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適用於我校2020年春季三類高考招生:基於學業考試成績的招生、基於“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中職自主招生(含高職院校招生)。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學校招生代碼:學校全稱: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機構代碼:12046(中外合作招生專業單獨代碼72046)。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1.根據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錄取學生。
註: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是與加拿大北大西洋大學的中外合作辦學,單獨代碼(72046),單獨劃線。
(3)視覺傳達設計與制作、動畫設計、產品藝術設計、皮藝設計、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珠寶設計與工藝、寶石鑒定與加工、珠寶工藝與管理專業不招收色盲人員;由於用人單位對身高的要求,報考酒店管理和旅遊管理的考生,男生低於1.68米,女生低於1.56米。請慎重申請。
(4)學生宿舍住宿費1100-1500元/學年。
(5)高職院校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或轉專業。請考生在填報誌願時仔細思考,謹慎選報;具有3+證書的職業院校學生,按其學業考試成績錄取,轉學或轉專業按我校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6)我校春季高考招生計劃未完成的,轉為廣東省普通高考招生計劃。
三。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壹)普通高中考生報考條件
1.申請“憑學業考試成績錄取”的普通高中考生: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報名資格並取得2020年考生人數的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文理類普通高中考生須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三科取得等級成績,且至少1科目須達到C級及以上。美術類普通高中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三科至少有兩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文科考生的三門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理科考生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藝術類文科考生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藝術類理科考生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
③報名參加2020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其中,美術類考生須參加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相應科目統壹考試;
4 .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
(二)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報考條件
1.申請“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中等職業學校考生: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條件,並在2020年考生人數中取得往屆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學籍的畢業生;
(2)參加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語文、數學、英語科目“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取得招生專業要求的專業技能課程證書;
3 .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
2.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含高職院校招生)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條件,並在2020年考生人數中取得往屆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學籍的畢業生;
②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與我校招生專業直接相關,建築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需要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見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表3)。其他招生專業不需要職業資格證書。
3 .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
對應專業的具體要求如下:
註意:考生首先要確定自己在中職學校的專業與我們的招生專業相關。
(三)退役士兵考生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且具有高級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2020年考生號畢業並能正常參加學習的退役士兵;
2.報名參加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語文、數學、英語考試;
3.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
4.考生報名和誌願填報
(壹)根據學校入學考試成績,“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
1.根據本人成績和意願,考生須先用高考考生編號和密碼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統考生端(網址:/pgks),在4月7日-10內完成網上誌願填報和確認。考生可自行在網上填表。
2.考生可在壹個平行誌願組填報6所院校的誌願,每個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誌願,1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3.網上誌願填報和確認流程:①了解成績和排名;②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法規;(3)了解招生專業及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4)擬定誌願表草案;⑤網上誌願填報和確認。
(B)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針對中等職業學校)(包括高等職業院校招生)
報名采用全省統壹網上報名方式。根據本人意願填報高職院校,填報誌願並確認後不能修改。已被“以學業考試成績為主招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或“2019第二期高職院校擴招”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試。
中職畢業生根據我校招生專業類型和報考條件只能填報1專業誌願。
網上報名的具體程序如下:
1.報名期間,考生登錄2020年廣東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gzks),用高考報名序號和密碼進行報名,並閱讀相關報名規定和要求;
2.考生可根據報考條件,在高職院校采用“文化基礎+職業技能”(中職考生)、“職業技能競賽獲獎免試考生(中職技能競賽獲獎免試學生)”和“文化基礎+職業技能”三種考核方式報考;
3.上傳申請材料
中職考生需要在報名系統中上傳電子材料,包括:
(1)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須按要求在報名系統中上傳加蓋中等職業學校公章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證明材料電子版原件(見附件《中等職業學校學籍證明——自主招生證明材料模板》),有職業資格證書要求的專業需提供職業資格證書電子版原件。往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的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電子版原件和獲得的職業資格證書電子版原件(含封面和內頁),有職業資格證書要求的專業需提供職業資格證書電子版原件。
(2)上傳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原件電子版(由符合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豁免條件的考生提供);
各中等職業學校必須認真審核本校應屆畢業生考生提交的申報材料,由所在學校審核蓋章(無蓋章確認的材料視為無效),並簽署推薦意見,掃描電子版。
4.考生資格審查。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及符合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獲獎條件者的資格審查,由我校根據招生章程的有關要求,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
5.查詢資格考試。考生登錄報名系統網上查詢報名資格。
6.交考試費。考生必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前完成報名系統中的網上考試費繳納流程,否則自動放棄。
動詞 (verb的縮寫)評估方法和錄取規則
(1)基於學業考試成績的錄取規則
學校根據考試成績進行文科、理科、美術招生。文科類和理科類按考生學業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美術類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按考生投檔(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考生名次擇優錄取。當考生排名相同時,優先考慮學習過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藝術類考生的評分成績按粵教考函[2018]77號綜合排序,各類錄取的評分依據為考生排名。
(二)“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含退役士兵入學)招生簡章
我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招生,以考生在統壹文化科目考試中的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為準。按照“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按照考生投檔(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考生名次擇優錄取。當考生排名相同時,優先考慮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相關性較高的考生。退役士兵單獨劃最低錄取分數線。
(三)針對中職學生自主招生(包括高職院校招生)的考核辦法和招生規則
1.評價法
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含高職高專)實行“文化基礎(含文化綜合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的學校自評方式,文化綜合知識與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權重比例為4:3:3。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入學考試滿分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考試滿分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為15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為150分。
2.職業技能評估
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職業技能考核。職業技能考核采取在線技能考核或面試答疑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專業技能、職業素養、實踐能力、批判性思維能力和即興發揮能力。
3.錄取方法
①我校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和文化基礎以及職業技能考核總成績排名,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錄取考生的文化基礎考核總分原則上不低於文化基礎考核滿分的40%;職業技能考核總分不得低於職業技能考核滿分的60%(高職院校職業技能考核總分不得低於職業技能考核滿分的40%)。
②我校采取按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辦法,在最低錄取分數線上記錄計劃,直至滿員。無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取。
(3)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職業技能考核成績相同的,從高到低選擇專業綜合理論成績。無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取。
4.考生成績公示及錄取備案
①考生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報我校招生委員會審核,然後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3天。在擬錄取公布前,如有考生主動放棄,後續考生的錄取不予順延。專業生源不足的,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同意並報省招辦備案後,可將計劃調整為生源充足的專業。
②考生考核結果公示無異議後,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招辦審核備案,經省招辦審核通過的考生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審定的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與普通高考考生錄取同步。
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本科層次的高校錄取,但不得參加專科層次的高校錄取。參加普通高考並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直接取消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資格。
(四)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免試入學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函[2013]3號)文件精神,在廣東省教育廳組織的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組委會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中獲獎的學生,符合相關要求的,可免試錄取,個人可網上報名並填寫免試申請表。學校根據考生申請組織相關鑒定或評估,根據鑒定或評估結果確定是否準予免試。免試人數計入學校自主招生的專業計劃數。經省教育廳資格核實,學校考核公示後,即可免試錄取相對自主招生專業。
第六,時間安排
具體時間安排以公告為準。請隨時關註我們的招生信息網。
七。組織保障
(壹)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認真做好考生報名、考生資格審查、高校自主命題部分考試制度、考試安全保密、成績評定和上報、最低錄取分數線劃定和錄取等工作。,確保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安全有序實施。
(二)精心組織,妥善安排,確保考試安全和秩序。按照“行政牽頭、機構負責、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實施原則,切實履行考試機構的主體責任,精心組織、妥善安排各項工作環節。要根據不同學員的要求和考核方式,明確工作目標,明確工作思路,落實工作任務,理順工作流程,有序實施組考工作。要加強入學考試的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視自命題工作,加強命題相關人員的專業培訓,按照涉密事項落實自命題試卷命制的工作要求,實行封閉式命題管理,防止試卷泄露,確保考試安全實施。要加強對考試工作過程的管理和監控,嚴格執行考試,嚴肅考風考紀,規範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考試,自覺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3)加強管理,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良好的考試招生秩序。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招生考試管理的規定,切實完善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使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各個環節特別是考核程序、錄取規則等規範化、制度化,確保招生工作的各個環節有章可循、有據可循。禁止組織與招生掛鉤的相關培訓,嚴禁以“先上車後買票”的形式招生,嚴禁向考生作出與錄取相關的承諾。切實加強對命題教師和考官的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培訓與招聘相分離的原則,所有參加考前培訓的教師不得參加自主招生命題和組考。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查處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過程中的違紀作弊行為。
(4)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按照《教育部關於進壹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函[2065 438+03]9號)要求,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進壹步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信息公開體系,整合招生政策、招生辦法、考生報名資格、考生免試名單、考生免試《技能證書》名單、文化。同時,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對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宣傳力度,為考生傳遞全面、真實、準確的信息,確保高職院校招生工作順利有序進行,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八、體檢要求
(1)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須在3月15日前參加普通高考體檢(已參加市縣和中學組織的高考體檢的考生無需再參加體檢),學生所在學校須在地級市招生辦統壹安排下,到就近的二級醫院或相應醫療單位進行體檢。社會青年和往屆學生可在地級市招生辦領取體檢卡後,到有條件的市、縣(市、區)二級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無體檢結果的考生不得辦理錄取手續。
(二)學校錄取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辦公廳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衛生部[2003]3號、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殘疾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專業要求,符合相關錄取標準的,正常錄取。
(3)視覺傳達設計與制作、動畫設計、產品藝術設計、皮藝設計、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珠寶設計與工藝、寶石鑒定與加工、珠寶工藝與管理專業不招收色盲人員;由於用人單位對身高的要求,報考酒店管理和旅遊管理的考生,男生低於1.68米,女生低於1.56米。請慎重申請。
(四)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其進行身體健康復查。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適合所報專業的,將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轉專業或取消資格。
九、新註冊和審查
(1)被我校分類招生錄取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繳納學費。逾期不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
(二)入學三個月內,在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對學生進行畢業證書、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試。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按規定取消資格。
X.資助學生的政策
(壹)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等助學辦法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2)學校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優秀學業獎學金、學業進步獎學金、優質獎學金、香港番禺俱樂部獎學金、香港番禺俱樂部助學金、四六級獎學金等。同時設立了“十佳模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等各種獎項,鼓勵學生努力學習,提高綜合素質。
(3)學校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學校有“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理想技術人才”助學金、香港番禺俱樂部助學金、校內勤工儉學等多種資助項目,幫助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學習、生活費用等基本問題。對於個別有特殊困難的學生,學校會考慮給予適當補助。
XI。其他事項
(壹)考試費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和省物價局的有關文件執行。相關文件有《關於調整我省技工高考收費標準的批復》(GYH[2010]79號)、《廣東省物價局關於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收費標準的批復》(GYH[2003]12號)、《廣東省物價局關於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新收費標準的批復》(粵價函[2003]63號)、《廣東省物價局關於
(2)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行為的考生,按照第號法令進行處理。教育部18《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考生的違規行為將被舉報到廣東省招生辦,並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3)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業(結業)條件的,授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結業)證書,並報廣東省教育廳進行電子註冊。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證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結業)證書。休學的,視情況發給副學士證書或現實學習證書。
十二。信息發布
春季高考招生所有信息均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註我院招生信息網。
十三、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020-34874086;84731206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沙灣鎮石梁路1342號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121483樓2樓1室)郵政編碼:511483。
招生網站:
關註微信:“粉絲-求職招生”微信微信官方賬號
關註小程序:“異地招生”小程序
註冊電子郵件:12046@gzpyp.edu.cn
紀檢監察申訴聯系部門:學校紀委辦公室。
監督郵箱:jwb@gzpy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