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產權房新政是什麽?
深圳小產權房新政1,新政:十三五期間至少建設30萬套人才住房。深圳市政府召開“完善人才住房制度若幹措施”通報會。該措施提出,“十三五”期間,深圳將新增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不少於30萬套。值得註意的是,40萬套的建設量幾乎相當於特區成立30多年來建設的政策性住房總量,也超過了深圳“十二五”期間35.7萬套的商品房開工總量。人才住房用地實行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政策。在土地空間緊張的深圳,為保證人才住房的建設和供應,對土地保障提出了多項規定,包括:(1)每年新增供應的住宅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積應不低於總用地面積的60%;(2)招拍掛出讓的商品住宅項目用地,應配建總建築面積不低於10%的人才住房;(3)城市更新項目人才住房基準配置比例不低於15%;(4)在新建或擴建的各類工業園區,建設總建築面積不低於25%的人才公寓;(5)創新出讓方式,在招拍掛過程中將競爭性地價與競爭性人才住房數量相結合,即競爭性地價達到壹定水平後,折算為競爭性人才住房比例。此外,《辦法》還提出,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比如:鼓勵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人才住房;利用地鐵、公交車站等公共設施建設人才住房;大力挖掘社會存量住房資源。為提高人才住房建設、運營和管理能力,近日成立了國有獨資人才住房專營機構深圳人才住房集團,負責人才住房建設、融資、運營和管理。2.新政後“小產權房”或大量新增網點,深圳有大量歷史建築,俗稱“小產權房”。此前,深圳市查處違法建築及處理農村城鎮化歷史遺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的數據顯示,全市共有違法建築37.74萬棟,約4億平方米。這些“小產權房”手續不全,存在安全隱患,但在當前社會形勢下,很難拆除或轉正。這壹次,新政中很多措施都涉及到“小產權房”,或為“小產權房”的處置提供了新的途徑。(1)鼓勵符合條件的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現有歷史遺留土地建設人才住房,允許其在戶型、租售價格等方面擁有壹定自主權,並在土地收益方面給予相應優惠政策。(2)“十三五”期間,通過歷史建築沒收、租賃、征收等方式籌集不少於8萬套人才住房。(3):支持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已建且審批手續不全的房屋依法改造為租賃人才房。(4):探索政府與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同開發享受的人才住房建設運營模式。這些措施是否會得到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原村民的支持和配合,還有待觀察。3、高房價的壓力,人才流失已經成為深圳的首要問題。高房價不僅讓人才止步,也讓創業者擔憂。“從企業可以承受的成本來看,我們可以給員工漲薪15%,但是房價壹年漲太多,會讓員工很難在深圳立足,讓我們越來越難招到人才。沒有人才,企業未來就沒有發展潛力。”深圳某科技公司董事長說。深圳市住建局副局長洪海玲在通報會上說:“近年來,深圳生活成本不斷提高,住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面對高房價,我市企事業單位在引進和留住人才方面面臨越來越大的困難和壓力。此外,預計‘十三五’期間,全市人才住房需求將達到51萬套,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促進人才安居樂業十分迫切。”《辦法》的核心內容之壹是將人才住房與現有住房保障體系相對分離,結合人才群體的多樣化需求進行完善,形成為人才量身定制、政策優惠的住房,構建“促發展”人才住房和“保基本”保障性住房雙軌並舉的公共住房體系。“人才安居是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的壹項激勵政策。目的是通過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和長遠發展驅動力。”洪海玲說。《辦法》規定,建立人才住房封閉流通機制。洪海玲表示,深圳是壹個土地資源極其稀缺的城市,住房供需矛盾突出,這就決定了人才住房也必然屬於稀缺資源。人才住房不能轉化為商品房流通,可以防止通過人才住房牟取暴利,也有利於實現人才住房“只增不減”,充分發揮其住房蓄水池效應。深圳小產權房新政。在深圳,所有小產權房都需要按照新政策進行管理。想在深圳買小產權房,壹定要了解以上政策。小產權房本身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在交易小產權房的時候,妳要了解當地的小產權房政策,這可以幫助妳有效的交易小產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