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年滿18周歲,父母同意,信仰真誠,相貌端正。
2.妳可以在自己的省市出家,也可以在別的省市的寺廟裏出家。
3.去寺廟找方丈,做師父,出家,或者請教其他師父。
二、中國佛學院招生條件:
1.招收高中畢業以上或同等學力,有壹至二年出家經歷的學生。
2.信仰虔誠,人品學問俱佳,自願從事佛教的青年僧人。
3.沒有婚姻或戀愛關系。年齡在十九歲到二十五歲之間。
4、相貌端正,身體健康,無神經病史(包括抗奧陽性)及其他傳染病或殘疾。
5.本人由寺廟組織或佛教協會推薦到本人所在省份的宗教部門報名。
中國佛學院招生簡章
壹、招生條件:
招收高中畢業以上或同等學歷、有壹定出家經歷、信仰虔誠、品學兼優的青年僧人,自願從事佛教事業。
沒有婚姻或關系。年齡在十九歲到二十五歲之間。
相貌端正,身體健康,無神經病變史(包括抗奧陽性)及其他傳染性疾病或殘疾。
二、招聘方法:
由我當地寺廟組織或佛教協會組織推薦到我省宗教部門報名。
要求考生將學歷證明和體檢表(必須有奧數抗檢),以及僧人脫帽壹寸近照四張,連同報名表壹並寄到我院。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後發放準考證。發送:(1)報名表,(2)體檢表,(3)推薦信,(4)照片四張。
三、招生名額:
四年制本科。招生每兩年壹次,招生名額40個左右。
四。考試和錄取:
考試科目:佛學、語文、政治、史地、英語、朗誦。
考生錄取:根據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五、生活條件:
學生在校期間生活情況:學院規定每個月給每人生活費;發放壹定數量的僧服;享受免費醫療;寒暑假回老家,憑學生證可以享受半價優惠票。
六、培養目標:
佛學院旨在培養造詣很深的佛教學術研究人才、佛教教學人才、寺廟管理人才和國際佛教交流人才。
七、畢業去向:
畢業後學院不包分配,所以原則上還是回原推薦單位安排工作。
根據全國佛教需求,本人自願,經與原推薦單位協商,可由中國佛學院安排。
畢業後的待遇,按本科畢業生待遇,由用人單位的寺廟或單位解決。
畢業生可以報考我院研究生課程。
中國佛學院招生辦
根據婚姻法
第二章婚姻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任何壹方不得強迫對方,任何第三者不得幹涉。第六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應該鼓勵晚婚晚育。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禁止結婚: (壹)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宜結婚的疾病。第八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婚姻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領取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第九條結婚登記後,經男女雙方同意,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婚姻無效: (壹)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婚後未治愈的;(四)未滿法定結婚年齡的。對於無效婚姻,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婚姻無效的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宣告婚姻無效。如果壹個人在法定結婚年齡之前結婚,應在法定結婚年齡到期之前宣布婚姻無效。第十壹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壹方可以請求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撤銷婚姻。受脅迫壹方要求解除婚姻的,應當自婚姻登記之日起壹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壹方要求解除婚姻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壹年內提出。第十二條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權利義務,但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除重婚外,按* * * *分割為同壹財產;對於過錯方,可以少分,也可以不分。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適用於當事人所生的子女。
可見法律並沒有規定和尚不能結婚。但是,在他們世俗化之前,他們不應該結婚。這應該是出家最基本的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