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個名字是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以下簡稱校紅十字會),英文翻譯是中國紅十字會xi師範大學分會。
第二性質:學校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基層組織,以學生為主體,師生共同參與醫療衛生和社會公益事業。
第三條宗旨:我校紅十字會本著人道、博愛、奉獻的人道主義精神,組織開展各種活動,促進學校學風和精神文明建設,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為拓展大學生綜合素質服務。
第四條服從團委和上級紅十字會的領導安排,密切與各類學校組織的團結。
第二章基本任務
第壹條宣傳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
第二條配合學校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使廣大紅十字會會員成為受益者、服務者和參與管理者,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第三條在校內外廣泛開展救死扶傷、護危濟困、尊老助殘、尊師愛幼等助人為樂活動。
第四條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普及衛生與健康相關知識。
第五,參與無償獻血,提倡無償獻血;協助各級人民政府開展無償獻血宣傳工作,推薦先進單位和個人並申請表彰獎勵。
第三章成員
第壹條入會原則:凡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及其章程,熱心紅十字事業,自願為社會和集體奉獻愛心,繳納會費的在校學生,均可自願加入紅十字會,成為紅十字會會員。
第二條會員權利: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佩戴紅十字標誌;監督紅十字會幹部的工作,並有權提出批評和建議;享受“紅十字模範”、“紅十字先進工作者”資格。
第三條會員的義務: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章程;參加紅十字會組織的活動,完成紅十字會交給的任務;維護紅十字會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紅十字會會員有退出紅十字會的自由。
第五條各級紅十字會對在本職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的幹部、誌願者和模範事跡突出的會員給予表彰和獎勵,或者授予榮譽會員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和獎牌。
第四章機構設置
成立理事機構,教師分會,學生分會。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壹條組織經費來源:紅十字會會員繳納的會費;接受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在雙贏的情況下,接受合法商家提供的贊助;學校補貼。
第二條會費和贊助費的使用和監督:應當精打細算,量入為出,實行民主管理。
原則;該辦公室嚴格區分會費和贊助費的收入和支出;完善會費贊助收支管理程序,賬目公開,減少差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紅十字會的經費和財產。
第六章附則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並報團委備案。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
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
2004年9月修訂
(2)《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學生分會幹部管理條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紅十字會學生分會是在團委直接領導下聯系學生的橋梁,是開展學生工作的得力助手。為了規範學生幹部的選拔、任用和管理,全面提高本組織學生幹部的綜合素質和能力,保障學生工作的正常開展,充分調動學生幹部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組織的學生幹部包括:聯合會常務副秘書長、副秘書長、聯合會各部門主任及助理、各分會主任及副會長、各部門主任及助理。
第三條:團的幹部在團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執行、落實學校的各項決策,努力配合學校的工作建設,積極打造組織的品牌工程,開展專項活動。
第四條本組織幹部必須始終以“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宗旨為學校、為組織、為會員服務,具有犧牲精神和勇於奉獻的精神。
第五條:組織幹部應當帶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第六條:在日常學習、工作、生活中,要關心同學,熱情為同學服務,不允許有任何優於同學的言行。
第二章學生幹部的產生和任免
第壹條:部長級幹部由團委選拔任用,副部長、部門助理由全校從機構內部招聘,選拔優秀人員報團委批準。
第二條:特殊情況下,副部長也可由組織任命、委派或招聘。
第三條學生幹部必須具備下列任職條件:
(壹)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壹致,並有壹定的理論和政策水平。
(2)努力學習,有強烈的進取精神。
(3)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能夠帶領學生開展健康有益的第二課堂活動。
(四)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正義感,勇於承擔社會工作,敢於糾正和批評不良行為。
(五)有良好的個人修養和道德水準,能以身作則,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六)有服務意識和大局觀念,不計較個人得失,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
(7)有團隊精神,善於團結、組織、動員同學,在同學中威信高。
(八)有創新精神,能與時俱進,不斷開拓工作新局面。
(9)在校期間未因違紀受到處級通報批評和紀律處分的。
第四條:學生幹部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必須辭職:
(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調整後仍不能勝任的。
(2)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受到科級以上通報的。
第三章幹部紀律管理
第十壹條:會議紀律
(壹)每次組織內部幹部會議,不得無故缺席、早退或遲到,應在會上積極發言,提出工作建議,為組織建設服務。
(2)每周二召開例會,各分會會長(如有特殊情況,應更換副會長)必須出席,總會全體會員也必須出席。不定期召開紅十字會理事全體會議。
(3)紅十字會的定期會議或理事全體會議和總會會議如有特殊情況,分會必須直接向總會辦公室主任請假;大會副秘書長、部長或副部長必須直接向副秘書長請假,然後提交書面請假說明請假理由;各部門助理必須通過電話向各自部門的部長請假,然後提交書面請假說明,事後說明情況。
(四)請假作為年度考評的考勤條件之壹,並作為總會助理試用期的考察要求之壹。
(5)不要無故缺席或遲到。缺席或遲到者必須在會後向上級說明情況,分行必須向行長或副行長說明情況。壹般會議是部門部長助理和部長級幹部向副秘書長或副秘書長說明情況,保證不再發生。
(六)特殊情況酌情處理。
第十二條:活動紀律
(壹)無論是總會還是分會,主要負責活動的部門必須對每項活動承擔主要責任,其他部門必須無條件服從副秘書長或副秘書長的安排,積極配合和支持責任部門。
(2)總會開展活動時,各主要責任部門成員必須通力合作,保證人人有活動、有任務,不得參加活動或中途離開。如果在活動過程中出現這種情況,將記入考勤記錄,作為評優或試用期考察的參考條件。
(3)勞動者活動不稱職,經調整後仍不能開展正常工作的,可以考慮運用《幹部任免條例》進行任免。
(四)其他協助部門必須服從上級安排,如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務,按第十二條第二點處理。
(5)分行應遵循自己的內部規定。
(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按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1.總會:主要負責部門,無論是部長助理還是副部長,都要向副秘書長或副秘書長提出說明,並通過電話或直接向其說明情況,註明回任時間;其他協助部門由各自部門的主任或副主任負責,而部級幹部需要向副秘書長或常務副秘書長請假,並做好請假交接工作。
2.俱樂部:具體由各自俱樂部制定,但對於較大的活動,應向大會提出請假申請。
(七)特殊情況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四章團隊工作要求
無論是分會還是總會,主要負責幹部,如常務副秘書長、副秘書長、各部門部長等,都要以科學的方式領導各自的集體,實現紅十字會的目標。
第十三條工作要求:
(壹)堅持原則,顧全大局,克服利己主義和小團體;
(二)工作積極主動,不敷衍,不拖延,重工作效率,求工作質量;
(三)認真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積極協助其他部門工作;
(四)團結協作,互相幫助,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5)註重幹部形象,為紅十字會增光添彩;
(六)及時了解收集到的信息,並迅速反饋。
(七)每次活動都要及時總結,並及時向上級匯報。
第五章幹部的獎懲
第十四條
(壹)積極組織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對取得良好成績的會員給予壹定的獎勵。
(2)對協會創新活動有貢獻者給予壹定獎勵,並在會上公開表揚。
(三)對工作突出、優秀的給予壹定的獎勵。
(四)參加活動不足三分之壹者,年終按自動退出處理。
(五)對有損紅十字會形象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
2005年9月修訂
(三)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檔案管理系統
1.辦公室負責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的檔案管理工作。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整體檔案分階段分類、編號、歸檔,做到系統化、規範化,為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的活動提供咨詢服務和參考資料,保證決策的科學性。
2.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總檔案分類如下:各類文件;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會員檔案;工作計劃和總結;財務檔案;各種活動的照片;獎品;紀念品;電子文檔。
三、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的負責人和各部部長,要做好各部門、各班個人和學生(先進個人、優秀部門、先進事跡等)檔案的收集工作。).
四、部大型活動的紀要及相關材料除本部門存檔外,抄送秘書處。活動計劃應在活動前三天提交秘書處,總結及相關材料應在活動結束後壹周內提交。
5.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獲得的獎品和紀念品,由辦公室妥善登記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
六、檔案材料的借閱必須經部級以上幹部批準,並嚴格履行登記手續。
七、借閱者應註意保護檔案材料,不得隨意折疊或在文件上塗改,不得分離或帶走。檔案管理員閱後歸還時應仔細核對,確認無誤後及時歸檔。
8.非檔案人員不得隨意丟棄文件或資料(無論是否有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九、檔案管理人員應積極開展工作,為用戶提供方便,熱情、耐心、細致地提供服務。
十、如有違反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章、幹部考核條例者,由秘書處負責記錄,向校長報告。
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
2006年9月修訂
(D)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壹般活動系統
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基層組織。為了廣泛深入地開展紅十字青少年工作,使其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我校紅十字會制定本規定:
壹、加強學校紅十字會的組織建設,是開展紅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基礎和保證,也是紅十字會的壹項重要任務。因此,必須認真做好發展會員工作,發展會員的審批程序要嚴格統壹和規範。要加強對紅十字會知識的宣傳教育,擴大紅十字精神對青少年的影響。
二、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救助團體,以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為宗旨,積極開展社會救助、貧困學生捐贈、誌願服務活動。建立壹到兩個社會服務點,定點、定人員、定服務內容、定活動時間,為社會上有需要的人辦實事、做好事,堅持為校內外有困難的教師和孤老殘教師服務的制度。通過這些活動,培養紅十字青少年良好的社會責任感和公德意識。
三是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備災減災、生命防護等健康教育和衛生救援培訓活動,在紅十字青少年中開展四大技術、心肺復蘇、災害醫學救援知識培訓,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壹支50人左右具有實際操作能力的救援隊伍,並能在校園內發揮作用。
四是開辟紅十字專欄、黑板報和專題廣播,以多種形式宣傳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開展豐富多彩的會識和保護生命健康知識教育活動。
五、圍繞“5.8”世界紅十字日和紅十字青少年奉獻月,組織壹至兩次大型、高質量、新穎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6.積極參加上級紅十字會組織的夏令營、冬令營活動,培養誌願服務思想,增進會員之間的友誼和交流,將教育融入活動中。
七、紅十字青少年活動納入學校第二課堂,活動時間有保障。記錄紅十字會青年成員參加活動的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加強管理。
八、對在紅十字青少年活動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在總結的基礎上每兩年評定壹次。被評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紅十字會青年成員,應由團委給予表彰獎勵並記入學生檔案,其先進事跡應向上級紅十字會報告。
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
2006年3月修訂
(五)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募捐管理系統
壹、工作前提
(壹)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辦公室:負責紅十字會(以下簡稱紅十字會)捐贈銀行賬戶的管理;負責審核和處理紅十字會提出的付款申請。
(2)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秘書長:負責紅十字募捐的審批,指定專人負責紅十字募捐活動。
(3)各學院紅十字會分會工作人員:負責紅十字會募捐工作的具體開展和實施。
工作程序:
(1)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辦公室設立了紅十字會捐贈專項資金卡,僅用於捐款的財務歸集和劃轉,不得支出其他資金,並設立了紅十字會捐贈專項登記簿。
(2)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辦公室將上級部門的募捐通知或對口單位的募捐通知分發給各分會,總會組織各分會開展募捐活動。
(3)各支部將征集結果報學校紅十字會辦公室,學校紅十字會辦公室出具收據(收款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4)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辦公室將收到的款項交給秘書長辦公室,並保留收據存根。
(5)紅十字會各分會提出個人募捐方案,提交學校紅十字會辦公室。收到的材料按上述三四步執行。如需動用捐款,應向秘書長提出申請,並由辦事處登記。
(六)每項材料支出價值在1000元以下的,必須經秘書長批準並簽字;每筆物資支出價值超過人民幣1,000元的,必須經紅十字會會長批準並簽字。
(7)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在全校張貼每筆捐款收支的宣傳海報進行公告。
(8)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每年與辦公室對賬,在校報和全校張貼宣傳海報,公布年度捐贈總結報告。
二、信息管理
(1)相關財務資料由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辦公室保管。
(2)募捐的原始材料和總結材料由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辦公室統壹管理,立卷歸檔,保存五年。
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
2006年9月修訂
(六)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相關評價制度。
為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精神,增強紅十字會員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加強我校紅十字會建設,促進我校紅十字會進壹步發展,根據上級紅十字會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壹、“優秀紅十字會會員”評選條件
(壹)認真學習和貫徹《紅十字會法》,閱讀紅十字會的有關報刊,熟悉紅十字會的業務知識;
(二)積極參加紅十字知識培訓班,紅十字知識普測,抽樣測試成績優秀;
(三)積極參加紅十字知識宣傳活動;定期或不定期向學校紅十字會網站和電臺投稿;
(四)倡導“人道、博愛、奉獻”精神,積極參加無償獻血和誌願服務活動;
(五)積極為紅十字會的建設和發展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設性意見;
(六)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班級組織策劃的紅十字活動;
(七)積極參加衛生保健課的學習活動,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8)關心他人,及時幫助有特殊困難的學生。
二、“優秀紅十字幹部”評選條件
(壹)曾擔任學校、醫院二級紅十字會理事、幹事或者紅十字會班級班委,任職滿壹年的紅十字會成員;
(二)認真學習和貫徹《紅十字會法》,經常閱讀有關紅十字的報刊雜誌,掌握紅十字業務知識;
(三)積極組織和參加紅十字知識培訓班學習,紅十字知識總測驗和抽樣測驗成績優秀的;
(四)積極組織開展紅十字知識宣傳活動;定期或不定期向學校紅十字會網站、電臺投稿至少壹篇;
(五)帶頭倡導“人道、博愛、奉獻”精神,積極參加無償獻血和誌願服務活動;
(六)積極為紅十字會的建設和發展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設性意見;
(七)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班級組織策劃的紅十字活動;
(八)積極組織和參加衛生保健課的學習活動,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9)關心他人,及時幫助有特殊困難的學生。
三、“優秀紅十字班”評選條件
(1)班裏紅十字會組織良好,班委、團支部重視紅十字會工作;
(二)班級成員人數達到90%以上;
(3)會費按時足額收繳,收繳率達到100%;
(4)班內成員全部熟悉紅十字會業務知識,普測和隨機測試通過率達到100%,優秀率達到90%以上;
(五)班內有誌願服務點,定期開展誌願服務活動;積極參與紅十字會的社會服務和愛心活動;
(六)積極向“紅十字網站”和廣播電臺投稿,每學年不少於兩篇;
(七)班內成員認真參加急救技術培訓;
(八)每學年至少開展兩次以“弘揚紅十字精神”為主題的班級活動,學年結束時上交文字、圖片等材料;
(9)班級紅十字會幹部按時參加學校紅十字會的各種會議,認真傳達貫徹會議精神。
四、評價比例和方法
(壹)評價工作每兩年進行壹次。“優秀紅十字會會員”的比例為會員總數的2%,“優秀”
展示紅十字幹部占紅十字幹部總數的5%,“優秀紅十字班”占所有紅十字分會紅十字班總數的5%,“優秀紅十字分會”占紅十字分會總數的20%。
(二)凡獲得“優秀紅十字委員”、“優秀紅十字幹部”、“優秀紅十字班”、“優秀
秀紅十字會全體會員將受到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或獎牌。
(三)“優秀紅十字委員”、“優秀紅十字幹部”評選程序:在評選條件比較的基礎上,由紅十字會分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委員進行初評和公示,然後由紅十字會分會簽署意見,報學校紅十字會,通過團委下發的文件向全校師生公示評審結果。無異議者,授予“優秀紅十字會會員”、“優秀紅十字會幹部”稱號。
(4)“優秀紅十字班”獎勵程序:紅十字班在符合評選條件的基礎上提出申請,經紅十字會審核後,報我校紅十字會批準。
(五)“優秀紅十字分會”的評選程序:各分會根據評選條件提出申請,學校紅十字會組織考核評分,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評價比例評選出“優秀紅十字分會”。
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
2005年3月修訂
(7)《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會員管理條例》
符合中國紅十字會章程有關規定的學生,經本人自願申請,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批準,可以成為紅十字會會員。對加入俱樂部的,進行登記備案,發放“會員卡”和“會徽”。學生成員被稱為紅十字會青年成員。
2.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會員繳納會費的原則是:壹次性繳納,青年會員會費總額***10元用於紅十字活動。已畢業轉入其他學校的學生會員,憑原會員證直接到新單位紅十字會報到並登記,不辦理入會手續。調入單位沒有紅十字組織的,可以保留其成員資格。
三、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會員享有並承擔《中國紅十字會章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要認真學習宣傳紅十字會的人道主義宗旨和會議知識。
四、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會員應當積極參加救死扶傷、尊老助殘、尊師愛幼、助人為樂等體現紅十字精神的紅十字活動,並在會員卡附錄中登記參加情況。
五、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在青年會員中按學院設立紅十字分會,並建立健全機構。壹般包括:總裁副總裁、秘書部、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會員發展部、無償獻血部、項目部等。推薦有能力、威信高、工作認真的成員擔任會長、部長,根據工作能力推薦在學校紅十字會擔任幹部。
六、被評為紅十字會先進團員的青年團員,由團委記入學生檔案。
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
2004年9月修訂
(八)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會費收繳和使用管理制度。
繳納會費是紅十字會會員的義務,也是紅十字會活動的經費來源之壹。為了增強會員的組織觀念,提高會員繳納會費的自覺性,切實做好會費收繳的整體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壹、新生每年的入會期為會費繳納期,入會後壹個月內全額繳納會費。逾期兩個月未繳納者,視為自動放棄會員資格。
2.會費由學校紅十字會收取,每名會員壹次性繳納10元,各分會會費由分會收取並上交會員大會。會費收繳率要達到100%。
3.學校收取的會費,50%留在學院紅十字分會開展活動,50%留在學校紅十字會,作為紅十字會人道救助和宣傳教育活動經費,不得挪作他用。
四、大量會費的使用,必須經學校紅十字會理事會研究決定,報學校團委審核,並指定專人負責會費的收繳和管理,建立收支明細賬,年終檢查會費收支情況,向理事會報告。
五、學校紅十字會接受團委和上壹級紅十字會對會費使用和管理的監督檢查。
廣西師範大學紅十字會
2006年9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