴重的重男輕女傾向,不適合撫養被告的女兒XX。
法院判決女兒張XX由被申請人撫養,被申請人每月支付女兒生活費500元,直至女兒年滿18周歲。
四。關於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被申請人主張如下:被申請人認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財產(包括位於XX縣XX鎮XX路XX區的房產、洗衣機、電視機、沙發等夫妻財產)屬於夫妻財產,被申請人請求法院依法公平分割上述夫妻財產。
綜上,被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主張不成立,被申請人重男輕女是真的,被申請人賭博、離家出走是假的,不分年齡;被申請人有意獨占雙方相同財產是真的,但雙方均無相同財產是假的;被調查人實施家暴是真的,但被調查人罵人傷人是假的;被申請人在婚姻方面有重大過錯是真的,被申請人有過錯是假的。這些都是本案的事實,也是雙方感情破裂的根本原因。
故被申請人同意解除與被申請人的婚姻關系,但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財產。同時請求人民法院判給被申請人因其家庭暴力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2萬元,將女兒的撫養權判給被申請人,並讓被申請人承擔每月生活費500元。
我在此傳達
XX縣人民法院
被調查人:張x
20XX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