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5日至6月24日2010,國土資源部* *違法線索處理中心共受理線索40772條(電話34887個,電子郵件3925封,信函65438封,傳真922份),平均每個工作日受理線索163條。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線索18433件,其中土地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線索18033件,占44%,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線索400件,占1%。屬於其他方面的線索有22339條,約占55%。河北、山東、河南、江蘇、浙江五省有1000多條線索。
18033舉報土地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線索中,反映違法占地問題的線索9643條,約占53%;反映土地非法轉讓的3603件,約占20%;65,438+0,880農用地被毀,占65,438+00%;反映違規批地的466件,約占3%;80件反映土地低價出讓,約占0.5%;土地領域其他違法行為2361起,占13.5%。
在舉報礦產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的400條線索中,反映非法采礦的線索有349條,約占88%;反映非法勘探的9起,約占2%;反映違規審批的9件,約占2%;6起反映違規轉讓,約占1%;2起,約占0.5%,未按規定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礦產資源領域其他違法違規問題25起,約占6.5%。
其他22339件線索中,涉及國土資源政策咨詢和舉報事項應由其他部門受理的5976件,約占27%;16363屬於違法線索的處理結果,約占73%。
18433件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線索中,173件作為重大違法違規問題處理,150件有反饋結果,其中基本屬實和部分屬實的84件,占56%,不屬實的66件,占44%;17282作為壹般違法線索移送當地;978確認無效。
10上半年,部、省、市、縣四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受理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線索36602件,其中反映土地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線索24458件,約占67%;礦產資源領域違規2710起,約占7%;應由其他部門受理的國土資源政策咨詢和舉報事項9434件,約占26%。其間,國土資源部違法線索處理中心收到大量關於個人非法占用農村土地的舉報,約占土地領域違法線索總數的30.7%,呈現數量多、範圍廣的特點,處理難度較大。此外,“兩高壹資”、“小產權房”項目違法用地增多。國土資源部違法線索處理中心作為重大線索處理的40條線索中,19條涉及此類問題,占47.5%。
經過壹年的運行,國土資源部違法線索處理中心作為統壹整合的“信息平臺”,取得了顯著成效。第壹,傾聽民意,服務社會。國土資源部今年分兩批公開通報的19起典型違法案件和掛牌督辦的8起典型違法案件中,河北省廊坊市尚誠體育發展有限公司違法占地案、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伊通煤化工有限公司違法建設伊林文化公園案等7起違法案件, 河北赤城縣兩家礦業公司非法占地案,浙江安吉龍袍屋生態健身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都是通過國土資源部。 社會對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12336的認知度和認可度不斷提高,形成了“發現國土資源違法舉報撥打12336”的局面。二是及時發現,快速反應。在已處理的173件重大違法線索中,50.3%反映高爾夫球場、別墅、“小產權房”、產能過剩、重復建設等違法用地問題。7月15日,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的河北省文安縣新港鋼鐵有限公司案件,通過國土資源部12336電話舉報發現,作為重大違法線索處理。三是雙向溝通,反饋順暢。通過違法線索反饋子系統,國土資源部違法線索處理中心直接將線索轉交給各省廳,各省廳也可以及時將核查、督辦等信息反饋給國土資源部違法線索處理中心。四是研究制度,規範操作。國土資源部違法線索處理中心通過定期座談、參與核查、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制度化建設,先後出臺了《國土資源違法線索處理辦法(試行)》等制度,為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違法線索處理工作提供了借鑒。
針對群眾舉報處理難、重復舉報持續增多、壹般線索反饋率低等違法線索處置中存在的問題,國土資源部將進壹步加大違法線索處置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壹是溝通協調,實現上下、左右聯動。加強部委之間、省市縣之間的縱向合作和省市縣之間的橫向交流,相互借鑒好的做法和經驗。二是定期建檔,加強基礎建設。建立數據和文件的保存和歸檔制度,定期收集相關數據和文件,為準確判斷形勢、及時調整政策提供支持。三是參與核查,完善反饋制度。國土資源部違法線索處理中心將對群眾多次實名舉報、經督促仍未處理的重大違法線索和壹般違法線索進行實地核查;對違法線索多、問題典型的省份進行調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