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工作制度;組織省局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負責文電、機要、會議、檔案、督查、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辦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內部網站的管理;管理機關的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建議的有關事宜。
2.政策法規司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國稅系統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稅工作規劃,研究建立依法治稅考核指標體系,探索依法治稅考核;組織協調涉及多個稅種的綜合稅收政策的實施;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研究;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工作;牽頭審理重大稅收案件,規範稅務行政審批;承辦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訴;組織全系統稅收法制培訓。
3.商品和服務稅辦公室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的納稅評估和稅源管理;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與稅收有關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
4.進出口稅收管理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制定稅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劃,下達年度出口退稅計劃;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5.所得稅辦公室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解釋和處理與稅務相關的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措施;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組織實施全省企業所得稅專家咨詢;參與與稅收有關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6.收入規劃和會計辦公室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下達年度免(免)稅轉移計劃;監督檢查納稅和退稅情況;組織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測算、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數據調查;組織實施稅務會計、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對外發布稅收數據。
7.稅務服務
組織、協調、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務糾紛的調解;組織實施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及其渠道管理(包括辦稅服務廳、12366納稅服務熱線、外部網站、短信系統等。).
8.行政和科技發展司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完善專業化征收管理和稅收征管法規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方法,承擔稅收征管質量評估、風險管理和因素分析;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裝置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網上辦理涉稅事宜。負責中國國家稅務局遼寧分局業務支持中心的業務運行和維護。
9.財務管理辦公室
制定全省國稅系統預算、會計核算、國庫集中支付、銀行賬戶、政府采購、基本建設、固定資產等財務管理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部門預算的編制、下達和批復;組織實施本系統的會計核算基本規範,分析評估稅收成本;組織實施本系統國庫集中支付,辦理具體支付事宜;組織實施本系統銀行賬戶的審批、備案和年檢;組織實施本系統政府采購計劃的編制,辦理具體采購事宜;組織實施基本建設項目審批、基本建設會計核算,委托中介機構對基本建設項目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行審計;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占有、使用、處置和清理,承擔稅服的制作和發放。
10.內部審計辦公室檢查員
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貨物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和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完善和推廣稅收執法信息系統,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評估;檢查人員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項審計結論;對全國稅務系統稽查人員進行內部審計業務指導;協調處理外部監管部門反映的稅收執法和稽查問題,督促相關問題的解決和落實。
11.人事部
組織實施幹部人事制度和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承辦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和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工作;承擔對下壹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和監督;監督檢查本系統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辦理出國政審。
12.巡邏工作辦公室
組織實施檢查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擬定年度檢查工作計劃,組織檢查工作;監督檢查下壹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工作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落實、協調和監督幹部監督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議定和決定的事項。
13.教育部門
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才培養、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培訓質量評估和評價;承擔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的業務管理;指導和檢查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14.監督辦公室
組織實施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和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情況;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勤政廉政建設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相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督和整改工作。
15.國際稅務管理局
指導、協調和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地區)間稅收協定、安排的實施;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辦理國(境)外相關稅務事宜;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的外事工作。
16.大型企業稅務管理部門
承擔為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的工作;承擔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組織實施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的日常稅務檢查;組織實施大型企業特別納稅調整的調查和審計;組織實施全省專業納稅評估工作。
17.黨委辦公室(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員發展的教育、培訓和考察工作;承擔機關的統戰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的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收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
18.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承擔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本系統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檢驗局
組織實施稅務檢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和監督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查處事宜,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驗案例分析;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辦理稅務檢查;指導和協調系統的稅務檢查;負責系統稅務檢查的審核;負責金稅工程發票的調查。
稽查局設7個內設機構(正廳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稽查壹科、稽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1.信息中心
制定並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的規劃、方案和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系統的建設、監督和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技術實施方案、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監督和檢查。負責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負責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和維護;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組織本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和實施。
2.代理服務中心
承擔代理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制定代理事務的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機構後勤系統的改革;指導本系統的後勤服務;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固定資產管理、財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未納入政府采購範圍的辦公用品的采購;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的保管、發放和維護。
3.稅務科學研究所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國稅系統稅收科學研究的規劃、方案和措施;承擔稅收基礎理論、應用理論和專題研究等課題的組織實施;負責內部圖書館的建設和管理,收集、整理、傳播和應用稅收信息;出版遼寧國稅內部期刊和編纂地方稅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稅收宣傳工作;承辦《中國稅務》等雜誌在遼寧的組稿、傳播、印刷、發行等合作出版業務;組織有關人員對稅收研究成果進行評審和獎勵,培養稅收研究骨幹。
4.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組織實施註冊稅務師行業的管理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制定全省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制度和執業標準;承辦行業資質、資格審查、考試和培訓;稅務代理機構合並、變更、註銷的備案管理;監督檢查行業的執業情況。
5.遼寧省稅務幹部學校
承擔遼寧國稅系統教育培訓實施工作。
遼寧省稅務幹部學校有五個內設機構(正科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