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和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服務我市五大功能區建設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完善技術技能人才成長的“立交橋”,開辟應用型技術人才系統培養的新渠道,確保中等職業學校和本科院校與“3
壹、試點內容
引導和選拔壹些品學兼優的初中畢業生。進入試點中等職業學校學習3年,經轉學考試合格後轉入相應的本科院校學習4年。在7年的學習期間,試點本科院校與中等職業學校合作建立文化基礎、專業理論、專業技能課程相銜接的教學體系,在本科階段系統培養專業理論紮實、技術精湛的應用型技術人才。
二、試點範圍
(1)試點學校。
服務於五大功能區戰略發展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城市功能核心區、城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以優質職業院校為主。首批試點由3所應用技術本科和10國家中等職業示範學校承擔(名單見附表),探索經驗後逐步擴大範圍。
(2)試點專業。
試點專業要緊密契合我市支柱產業、新興產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的發展需求,是技術含量高、培養周期長的專業,需要本科院校和中職學校發揮各自優勢,對文化基礎、技術技能培養和綜合素質培養進行設計、配合和系統培養。
(3)招生對象。
面向具有本市三年以上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招生。
第三,管理制度
(1)計劃管理。
試點院校招生計劃確定後,報市教委審批。
(2)入學管理。
根據《中等職業學校與本科院校“3+4”分段人才培養試點招生管理有關規定》,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按照自願、擇優的原則進行。錄取工作與當地普通高中錄取工作整體推進。
(3)財務擔保。
1-3年級,執行相應的中等職業教育補助政策和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4-6年級,落實大學生人均資助標準和收費政策。
四、轉考
(1)過程評估。
1.過程評估組織。所有納入“3+4”對口培養的學生都要參加試點高校的過程考核,考核合格後才能參加轉學考試。過程評估方案由試點高校共同制定,包括具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和結果公示方式等。報市教委備案後,在招生第壹學期向學生公布。具體評估工作由試點院校組織實施。
2.過程評估的主要內容。思想道德狀況;學習情況,包括按照對口貫通式培養課程方案在中等職業學校必修課和選修課的學習情況(包括初試和補考成績);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含企業實習),參加市級、國家級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並取得技能證書;身體健康狀況等反映學生特長和全面發展的情況。
(2)轉向考試。
1.中等職業學校第六學期,對通過過程考核的學生進行轉學考試,考試合格者可轉入試點高校繼續本科學習;考試不合格但達到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水平者,授予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轉入本科階段的學生不允許轉其他學校或專業。學生完成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符合畢業條件的,授予本科院校畢業證書。未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不符合畢業條件的,按照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2.過渡考試包括文化考試和技能考試兩部分,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納入當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統籌管理。
動詞 (verb的縮寫)試點工作保障
(1)加強統籌協調。市教委成立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工作協調小組,小組辦公室設立在職成人教育辦公室。審核辦學資格、專業點設置、招生計劃。加強對試點高校改革的資金和政策支持,相關項目和專項資金安排向試點高校傾斜。
(2)加強教學管理。試點高校要根據本科層次應用技術人才培養需求,滿足相關專業(行業)標準和專業(執行)行業資格評估要求,吸收行業、企業參與,認真研究制定人才培養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
本科院校牽頭,中職學校積極配合,設計整體人才培養方案、專業教學計劃、質量評價機制等。,統籌安排對口單位的理論知識課程和技能培訓課程。課程與教學內容應相對獨立,有序銜接。學生在完成中等職業學校學業後,應具備相應的職業技能和文化水平,為繼續接受高等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礎。
試點高校要選派學科(專業)帶頭人和骨幹教師參與試點工作,共同組建試點教學團隊。本科院校要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學指導和師資培訓,建立教師互派和定期互訪制度。
(3)加強質量控制。市教委定期對試點院校教育教學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建立健全中等職業學校和本科院校“3+4”分段式人才培養改革評價體系,改進評價方式,加強評價考核。
(4)加強過程管理。建立中職與本科院校“3+4”分段式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動態管理機制。對試點工作支持力度大、教學管理、教學質量和辦學條件持續改善的試點高校積極支持發展;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整改。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核減招生計劃,直至停止招生。
(5)規範辦學行為。中職與本科院校“3+4”分段人才培養改革試點招生計劃壹經下達,必須嚴格執行,按規定招生。違反招生規定的,取消“3+4”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初中畢業生填報招生計劃前,市教委應在初中學校、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等公共媒體公布“3+4”招生計劃,向社會和考生解釋招生政策。嚴禁任何學校利用虛假廣告吸引學生,造成社會不穩定。
附表
中職、本科院校“3+4”分段式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院校名單。
壹、應用技術本科院校(3所)
重慶科技學院
重慶教育學院
重慶郵電大學伊通學院
二、中等職業學校(10)
重慶立信職業教育中心
重慶工商學校
重慶渝北職業教育中心
重慶女子職業高中
重慶龍門浩職業學校
重慶旅遊學校
重慶市巫山縣職業教育中心
重慶武義高級技工學校
重慶機械高級技工學校
重慶工業學校
附件3
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工作協調小組
成員名單
壹.組長
市教育委員會主任徐洲
第二,副團長
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牟
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李德龍
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邱科
市教育考試院院長黃騰蛟
陳建勛市教育委員會副巡視員
三。成員
劉市教育委員會政策法規處處長
市教委發展規劃處處長姚有明
市教委財務處處長劉宏偉。
鄧市教委基礎教育處處長
姜市教委高教處處長
市教委招生考試處處長胡斌。
Xi市教委學生處主任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