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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店鋪出租?簽訂餐飲店租賃合同的註意事項?

開餐廳的時候,選擇地址是非常重要的壹步。除了選擇地址,簽合同的時候也不能馬虎。如果疏忽大意,會帶來壹些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所以,今天就來給大家介紹壹下租餐廳和簽訂餐廳租賃合同時的註意事項。感興趣的朋友,壹起來看看吧。

壹、餐飲店鋪租賃

(壹)摸清房地產市場情況

在租店面之前,摸清房產的狀況和價格是必不可少的,這直接關系到妳能否用最少的投入買到最好的店面。

(2)租賃店面

租賃店面需要慎重考慮,稍有疏忽就可能導致店面遭受損失。其中最重要的是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保證店鋪的運營。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有些問題是必須仔細考慮的。

1.手續必須齊全。

經營者最好直接與房屋產權所有人協商租賃事宜,而不是通過中介。與房屋產權所有人協商租賃事宜時,壹定要查看房產證及相關法律文書,查看手續是否齊全,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2.明確維護責任

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必須明確建築物和建築物內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壹般由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負責維修或承擔維修費用。如果維修影響到餐廳的經營,應相應降低租金或延長租期。因承租人責任進行維修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3.合同的起止期

合同的起止日期壹般由出租人決定。租賃合同既然已經簽訂,壹般不會變更,所以經營者可以根據租金與出租人協商租賃期限。房租高峰期的話,簽短壹點;低谷的時候盡量多簽,比如5年以上或者更長。租賃期滿後,承租人有優先續租權。

4.租金支付方式

在確定租金時,可能會涉及到附加面積和附屬設施等。,並且必須準備壹份清單以表明完整程度,作為租賃合同的附件。最理想的是先交壹個月的房租和壹個月的押金,然後按月交房租。

5.商店的面積。

出租方和承租方首先要統壹面積的計算標準,壹般應以使用面積為準,因為只有使用面積才是真正用於營業的面積。

6.周圍的公共設施

經營者在租賃臨街房屋時,應檢查建築物的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暖、氣、排水設施是否滿足經營需要,確認公共設施的計量表、容量、收費標準、支付方式、管理維護等,確保餐廳具備經營的基本條件。

7.其他條款

違約應在合同中規定。合同經營期間,經營者違約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違反合同,經營者可以通過仲裁或起訴要求損害賠償。相關事項確定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二、簽訂餐飲店租賃合同的註意事項

1.有完整的程序嗎?

經營者直接與房屋產權所有人協商租賃事宜,而不是通過中介機構,這是非常好的。與房屋產權所有人協商租賃事宜時,壹定要查看房產證及相關法律文書,查看手續是否齊全,以免日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轉租或接手現成餐廳的,應索要原承租人與房屋產權所有人的租賃合同,查看原合同有效期及其他關於轉租的約定。並與房屋產權所有人協商確認,同時核對原承租人的營業執照,全部核對無誤後再做決定;必要時向房產管理部門索要相關證件並公證備案,防止被騙。

2.是否有資格申請營業執照。

餐飲公司總部或加盟商租用商鋪的目的是經營餐飲店,首要條件是合法取得營業執照。所以在簽訂店鋪租賃合同時,很多條款都要圍繞營業執照的辦理來設定。在租賃商鋪前,應前往商鋪所在的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主要信息:

(1)必須保證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房屋類型為商業,土地用途為非住宅,才能出租用作商鋪。否則將無法辦理營業執照,並承擔房屋非法使用的風險。

(2)營業執照是否已在店內註冊。如果已經辦理了營業執照,但工商登記信息未註銷或移動,將無法在同壹店鋪再次辦理新的營業執照。

(3)房屋內是否已存儲租賃登記信息。如果已經存儲了租賃登記信息,新的租賃合同將無法登記,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理營業執照。

(4)餐飲這種特殊行業,經公安、消防、衛生、環保部門檢驗合格,取得治安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件後,方可領取營業執照。

此外,還要確保出租人能夠提供相關的房產材料,否則也可能導致營業執照無法登記。

3.裝修有免租期嗎?

在餐廳的租賃中,免租裝修期往往出現在合同中,主要是因為餐廳在租賃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以達到餐廳的經營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出租人同意在裝修期間不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免租裝修期在法律上並不是壹個明確定義的概念,所以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壹定要明確約定其起止時間以及免交的具體費用。壹般情況下只免房租,房屋實際使用產生的水電費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承擔。

4.裝修和附屬物處理方式是否約定。

餐飲店往往需要花很多錢在環境裝修上。為保證裝修順利進行,維護裝修利益,在合同中應註意幾個問題:壹是明確約定私人是否同意餐飲店對店鋪進行裝修,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等。=如果有特殊的改建和結構,應該明確約定,廣告和店堂招牌的位置也可以明確約定。二是解除違約責任。違約金通常約定為與押金相等,不算高,壹般小於餐廳的裝修損失。故應約定,本案中,除違約金外,出租人還需承擔餐飲店遭受的裝修損失。三是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及附加設施的處置方式?

5.是否能滿足對水、電、氣等的需求。

由於餐飲門店經營的特殊性,對水、電、暖、氣、排水等有特殊需求,這些公共資源的供給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建議在租賃店鋪前,先查看是否滿足使用需求,如果不滿足,確定如何辦理擴建或增量,以及涉及的相關費用,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相關內容。此外,應規定餐飲店在不能滿足正常需求的情況下,有權無責任解除合同。此外,還需要對公共設施的計量表、容量、收費標準、支付方式、管理維護等進行確認,確保餐飲店具備經營的基本條件。

6.是否承擔租賃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出租人或轉租人應承擔以下稅費:

出租方:營業稅及附加,租金5.55%房產稅,租金12%個人所得稅,收入20%(收入為租金減去維修費,維修費每次不超過800元)。印花稅,租金為0.1%(優先納稅時壹次性付清,按租賃期內全部租金總額計算)。土地使用稅按住宅用地每平方米計征,以征收機關實際征收為準。

轉租:營業稅及附加-轉租收入的5.55%,印花稅,轉租租金0.1%。

實踐中,商鋪租金稅費的繳納相對多樣,以上標準只是法定征收標準。不同地區可能會有不同的收集方式。簽訂店鋪合同前請咨詢實際代收網點的工作人員。雖然上述稅費的繳納主體是出租人或轉租人,但具體稅額的承擔者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7.維修責任明確嗎?

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必須確定建築物和建築物內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壹般由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負責維修或承擔維修費用。維修影響餐飲店經營的,應相應降低租金或延長租期。因承租人責任進行維修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8.是否登記租賃?

租賃合同是否登記不影響合同本身的效力。即使沒有登記,在滿足生效條件時,合同仍然生效。然而,合同登記具有對抗第三方的法律效力。比如,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其中壹個合同已登記,另壹個未登記,則房屋出租給已登記租賃的承租人,出租人對未登記租賃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因此,餐飲店在租賃店面時,應到店鋪所在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租賃登記。此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都要求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9.是轉租問題嗎?

在商鋪市場,我們經常會遇到很多二房東或三房東,其中就有轉租的問題。俗稱轉租,其實涵蓋了法律規定的兩種變更方式,即轉租和租賃權轉讓。根據法律規定,轉租是指業主不終止租賃關系,業主在此建立租賃關系;租賃權轉讓是指新承租人直接代替原承租人與出租人(業主)建立租賃關系。

在這兩種形式中,需要註意以下問題:第壹,轉租必須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同樣,在租賃權轉讓中,也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解除原租賃合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二是原承租人往往會向新承租人主張壹筆補償費,主要是補償裝修損失。這筆費用不屬於合法承租人的支出,但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所以,只要當時雙方同意,就受法律保護。建議承租方考慮分批並結合轉租或租賃權轉讓的各個環節支付此費用,以降低資金風險,同時考慮是否成功辦理營業執照作為此費用退還或取消的條件。

10.還有其他條款嗎?

違約應在合同中規定。合同經營期間,經營者違約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違反合同,經營者可以通過仲裁或起訴要求損害賠償。有關事項商定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以上就是關於餐飲店租賃的所有知識,以及簽訂餐飲店租賃合同時的註意事項。希望能幫到妳。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保證了餐飲店的經營。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要重點考慮以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