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於印發江蘇省2011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5438+)為做好考試錄用工作,
壹、招聘範圍、對象和報考條件
(壹)招聘範圍
全市各級黨委、人大、行政、審判、檢察機關;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
(2)候選人
1.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2011,不受籍貫或戶籍限制。2010(含)前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限本省戶籍;大專及以下學歷者,限徐州戶籍或在校生。
2.符合政策安置調配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兩地居住、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職位。
3.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職位代碼:“90”-“93”)。招聘對象為:在本市就業期滿後仍在村(社區)工作並經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
4.面向“分配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生”崗位(崗位代碼:“94”-“96”)定向招聘,招聘對象: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壹扶計劃”誌願者(含我省項目辦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誌願者);市、縣(市、區)人力資源部門組織選派到農村基層(社區)服務並考核合格的人員;聘用期滿考核合格且未續簽的大學生“村官”。
5.面向優秀村(社區)黨委書記(主任)職位定向招聘(職位代碼:“98”),招聘對象為各縣(市、區)轄區內工作業績優秀、服務滿兩年的優秀村(社區)現任黨委書記(主任)(不含省選調的大學生“村官”)。其中:奉賢職位不包括在鎮上工作,在村裏工作的;新沂市職位要求2010三次以上考核;邳州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被查出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65438+2008年10月1後新錄用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法院聘任書記員,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依法不得錄用的人員。
不得以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報考。
基層工作經歷,招聘崗位要求的,是指其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在軍區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算是有基層工作經驗。
(三)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10至1993年3月16之間出生)。2011(非在職)、優秀村(社區)黨委書記(主任)等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0年3月10後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招聘優秀村(社區)黨委書記(主任)的崗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所應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職位簡介)。
二、報名方式
(壹)招聘職位查詢
2011我市各機關具體招錄人數、職位概況、考試類別、考試比例、資格條件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徐州黨建網(www.xzdj.cn)
徐州人事網(www.xzrsrc.gov.cn)
徐州人事考試網(www.xzrsks.com)
(二)報名方式和時間
考試報名在網上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考生可選擇在省考區參加筆試。
報名及照片上傳時間:2011 3月10 09:00-3月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1 3月10 09:00-3月17 6月16:00;
繳費時間:2011 3月10 09:00-3月18 6月16:00。
申請人在線提交註冊信息。報名24小時後,可查詢是否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後,進行繳費。如果支付成功,申請人將有效。考生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線支付相關費用。
報名網站:徐州人事考試網(www.xzrsks.com)
(三)報名註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根據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兩寸35×45 mm,證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者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資格。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省內壹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身份證同時登記;報名和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改報其他崗位。
3、報名後,達不到該職位比例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核減招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報考其他職位,重新報名時間為3月21日9: 00-16: 00。
4.為減輕特困考生的負擔,享受國家低保的城市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考生將進行網上繳費確認。4月24日下午2:00-4:00 2011;2011於4月25 -26日上午9:00-下午12: 00到人才大酒店315室辦理考試費減免手續,退還報名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考生在辦理考試費減免手續時,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證明及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復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享受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家庭所在縣(市)、區扶貧辦(處)出具的貧困證明、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4)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2011 4月18-23。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聯系解決。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和面試。
(壹)公共科目筆試分為甲、乙、丙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壹)及應用;
B類筆試科目:《公共事務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
C類筆試科目:公共事務基礎知識(C)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
考試範圍見《江蘇省2011公務員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舉辦或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和科目
筆試時間:4月24日2011。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8:00-9:30公共事務基礎知識(A、B、C)
10:10-11:5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A、B、C)
下午2時至4時30分
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3)面試候選人的選擇
公共* * *科目筆試結束後,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各招聘單位按照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招聘單位應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201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其他人員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戶籍證明、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前可提供)。以上證明材料要求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對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壹職位的合格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更換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不予調劑。
考生可通過徐州黨建網、徐州人事網、徐州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和資格復審信息。
面試的內容、標準和程序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確定,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組織。
面試成績為100%,沒有合格線,但不能形成競爭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即為合格。面試成績經考場主管審核後,由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四)總分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和公共科目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1:1的職位擬聘用人數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成績並列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組織實施。考試和體檢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者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司法系統的考生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考察(政審)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
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壹次性遞補。
動詞 (verb的縮寫)宣傳
擬聘用人員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在徐州人事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部門、職位、各科成績、綜合總成績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期限為7天。請舉報人簽名並提供聯系方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後,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有證據反映問題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就業審批
招聘人員由招聘單位選擇填寫《江蘇省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江蘇省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江蘇省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並附考察材料、體檢表、畢業生雙向就業推薦表原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招聘人員給予壹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定級。考試不合格者將被取消資格。
市及以下機關錄用人員,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其中,法院、檢察院系統擬聘用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匯總,分別經省高院、省檢察院審核,報省委組織部批準;司法行政部門擬聘用的人員,在審批前須報省司法廳政治部審核。省級以下垂直管理部門擬錄用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報省公務員局審批。
被錄用的考生已與原單位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等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負責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擬錄用考生在錄用審批前自願放棄錄用資格的,可在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聘用審批後放棄聘用資格的,不予遞補。
七、報考我市司法檢察系統司法警察職位和司法行政系統(監獄)警察職位,具體按《江蘇省公安機關2011年度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和《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規定執行。
八。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機構和考試機構要堅持原則,嚴格程序,依法辦事。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發現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徇私舞弊者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516-83732486
九、本章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電話:0516-83733169
市公務員局就業訓練辦公室電話:0516-80800319
考試技術咨詢:
市人事考試辦公室電話:0516-85608529、85798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