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做好2011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全面優化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促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教育法》、《教師法》和《湘陰縣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教育改革、教育強縣的決定》(湘發[2008] 65438+,
壹.組織結構
湘陰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甘
副組長:陳爽
成員:劉海堂、吳誌輝、李國、鄭有才、徐長虹、劉定武、易赤紅、徐新斌、陳紅星、於麗芳、李正華、於林安、劉子萬、傅友良。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為李國,副主任為徐新斌、陳紅星。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1.招聘計劃:* *招聘教師40人,其中初中6人,小學33人,學前教育1人。
2.招聘職位
初中(6人):物理2人,化學2人,政治史1人,地理1人。
小學(33人):語文5人,數學5人,英語11人(其中1人特招至清潭學校),音樂4人,體育4人,美術4人。
學前教育:1人。
三、招聘對象、原則和條件
1.招聘目標:
①2008-2011年全日制師範專科及以上學歷。
②2008-2011全日制非師範類大專及以上學歷,並已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③2009-2011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並已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2.招聘條件:
①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無違紀違法行為。
②原則上要求專業對口。初中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專業對口;小學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具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可自主選擇專業;學前教育必須是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並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3)新聘教師全部安排到新泉、東亭、南湖、嶺北等地中小學任教(見附表),且須任教5年以上方可調入,期間不得脫產學習。招聘到清潭學校的教師必須在清潭學校任教5年以上,期間不得脫產學習。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3.招聘原則:公開、公正、公平。
四。招聘程序
1.組織報名:報名者須於7月5日至7日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兩張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江東路159號,電話:3378025)。
2.資格審查:由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壹組織資格審查。
3.報名比例:原則上報名比例應達到1:3及以上,招聘計劃只有1專業,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及以上方可組織考試;如果達不到這壹要求,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可取消專業考試或調整編制計劃。
4.文化測試:
①時間:7月9日上午9:00-11:00(音、體、美、幼教加專業測試,時間:下午,地點:待定)。
②地點:(待定)
③內容:報考幼兒教師:考相應專業的學前教育、心理學、衛生學內容。報考小學教師:考相應專業的初高中內容,其中:初中內容占70%,高中內容占30%;報考初中教師:考相應專業的初中和高中內容,其中:初中內容占30%,高中內容占70%;此次招聘到清潭學校的英語教師,有針對性的測試與本次招聘到其他學校的英語教師相同的內容。
5.試用教學:
(1)音樂、體育、美術、幼兒教育不參與試教。
(2)教學見習人員:招聘計劃為10及以上的科目,按1:1.5的比例遴選,教學見習人員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遴選;招聘計劃中,不足10人的科目,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遴選為教學見習人員。
③時間:7月11早上7: 30。
④地點:(待定)
⑤內容:本專業初中、小學教材。授課時間12分鐘。
動詞 (verb的縮寫)錄取方法
1,分類劃分,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總分計算方法:專業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50%在音樂、體育、美術、幼教;其他科目文化成績占70%,試教成績占30%。
2.體育專業錄取時籃球專業至少要錄取1人。
3.定向招聘到清潭學校是單獨錄取。
4.當部分專業報名人數未超過計劃招聘人數時,招聘領導小組將研究調整聘用計劃。
5、就業對象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鑒定合格。
6.公示考生名單15天。
7.聘用對象不合格,面試、體檢不合格,公示後有不良反應的,經調查核實後取消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8.實行雙向選擇,簽訂聘用合同。
第六,待遇保障
所有聘用教師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壹年,聘期三年。聘用期間,工資福利、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待遇與本單位在職教師同等對待。
七。紀律要求
1,大力宣傳畢業生就業招聘相關政策法規。
2.嚴格按照招聘計劃操作,精心組織實施,接受群眾監督。
杜絕弄虛作假,壹經發現追究當事人責任,取消考生資格。
3、為保證征兵工作的順利實施,全面選拔優秀人才,各單位、畢業生和家長應積極配合和支持。
湘陰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