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甘肅省住建廳發布通知:清退建築市場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1.住建部門已對相關“被鎖定”人員信息進行了梳理,所有相關項目必須在2020年9月1前完成人員更換。
2.9月1後,我廳將整體註銷全省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信息,凡未按期完成變更的項目,均視為無項目負責人擅自施工。
3.辦公室職業資格註冊中心認真核查人員註冊、工程招投標、項目人員變更情況,停止臨時建造師執業。
廣西要求:2020年6月30日前,165438+可暫時繼續擔任本項目項目負責人。
江西要求:繼續擔任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直至項目結束。
住建部宣布取消壹級建造師臨時證書。
持有壹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且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可在2019 12 31之前臨時繼續擔任項目負責人;聘用單位應按照相關要求盡快更換項目負責人。
根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部發[2004]16號)第七條的規定,可以免試參加壹級建造師考試“建築工程經濟”和“建築工程管理”兩個科目。
此前,已有20個省市宣布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湖北、浙江、江蘇、吉林、四川、北京、黑龍江、福建、山東、河北、廣東、安徽、重慶、陜西、天津、河南、上海17省市發文:
取消臨時執業證書,持有臨時執業證書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2019 12 31之前,可以暫時繼續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聘用單位應按照相關要求盡快更換項目負責人。
遼寧: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不再允許持有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參與工程項目投標和擔任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持有臨時執業證書的是建設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此項目準予竣工。項目完成後,不得擔任建設單位新的項目負責人。
雲南、山西: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持有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且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可在2020年3月31日前臨時繼續擔任項目負責人;聘用單位應按照相關要求盡快更換項目負責人。
取消對建築市場的影響
臨時執業證書作為建造師證的過渡,隨著建造師證的規範化和普及化,取消是必然的。
《壹、二級建造師臨時從業人員查詢系統》數據顯示,2017年臨時壹、二級建造師總數達到20萬人左右。
臨時證的取消會對整個行業產生什麽影響?
從市場需求來看:
1.對於之前已經指定臨時執業證書作為項目負責人的企業,缺少可用的臨時證書會導致證書缺失。
2.2018以來,主管部門對“掛證”的整治越來越嚴格,對建築企業建造師數量的監管也越來越嚴格。
基於以上兩種情況,企業必須做出選擇,以便連接更多的項目:
(1)鼓勵員工取得證書並給予相應的獎勵;
②從外部引進有相應證書的人才。
在這種背景下,建造師證的需求在壹段時間內還會增加。
(多家企業出臺證書補貼政策)
已經調整了監督/成本慣例政策。《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的修訂還有多遠?
2065438+2008年7月造價工程師執業政策大變動!住建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2020年3月,明確了壹/二級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編碼規則和樣式。
2020年2月,新版《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正式發布,工程類、水利類、公路水運類監理證書合二為壹。
《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建設部令第153號)發布至今已13年。什麽時候修改?
5438+2006年2月6日,《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令號建設部153)正式發布,並於2007年3月1日生效。
2017住建部公開征求意見修改10已經實施的《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
2019年建築市場監管部在年度《工作要點》中提到,將“修訂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和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進壹步健全完善考試、註冊執業和繼續教育制度,落實註冊人員職業責任”。
與原規定相比,2017版征求意見稿變化較大。
壹是取消“執業印章”作為註冊建造師執業證書。
二、註冊證書的有效期由“3年”改為“5年”。
三、《征求意見稿》要求,所有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必須是註冊建造師。市場對註冊建築師的需求可能會進壹步增加。
征求意見稿中,原規定由“大中型建設工程”改為“建築工程”,刪除了“大中型”,即要求憑註冊建造師證書執業的所有工程;
征求意見稿中,原規定由“項目負責人”擴大為“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均要求註冊建築師執業。
4.報名條件要求。建造師首次註冊,征求意見稿不要求“提供社會保險證明原件”,需要提供“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署的聘用勞動關系有效證明”;被記錄不良行為的申請人再次申請註冊的,《征求意見稿》強調了“自申請之日起前三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原件”的要求。
五、明確壹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承擔的工程規模。工程建設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本專業註冊建築師。壹級註冊建造師可擔任大、中、小型項目負責人,二級建造師可擔任中小型項目負責人。其中,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不得由壹名施工員兼任。註冊建築師執業項目的範圍和規模標準另行制定。
六、明確二級建造師全國執業。壹級註冊建造師可以全國壹級註冊建造師名義執業。通過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或者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的人員,可以以二級建造師的名義在全國範圍內執業。項目所在地各級建設部門和相關部門不得新增或變相設立跨區域承包工程的執業準入條件。
七、註冊建造師證書實行電子證書。
通知全文: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退還我省建築市場建築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
贛建建[2020]260號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取消壹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建市辦[2065 438+09]50號)和《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甘建建[2065 438+09]409號)的有關要求,各地建設主管部門* * *。我辦對相關“被鎖定”人員信息進行了梳理,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屬地化管理原則,請各地建設主管部門督促各相關項目於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人員更換。9月1後,我廳將整體註銷全省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信息,凡未按期完成變更的項目,將視為無項目負責人擅自施工,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查處。9月5日前,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將本地區整改情況書面報我局。
二、請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工程招標管理單位、執業資格註冊中心在人員註冊、工程招標和項目人員變更等方面進行認真把關,制止臨時執業建造師的行為。
三、請及時與我廳建築市場監管處聯系,接收當地建設工程持有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被鎖定”人員信息,以便開展清退工作。
聯系人:裴虎林電話:0931-8929751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7月30日
抄送:省建設工程招標辦公室、省建設廳資質註冊中心。
資料來源:各省市住建部門
轉載自:樓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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