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壹種比較新的就業形式,兩者有哪些區別,法律風險有哪些不同?
01
服務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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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外包是企業將壹些非核心職能或輔助性任務委托給其他專業機構或組織,核心項目或核心職能由自己的人員組織實施的壹種用工形式。?勞務外包屬於企業的管理模式還是壹種用工形式,目前還存在爭議。從中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大部分企業將重復性、非核心性的工作外包出去,作為正式用工的補充。
勞務外包中的三方法律關系
勞務外包的法律關系有三方:發包單位、外包單位(承包人)和勞動者。
1.外包單位與工人的關系。
外包單位與工人之間有直接的雇傭關系,兩者之間可能存在雇傭關系,也可能存在勞動關系。本法沒有強制性規定,由外包單位和工人自行協商。
2.外包單位與承包單位的關系。
發包單位與外包單位之間存在合同關系,雙方因訂立的業務外包合同而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壹般來說,在勞務外包模式中,雇主支付報酬,購買外包企業的勞動成果。它在性質上更接近於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壹條規定,“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通過合同,承包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交付經營成果、支付報酬的民事法律關系得以保障和實現。承包商不僅有簽訂合同、支付工資、繳納保險的義務,還有員工管理、勞動過程控制以及最終產品和服務質量控制等壹系列責任。承包人與發包人通過民事法律關系調整勞動關系,發包人不再涉及承包人員工的社會保險、福利、加班費等問題,降低了人力管理成本,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勞動糾紛。
3.承包單位與工人的關系。
單就法律關系而言,兩者並無關系。勞動者只需提供承包單位要求的勞動成果。發包單位無權管理勞務人員,除非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否則發包單位無需對勞務人員承擔任何責任。
勞務外包的法律風險及防範
1,選擇外包單位的風險。
在實踐中,勞務外包單位的服務或技能水平不僅影響著公司管理需求的實現,也影響著企業的形象和聲譽。
因此,在選擇外包單位時,要註意其是否具有專業資質和較強的招聘能力。優質高效的外包公司可以保質保量的完成客戶交給的外包任務,實現雙方共贏。
2.外包合同的風險。
外包合同是勞務外包單位外包的依據。如果合同的內容不清楚、不詳細、不徹底,就容易產生糾紛。
因此,企業需要建立和加強公司的合同管理。
第壹,外包合同需要明確全面,其要素包括服務範圍、服務成本、服務標準、作業時間、作業方式等。,並作出詳細規定,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二是合同中規定了終止合作和解決沖突的相關條款,有效約束了雙方的合作行為。
第三,設立專人管理勞動合同,建立合同跟蹤管理制度。
3.信息和商業秘密泄露的風險。
在公司與外包單位的合作中,信息享有雙方的溝通協調,但也存在公司信息和商業秘密被泄露的風險。
公司應避免直接管理承包商的員工。
業務外包,在實際操作中,用人單位應以“不管”為原則,輔以適當的“間接管理”,避免直接管理,即通過勞務外包協議直接以書面形式規定公司對“結果”的要求,如質量、規格、質量等。
用人單位避免直接管理承包單位的員工,因為用人單位直接管理承包單位的員工,容易被認定為勞務派遣,勞動者與企業(用人單位)之間會產生法律關系,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被認定為勞務派遣的法律風險。
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在法律上有明顯的區別,但也經常出現“假外包、真派遣”的情況。外包過程中的勞動者不受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約束。如果公司將勞務外包給其他單位,但外包方工人的勞動過程由企業部門直接管理,這種勞務外包仍屬於勞務派遣。勞務外包被認定為勞務派遣,企業大概會承擔雇主的責任。
公司需要優化內部管理和監督機制。
公司應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不斷更新業務流程,促進勞務外包單位服務水平的提高;並及時對勞務外包單位進行監督,確保企業能夠有效控制勞務外包單位,促進外包事項的有效實施。同時,通過外包減少了人力資源部門的日常工作量,但人力資源部門要在外包過程中參與和監督。
02
勞務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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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是指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向被派遣企業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機構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但勞務支付事實發生在被派遣勞動者與被派遣企業之間。勞務派遣最顯著的特點是雇傭和使用勞動力的分離。
勞務派遣三方法律關系
1.勞務派遣機構與用工單位基於勞務派遣協議形成勞務派遣關系。
勞務派遣協議需要約定派遣員工人數、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支付方式責任等內容。用工單位應根據崗位實際需求與派遣機構確定派遣期限,不能將連續用工期限劃分為若幹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2.勞動者與派遣機構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合同,除了《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外,還需要明確被派遣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派遣期限、崗位。
派遣單位應當與派遣人員簽訂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工作期間,派遣單位應當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勞動者報酬。因此,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和壹般勞動合同的規則適用,應屬於壹般與特殊的關系。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原則上適用壹般勞動合同適用的法律規定,包括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解除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此外,派遣單位還需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如:應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派遣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派遣機構不得收取勞動者費用。
3.員工與派遣機構以實際雇傭為基礎形成雇傭關系。
用人單位必須對勞動者承擔因就業而產生的義務,如《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的義務。
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區別
1,與名稱和內容目標不同。
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勞務派遣機構與實際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以被派遣人員的工資、服務費、管理費為標的的“勞務遺留關聯”。在人力資源服務外包關系中,根據項目的主要服務內容,具體承擔的人力資源管理應當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以生產、銷售管理、技術開發和服務支持為對象進行委托。
2.不同的責任風險。
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勞務派遣勞動者在勞務派遣過程中造成第三人損害或者發生勞動爭議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作為實際用人單位,應當對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勞務派遣機構承擔連帶責任;在人力資源外包關系中,如果管理團隊或外包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對第三方造成損害或勞動爭議,人力資源外包機構作為實際用人單位應對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委托人機構不必承擔法律責任。
3.工作成果的衡量標準不同。
在勞務派遣關系中,用人單位根據勞務派遣公司派遣的勞動者人數、工作時間、工作強度等與被派遣勞動者直接相關的因素,向勞務派遣公司支付管理費和服務費;在服務外包關系中,發包人根據外包業務的完成情況向承包人支付外包服務費。至於承包方使用服務人員的數量和時間,壹般與發包方支付外包服務費的多少沒有直接關系。
4.業務資質要求不同。
在勞務派遣關系中,根據勞動合同法修正案的要求,勞務派遣公司必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許可,註冊資本200萬元以上,並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在人力資源外包關系中,人力資源外包項目內容不涉及國家規定的特許經營行業內容的,不需要國家機關特別行政許可。
5.?不同的勞動合同要求
勞務派遣機構在聘用員工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聘用合同由法律嚴格規定。人力資源外包機構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並沒有嚴格要求簽訂具體合同。根據實際需要,人力資源外包機構可以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壹定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勞動關系簡歷更加多樣靈活。
勞務派遣的法律風險及防範
1.連帶責任的法律風險。
連帶責任是指當被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對被雇傭人員承擔連帶責任,即發生糾紛時,被派遣人員可以對被派遣人員和用工單位提起訴訟或仲裁,也可以單獨對被派遣人員或用工單位提起訴訟或仲裁。
這種連帶責任給勞動者的權益帶來了最大的保護,同時也給用人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帶來了壹定的法律風險。《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的連帶責任。在連帶責任的實踐中,許多因素使企業難以防範和控制。比如說;勞務派遣單位自身設立的合法性、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債務狀況等。會給員工壹定的連帶賠償責任。此外,由於勞務派遣的特殊性,發生勞動爭議時,員工通常會向用人單位而非勞務派遣單位提起訴訟或仲裁。因此,企業很難預防和控制糾紛。
在使用外包員工的過程中,盡量避免直接人事管理,不與他們簽訂任何書面協議,不直接發放工資和社保。與勞務外包企業簽訂規範的外包協議,避免不合適的條款,會被法院認定為勞務派遣協議。
2.勞務派遣應用中派遣崗的法律風險
勞務派遣涉及三方法律關系、派遣單位與勞動者的雇傭雇傭關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事實勞動關系。這就造成了勞務派遣崗可能的申請問題。最典型的情況是,事實勞動關系的出現導致了用人單位法律責任的加重。《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也規定,勞務派遣崗位壹般是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至於什麽是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在法律不斷完善的過程中會有很大的風險。所以超越崗位規定的行為經常發生,壹旦發生糾紛很難處理。
3.獨立承擔派遣人員的責任。
用人單位可以獨立派出人員承擔法律責任。在勞務派遣實踐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直接的勞動接觸,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各種疏忽和策略不當,使得壹些本應由用人單位和派遣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被直接、獨立地轉嫁給用人單位,增加了用人單位的法律風險。比如用人單位可能不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和各種規範性的合同條款,會使得本不該自己承擔的義務,出現因為沒有按照規定執行而要自己獨立承擔責任的情況。
隨著靈活用工形式的日益多樣化,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必將成為未來企業經營企業的必要形式。只有真正了解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的區別和風險管理,才能在選擇企業管理模式時做出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