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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管理崗位第壹批公開招聘2021。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7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崗位及單位介紹

招聘崗位詳見《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管理崗位2021第壹批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單位簡介見《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21第壹批公開招聘管理崗位單位簡介》(附件2)。

二、招聘對象

招聘人員類型分為2021應屆畢業生、2021未畢業往屆畢業生和不限。

2021的畢業生是指2021、1至2021、12、31期間取得畢業證的畢業生(含持有中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

2021未畢業的往屆畢業生是指65438+2020年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的人員(含持有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不限於以上兩類人員。

三、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6.非廣州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戶籍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註冊。

1.受到行政處分未滿五年的人員,未受處分處分解除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處分的人員,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2.近五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錄用)考試、體檢或者考察中有違紀行為的;

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任職後構成回避關系;

4.被法律法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不適宜註冊的情形。

本條規定的處罰期限自登記截止之日起計算。

(3)資格

1.具有博士學位,年齡在45歲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4.用人單位另有規定的,以用人單位崗位需求表為準。

上述學歷學位在國(境)外獲得的,需同時提供教育部的證明材料。

港澳居民可按照《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的規定報考相關職位。

(4)註意事項

1.招聘專業代碼參照廣東省2021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申請人的專業以畢業證上取得的專業為準,學位類型與申請人不壹樣。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後括號內所列內容可作為報考該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的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該專業主幹課程與崗位所需專業基本相同的,報名前須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研究生院蓋章),經招考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者方可報考。

2.招聘條件中涉及的年齡、工作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止到報名第壹天。

四、報名方式

(壹)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期間,報考人員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

(2)報名時間

2021 9月27日9:00至9月29日17:00。

(3)註冊要求

1.每個申請人只能申請壹個職位。

2.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壹致。

3.註冊並上傳附件:

(1)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2)戶口本(首頁+個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

(4)報名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和材料。

以上相關材料均要求上傳彩色清晰掃描照片原件,報名系統上要求上傳的個人照片為個人彩色免冠照片。

4.報考者在報名系統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將被保留,並在資格審查、聘用考察、公示和聘後試用過程中與真實信息進行比對。如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報名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符的,取消其面試、體檢和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予以辭退。

(四)資格預審

考生認真填寫報名信息,網絡系統根據考生填寫的信息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初步審查成功後,系統可以參與審查程序。報考人員要對系統所填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能否通過初審將在報名系統中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5)網上確認並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確認是否參加筆試。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將分別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動詞 (verb的縮寫)考試方法和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考試內容包括測試職業能力、工作技能、語言表達能力、適應能力、溝通合作精神、心理素質、外貌氣質等。

(壹)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素質和在所報考崗位的工作能力。分值為100%,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壹環節。

3.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將於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4.為保證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平性,筆試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

5.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或“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崗位相關專業博士學位者無需參加筆試,但必須符合崗位要求;學歷學位要求“本科、學士”的,崗位相關專業博士學位者需參加筆試。

直接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為總成績。免筆試者不計入面試比例。

6.筆試成績、報考資格復審和面試人員名單將於10工作日和筆試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二)資格審查

1.雇主會在面試前審查候選人的資格。

2.資格審查的候選人是:

根據筆試合格人員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應聘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1:3確定。資格復審人數未達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如果最後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得分相同,可以同時參加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要求: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者,將不安排參加面試,面試人員可按筆試合格人員的高低依次遞補。

4.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所需資料另行通知。

(3)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崗位要求,面試形式為面試。面試人員按筆試合格人員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 3的比例確定。如有進入面試範圍的考生放棄面試並提前告知,且在面試開始前24小時以上告知的,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填報同壹職位的其他考生。面試人數達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確定。

3.面試采取百分制,滿分100,70分及以上為合格,合格者可進入下壹環節。

4.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並由考生簽字。

5.總分相同對待原則:如果存在總分相同的情況,首先根據面試成績進行區分;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增加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

六、身體檢查和檢驗

(1)身體檢查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筆試*40%+面試*60%),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 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按照* * *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lt;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gt;通知》(粵人社發[2065 438+00]382號)。體檢將在廣州指定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另行通知。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負責,具體體檢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在面試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體檢的,視為放棄錄用機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調查

考察按照《中國* * *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lt;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細則(試行)gt;通知》(粵人社發[2065 438+00]276號)。

七。宣傳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後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於面試後3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公開招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補充

因下列情況造成擬聘用崗位空缺的,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同壹崗位遞補。

(壹)體檢或檢查不合格的;

(二)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用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告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就業和待遇

(壹)聘用合同由聘用單位與經批準的員工簽訂,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資格。

(2)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進行的。申請人應按相關防控要求做好登記和審核工作。如因疫情原因調整招聘時間,將及時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申請人應持“穗康碼”或“悅康碼”綠碼,體溫正常後參加檢查、體檢等手續;考前14天內在國內高風險地區和國家(地區)居住過但無相關癥狀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生應自備壹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間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正在隔離期間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XI。其他人

(壹)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報考人員及其他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任何壹項要求者,不得報考。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考生提交的個人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新生應承諾在2021 65438+2月31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否則單位有權做出進壹步處理。

(四)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報名咨詢電話見附件2。

舉報(投訴)或監督電話:020-87302871,83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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