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三巡視組對建始縣進行了巡視,並於7月15日向縣委進行了反饋。建始縣委把巡視整改作為壹項重大政治任務,堅持立行立改,迅速動員部署,狠抓整改落實,各項整改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效。現將整改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壹)黨風廉政建設和反*
1.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問題嚴重”的問題
壹是嚴格執行恩施州紀委《關於嚴禁黨員幹部收受禮品禮金的通知》,出臺《關於嚴禁黨員收受禮品禮金的規定》,對20xx年來全縣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和鄉鎮、縣單位黨政“壹把手”的行為進行全面清查。二是規範國有資產處置,將國有資產處置轉移到縣公共* * *資源交易中心,納入全縣統壹交易平臺,從而規範國有資產處置流程;同時,出臺了《縣管國有企業管理辦法》、《三重壹大管理辦法》、《薪酬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黨員幹部以權謀私。三是出臺了《關於禁止黨員幹部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制度,建立了處級領導幹部申報備案制度。
2.關於“重點領域和部門*比較突出”的問題
壹是開展涉農資金專項整治。組織19涉農資金項目管理部門在全縣開展涉農資金專項整治,涉及的鄉鎮、縣級部門實行分類整治、清單整治。二是強化國土、林業、水利、交通、規劃等部門的監管責任。,並對監管的嚴重缺失負責。
3.關於“招投標和工程建設中的違紀問題”
壹是完善配套管理制度。20xx年《建始縣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和《建始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實施細則》出臺,對必須納入交易平臺的招標項目和土地使用權交易作出了詳細規定。二是嚴格監管公共資源交易。成立了單壹的縣級公共* * *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形成了公共* * *資源交易與監管分離的運行體系,全面實行招投標和工程建設項目公開。三是規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出臺了《關於進壹步規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的規定》。
4.關於財政資金監管中的“欠收、拖欠、挪用”問題。
壹是加強業務培訓。分批對鄉鎮黨政領導、縣級單位“壹把手”、分管財務領導、鄉鎮財務主任、財會人員進行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培訓。二是加強預算管理,預算公開。再次修訂了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制度,進壹步明確了財政專項資金的撥付程序和各項目資金主管和使用部門的職責,建立了財政資金使用和管理的長效機制。三是加強稅收征管。按照“有稅必征、有稅必禁”的原則,建立稅源信息共享平臺,完善綜合治稅體系,加大未繳資金回收力度。
5.關於“基層‘蒼蠅’現象突出”的問題
壹是開展“小五長”集中整治。圍繞違反政治紀律和規矩、執行財經紀律、幹部作風建設、信訪突出問題等四大類17個問題,集中開展基層“小五頭”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分類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發現的作風問題和*案件。截至目前,* * *立案64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6人,問責處理65438人。二是完善監督體系。建立了縣、鄉、村三級紀檢監察信訪舉報網絡,建立了鄉鎮紀檢監察接待中心10。
(二)中央八項規定執行情況和幹部作風。
6.關於“頂風建辦公樓,集資建房”問題
壹是清理了20xx年7月以後的審批項目,沒有審批黨政機關辦公樓項目的情況。二是做好“回頭看整改”。20xx年全縣清理整頓過的業務用房、辦公用房已徹底清理壹遍,全部整改到位。對20xx年7月14日以後竣工或在建的10項目,已嚴格按照標準制定調整使用方案。目前,21家涉事單位按照調整方案有序進駐。針對縣地稅局通過審批業務用房改變部分土地性質供職工集資建房的問題,已責令縣地稅局組織幹部、職工和開發商終止履行商品房團購協議,由縣政府收回土地並重新調整規劃用途。
7.關於“壹些幹部作風懶散、軟弱無力、為官不為”的問題
壹是集中開展政務服務“四風”問題專項治理,按照“有進有出”的原則,全面推行崗位責任制、服務制、首問責任制、辦結制等效能制度,全力推進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全部在服務中心辦理,33個部門236項行政審批事項實現網上辦理。二是實行領導幹部公示制度。目前,絕大多數單位都建立了目的地公示制度,少數正在整改完善。三是開展幹部工作紀律和組織紀律專項整治。組織5次明察暗訪,對全縣作風建設進行明察暗訪,暗訪中未發現明顯違規問題。
8.關於“‘四風’頑疾沒有完全消除,甚至死灰復燃”的問題
首先是規範財務管理。修訂完善了《建始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和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管理辦法,清理規範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獎勵補貼發放,將“三公經費、會議費、補貼”發放納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進壹步完善了財務規範管理制度。二是開展財經紀律專項治理。組織開展財經紀律專項檢查,啟動“四個專項整治”(食堂公款違規消費、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財務票據突出、黨員幹部五光十色娛樂)和“三個專項整治”(農業資金管理使用中損害群眾利益、縣鄉政務服務四風、農村基層小官巨腐), 並查處縣發改局、縣住建局以棚戶區改造項目名義向企業違規借款的行為。 三是開展“吃空餉”專項整治。對全縣230個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 * *清理29人,追回資金381萬元,8人主動辭職離開。同時建立月報制度,從根本上解決“吃空餉”問題。四是嚴格公務用車管理。出臺了《建始縣黨員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駕駛車輛違反交通法規和城市管理規定問責辦法》,對全縣公務用車進行了全面清理,發現並處置車輛21輛,其中封存15輛,更換6輛。對公務用車進行了集中管理和統壹調度,建立了公車使用登記和公示制度。五是建立健全明察暗訪常態化機制。聚焦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款送禮、公車私用等問題。開展以“四風”突出問題為重點的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做到專項檢查、集中調查、明察暗訪“三個全覆蓋”。全年進行了五次集中普查。六是加大處罰力度。目前,* * *已查處“四風”案件17件,查處40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1人。
(三)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9.關於“縣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問題
第壹,主動承擔主體責任。印發了《建始縣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方案》和《建始縣委常委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方案》。縣委常委班子成員帶隊集中落實“兩個責任”4次;由縣領導牽頭,分層次開展廉政談話,實現談話全覆蓋。其中,縣委主要領導先後與全縣“四大人”領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各鄉鎮黨委書記、中央省州駐建始縣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二是全力支持紀委履行職責。出臺《關於進壹步加強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和《鄉鎮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暫行辦法》,著力推進紀檢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鞏固紀委牽頭或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清理成果。三是強化問責。修訂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壹票否決”實施辦法》,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嚴肅追究責任,並在全縣通報。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其他涉嫌問題另行調查。
10.關於“紀檢監察部門查辦案件力度不夠”的問題
壹是完善案件查辦工作機制。認真貫徹上級文件精神,調整縣委反*協調小組,修訂工作規則。建立了紀委與組織、公安、檢察、法院、審計、金融等部門的信息共享、辦案協作、案件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努力形成強大的反腐敗合力。目前,已通過工作協調會相互移交案件線索75條,協調結案3起。深入推進鄉鎮紀委辦案協作區制度,建立了3個鄉鎮協作辦案區,每個縣紀委紀檢監察室聯系壹個協作區。二是加強案件線索管理。出臺了信訪舉報獎勵辦法,搭建了案件線索征集平臺,建立了案件線索資料臺賬,拓寬了案件線索渠道;加大案件查辦力度。以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線索為重點,延伸辦案觸角,加大辦案力度,有效解決了*存量和增量問題,有效遏制了*蔓延勢頭。截至目前,* * *立案149件,結案91件,其中大案3件;查處89人,其中處級以上幹部38人,對2人采取“兩規”措施。
(四)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規矩的情況。
11.關於“壹些黨員幹部把紀律和規矩當‘紙老虎’、‘稻草人’”
壹是加強學科建設。出臺《中共建始縣委關於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嚴守政治紀律和規矩的實施意見》,把紀律挺在前面,堅持把嚴明政治紀律、工作紀律、組織紀律和政治規矩貫穿於日常教育監督管理。二是整治“不信馬列、不信鬼神”的問題。嚴格的黨內生活,進壹步完善了中心組學習和“三會壹課”制度,切實加強了對黨員幹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12.關於“對社會輿情的復雜性和嚴重性缺乏警惕”
首先是提高政治鑒別力。以中心組學習為平臺,以“嚴明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三嚴三實”等專題教育為重點,創新方式,找準載體,強化理論武裝,引導各級黨員幹部堅定政治信仰、站穩政治立場,增強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二是強化政治責任意識。在宣傳、政法、信訪、綜治等重點部門,組織開展“踐行三嚴三實,促進履職盡責”主題教育活動,著力增強各級部門和幹部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三是增強政治處置能力。以意識形態工作為重點,成立了縣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縣新聞宣傳和網絡輿情管理領導小組,出臺了關於做好媒體評論和新聞閱評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了重大信息報送、媒體記者舉報環境、接受采訪報道等制度,完善了網絡輿情收集、研判、預警、應對和處置機制。
13.關於“領導班子建設薄弱”的問題
壹是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出臺了《建始縣幹部任免工作流程》、《建始縣幹部考察實施辦法》,從源頭上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二是定期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綜合研判。派出6個巡視組,聚焦正廳級領導班子和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全年調整幹部19批,涉及405人。更新完善了領導幹部基本信息檔案和後備幹部、黨外幹部信息庫。
(五)幹部的選拔和管理
14.關於“受黨紀政紀處分的領導幹部崗位調整不及時”問題
壹是組織開展了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按照規定及時調整受處分領導幹部職務。受到紀律處分、應當調整崗位的,已全部調整到位。二是建立紀檢、組織、政法等部門參加的季度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和及時掌握違紀違法幹部情況,建立違紀違法幹部檔案。
15.關於“違規晉升部委級別和職級”的問題
壹是終止了主要城市社區黨委書記享受鄉鎮副職待遇的文件。二是按照省州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從源頭上杜絕違規提拔幹部提高待遇的現象。三是對相關領導幹部和人事政工幹部進行了《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集中學習培訓。
16.關於“幹部交流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壹是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交流條例》規定,在同壹崗位上任職10年的幹部,有的在同壹崗位上任職時間較長,有的符合規定條件,在鎮與縣、鄉之間進行了交流。除了少數專業技術幹部,該交流的都交流到位了。二是按照優勢互補、梯次年齡、持續穩定的原則,對鄉鎮和縣級單位的科級領導幹部進行了適當調整。
17.關於“部分縣級直屬部門嚴重違反人事工作紀律”的問題
壹是全面清理整頓違規借款問題。印發了《關於進壹步加強相關紀律規範暫住人員管理的通知》,印發了《關於進壹步清理規範縣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的通知》。組織各單位開展自查自糾,成立專班進行核查。目前正在督導整改。二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切實規範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對借用條件、借用對象、借用理由、借用期限、借用管理和審批程序等作出具體規定,進壹步規範了借用人員的使用和管理。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確需借用人員的,必須按規定擬定借用人員計劃,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借用經縣委主要領導批準後報縣委組織部,其他幹部、工作人員借用經縣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後報縣人社局。三是進壹步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和選拔制度。
㈥經濟和社會發展
18.關於“殯葬管理”的疑問
積極穩妥推進殯葬管理,縣委、縣政府分別召開縣委常委、政府常委、縣“四主”聯席會議,對推進殯葬管理工作進行專題研究,研究制定了《推進殯葬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全縣黨員幹部帶頭推進殯葬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等配套制度, 《關於減免惠民殯葬基本服務費的通知》、《縣級殯葬管理服務中心規範殯葬服務管理辦法》。 由縣民政局牽頭,縣政府法制辦、物價局等部門參與,成立工作專班,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化管理、惠民利民”和正在進行的“六城共創”的原則,在全縣9個社區廣泛宣傳,於6月下旬5438+2月全面啟動。
19.關於“現代農業發展滯後”的問題
壹是進壹步完善工作機制。實行縣農辦和縣農業局合署辦公,整合充實了農業農村工作隊伍。獼猴桃、魔芋、景陽雞、烏龍茶、核桃等五大優勢特色重點產業均明確了分管縣領導、主管部門、工作專班和專家團隊,各產業65438萬元工作經費已全部撥付到位。二是規範發展農業基地。出臺《推進硒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完成全縣農業產業基地建設總體規劃,培育壯大新型經營主體。通過安排資金分配、整合財政資金、創新金融扶貧等方式,全力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著力培育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農產品加工業突破性發展。依托重點農產品加工企業,建立了12科技創新平臺,提高農產品精深加工水平。
20.關於“城市管理水平低”的問題
壹是加大城鄉規劃修編力度。二是狠抓城市管理。高水平推進“六城”共創,重點實施空氣凈化、河道美化、城市寧靜、環境整潔、綠化亮化、交通暢通、旅遊提升、功能完善、品質提升等九大行動。三是完善城市功能。圍繞城市道路交通、廣場及綠地公園、停車場、公廁、綠化、配套設施、旅遊、環保、專業市場9個方面,確定建設項目91個,其中建設項目61個,推廣項目25個,規劃項目5個。
21.“部分鄉鎮上學難、就醫難”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
壹是著力解決“上學難”問題。著力推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加快城區學校建設,著力解決城區“超大班額”問題,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改革工程和農村公辦幼兒園建設工程。目前,20xx年批準的43個校舍建設項目已全部開工建設,20xx年批準的28個校舍建設項目已開工建設18。二是著力解決“看病難”問題。為加快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新建或改造了289個村衛生室。通過“三支壹扶”和事業單位招聘,招聘29人補充鄉鎮衛生院;與恩施衛校達成定向培養鄉村醫生協議。建立健全大病救助制度,全面落實基本公共衛生福利政策,推進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推行鄉鎮衛生院托管制,逐步建立“首診、分級診療、逐級轉診”的醫療服務體系。
22.關於“嚴重毀林”的問題
壹是嚴格規範森林資源采伐、木材加工運輸、森林資源流轉秩序。全縣采伐計劃將壓縮到3.9萬平方米,占國家下達計劃的76%。建立采伐公示制度,對商品林采伐和林木流轉進行全過程監管,對少伐多伐和向非法加工戶提供木材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處理,停止下壹年度采伐許可。二是開展打擊毀林和非法收購、加工、運輸、木材經營、征用、占用林地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共辦理林業行政案件66件,辦理刑事案件11件(其中移送檢察機關9件),取締便民加工廠18家、無證加工窩點25個,處罰涉案人員80人,繳納罰款70萬元。三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整合森林公安、林業站、林政稽查隊、木材綜合檢查站等執法力量,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建立群眾舉報獎勵制度。
(七)省巡視組交辦的線索和信訪事項的處理情況。
1.對違紀違法行為的處理。巡視組向縣紀委交辦問題線索12件,信訪173件。目前,11條問題線索已辦結,17人被問責;信訪中,19無法追查;27件保留在不受理範圍內;不受理範圍轉移到22個相關部門和鄉鎮;調查核實105件,已辦結98件,辦結率93.3%。其中立案12件21人,部分核實2件,駁回84件,正在處理7件。
2.法律相關訴訟的處理。巡視組向縣委政法委交辦涉法涉訴信訪案件54件,非涉法涉訴信訪案件27件(三級信訪終結案件9件,辦結18件),已按屬地管理原則移交責任單位處理。涉法涉訴案件27件,其中公安機關立案14件,其中三級信訪終結1件,駁回3件,受理結案3件,已進入法律程序6件,省公安廳正在審查1件;縣法院12,其中省州縣法院復核駁回9件,州中級人民法院正在復核2件,息訪結案1件;縣檢察院1,屬於已完成信訪。
3.處理個人申訴。巡視組交辦縣信訪局個人信訪162件,信訪人主動撤回1件。經審查整理,三級末不再受理的信訪22件,其中35件未由責任部門受理,未按時進入審查程序,14件應通過訴訪分離等法律途徑解決。不再受理、拒絕受理、導入法律途徑的,已全部按要求回復、解釋到位,落實了穩定壹攬子的措施。在有待處理的88件請願中,86件已經完成,2件正在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