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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鄭州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高考#簡介從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獲悉,河南省鄭州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21招生章程已公布,章程具體內容安排如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貫徹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的原則,規範學校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促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鄭州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21招生。

第三條本章程貫徹國家招生政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鄭州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第五條國家標準代碼:14753

第六條河南招生代碼:6366

第七條辦學性質:民辦非營利性

第八條辦學層次:大專。

第九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十條地點:河南鄭州鞏義市中原西路6號。

第十壹條集團化辦學:鄭州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民辦非營利性專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校。由河南省房地產龍頭企業河南正商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河南正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資。正商集團為學院的建設發展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為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有效保障。

第十二條辦學目標: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非營利性辦學的社會責任屬性,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企業文化緊密結合,聚焦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和新型基礎設施發展需求,以工程為重點,統籌管理、醫療衛生、教育藝術發展,打造國內知名的城市建設高質量高等職業教育基地。建設服務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戰略、服務現代產業發展的高端R&D基地和高端智庫,打造具有科研開發、智庫咨詢、創新創業等功能的產學研壹體化平臺,爭取早日進入應用型職業本科學校行列。

第十三條專業設置:學院設有建築工程系、機電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醫療護理系、基礎教育系五個系。首批開設5個專業,分別是建築工程技術、電梯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現代物業管理、護理學。根據國家和河南省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方向,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和以鄭商所為代表的城市建設運營企業戰略規劃,以建築業、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為重點,突出智能建築和智慧城市兩個重點,將信息化全面融入各專業, 根據發展需要不斷優化調整院系和專業設置,打造適應建築業發展和城鄉壹體化的城市建設技術與管理專業群,適應醫養結合的“壹老壹少”專業群。

第十四條師資隊伍:學校充分發揮正商集團的人才優勢,通過集團內部專業技術人員調配和學校外部招聘,打造了壹支以教授、副教授、博士、碩士為主體,教學經驗豐富,實踐技能壹流的雙師型教師隊伍。現有教職工100余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19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58人。10余名教師被授予“河南省拔尖人才”、“河南省傑出青年”、“河南省科技創新人才”、“河南省優秀教師”、“河南省重點青年教師”等榮譽稱號。

第十五條實訓與就業:學校建有建築工程、建築材料、基礎質檢站、電子信息、電梯實訓室、智能建築、消防、現代物業管理、醫療、電子商務等校內實訓基地。依托校企合作,校外實訓基地超過100個,為學生的實驗、實習、技能培訓和各種社會實踐活動開辟了廣闊的舞臺。學校與160多家國內公司、30多家海外公司建立了校企合作,可以為畢業生提供充足的就業保障。“入學即就業,學習即就業,畢業即就業”,“高素質、高就業、高人才”將成為學校人才培養的響亮品牌。

第三章組織及其職責

第十六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辦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和招生章程,領導、監督和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七條招生就業部具體負責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監督招生政策的落實,實現招生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學校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按要求將招生計劃及時送(送)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並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招生條件

第二十條招生對象:已報名參加2021全國統壹高考的考生。其他政策按教育部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二十壹條除特殊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錄取規則和成績公布

第二十二條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錄取規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獲得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後的總成績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語言、數字、外語、綜合成績依次排序。

第二十五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通過學院官方網站或省級招生辦公室公示渠道進行。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後,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的統壹部署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復試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準和補貼政策

第二十七條收費:我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價格處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分別為:現代物業管理:7800元/生/年、建築工程技術:8500元/生/年、電梯工程技術:8500元/生/年、計算機應用技術:8500元/生/年。住宿費:六人間(不含獨立衛生間)1,000元/年,六人間(含獨立衛生間)1,200元/年,四人間(含獨立衛生間)1,500元/年,可供學生選擇。

第二十八條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壹新生可在入學前持《錄取通知書》等相關證明向當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後通過學校助學貸款中心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入學後可享受資助項目:入學“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內勤工儉學、特殊困難補助。

第二十九條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學校規定的畢業要求,由學校準予畢業,頒發由教育部統壹電子化註冊的鄭州城市建設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由高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郵政編碼:451263

聯系電話:0371-61795555

學院網址:/

附件:鄭州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21專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