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成都市城市房屋裝飾結構安全管理規定

成都市城市房屋裝飾結構安全管理規定

第壹條為加強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成都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城市房屋裝飾結構的安全管理。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房屋,包括住宅、營業用房、辦公用房和其他民用非住宅。

本規定所稱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是指因裝修被拆除房屋的墻體、梁、板、柱、基礎、屋頂等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以下簡稱房屋結構)的安全管理。第四條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市房屋裝飾結構安全管理工作。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房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下簡稱五城區)範圍內民用非房屋裝飾裝修結構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婺城區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房屋裝飾結構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龍泉驛區、青白江區、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城市房屋裝飾結構安全管理工作。

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城市房屋裝飾結構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條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裝修房屋,必須保證房屋的原有完整性、抗震性能和結構安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改變房屋結構,不得因裝修影響相鄰房屋的使用安全。第六條房屋使用人投資裝修需要拆除房屋或者改變房屋結構的,應當征得房屋所有權人的書面同意。用戶變更時,不得拆除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設施設備。第七條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裝修房屋確需拆除或者改變房屋結構的,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取得房屋裝修結構安全認可書後,方可進行裝修。

(壹)房屋權屬證書;

(二)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裝修設計方案和施工圖;

(三)實施物業管理的,應提交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意見;

(四)使用人裝修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裝修的書面文件;

(五)出租房屋的,應提交房屋租賃證明;

(六)審批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出具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

(壹)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爭議的;

(二)房屋損壞嚴重或有危險而不進行修繕加固的;

(三)屬於危險房屋的;

(四)房屋在拆遷範圍內的;

(五)未按第七條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的。第九條五城區範圍內的城市房屋改造,需要拆除房屋結構的,屬於民用非房屋的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房屋所在地的區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其他區(市)、縣的房屋,由區(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參照前款規定審批。第十條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符合要求的,發給房屋裝飾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第十壹條從事房屋裝飾設計和施工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和上崗證,方可承接裝飾工程。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房屋結構和裝飾工程質量標準的有關規範,選用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原材料和配件。第十三條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拆除房屋結構,未取得房屋裝飾結構安全認可的,建設單位和個人不得施工;從事施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裝修設計方案和施工圖進行施工。第十四條房屋裝飾裝修結構安全認可書應當在施工現場張貼。

裝修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應當按照《成都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進行處理。第十五條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在房屋結構拆除和裝修完成後七個工作日內,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檢查驗收。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繼續裝修或投入使用。第十六條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的監督檢查。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撓。

房屋所有權人、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應當對房屋裝修進行監督,發現有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制止,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