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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狗好躲,閨蜜防不勝防。

導語:女人總是有好的同性朋友,或者同學,或者朋友,或者同事。他們之間的關系已經超出了普通朋友的關系。他們無話不談,無意交錢。這就是我們常說的閨蜜。然而,無論是電影還是電視,還是現實中,對妳傷害最深的人往往是閨蜜。所以也有人發出了總結性的感嘆:賤人好躲,閨蜜難防。

丁丁手裏正好有四個案例,正是反映女朋友傷害的案例。大家看過之後,這種體驗可能會深有感觸。

案例壹:閨蜜婚前懷孕,叫我假離婚,然後把老公帶走。

珍珍和麗麗是大學同學,都是高挑漂亮的知識女性。畢業後,他們在壹個城市工作,自然成了最好的朋友。珍珍和李陽在高富帥結婚,在婚禮上,麗麗自然成了伴娘。然而,莉莉壹直沒有找到合適的男人,但她並不擔心。雖然珍珍經常把她介紹給別人,但她從不談論這件事。但是莉莉仍然經常出現在珍珍的家裏,就好像她是他們家的壹員壹樣。

有壹次,珍珍出差兩個月。回到家,她看到麗麗在哭,告訴她自己被慣壞了,懷孕了。珍珍讓她報警,但麗麗拒絕了,並說她會把孩子生下來,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但是,孩子出生後,就上不了戶口了。因為沒結婚,他迫切需要和人結婚,卻只能假結婚。當被問及珍珍是否能幫忙時,愚蠢的珍珍不知道如何幫忙。麗麗告訴她,珍珍可以假離婚,然後麗麗嫁給了她的丈夫李陽,並在孩子出生後離婚。珍珍和他們再婚了。

沒想到,珍珍同意了這個荒唐的想法,回家和丈夫李陽商量。李陽說,她是看在她們閨蜜的份上才答應她們的要求。就這樣,珍珍和李陽離婚了,然後麗麗嫁給了李陽。然而,自從莉莉和李陽結婚後,他們實際上生活在壹起,珍珍質疑他們。莉莉和李陽其實說什麽都沒有,因為他們離婚了,現在是夫妻,孩子是自己的親骨肉。珍珍直到現在才明白,莉莉已經愛上了自己的丈夫,尤其是當她聽說李陽是官二代,學歷和職位都不錯的時候。因此,她嫉妒珍珍,並試圖讓李陽成為她的丈夫。當珍珍出差時,麗麗主動和李陽交往並懷孕了。在麗麗的威逼下,兩人合謀想出了這麽壹個辦法。我沒想到相信她最好的朋友的珍珍會這樣愛上他們。

案例二:閨蜜記錄了我對領導的評價,然後告密,升職,最後是閨蜜。

阿芳和阿萍是同事兼閨蜜。他們有相同的學歷,相同的職稱,優秀的工作能力。他們被稱為公司的兩朵金花。他們壹起吃飯,壹起生活,壹起玩耍。公司同事嘲笑他們是同性戀。

最近,該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需要提拔壹名婦女擔任領導職務。當時單位報告說,他們已經成為候選人。面對壹個選擇,領導也很尷尬,但又必須在兩者之間做出選擇。

上級部門來訪的前壹天晚上,阿萍請阿芳喝咖啡。阿萍說她準備放棄這次晉升,因為她不想和阿芳競爭。然後,他們談了自己對單位領導的印象。阿芳對單位的幾個領導逐壹點評,說了他們的優缺點,以及自己的所見所感,尤其是對某個領導,說這樣的領導不應該是領導。

第二天上級部門來檢查,沒想到阿平還是不死心。尤其讓方驚訝的是,幾位領導居然都投了阿平壹票,而阿方壹票都沒有。當然,阿平成功晉級了。而且在檢討會上,單位領導居然當著阿芳的面說她不聽話,對領導不尊重,還在背後說領導壞話。這樣的人不可能成為領導者。方嚇了壹跳,看著坐在她旁邊的壹萍。她竟然義正言辭地坐在那裏。阿芳明白了,是阿萍把她對自己的評價說給領導聽了。後來壹打聽,原來阿萍約她喝咖啡是假的,她說的是真的,而且用錄音記錄了她對領導的評價,然後上報給了單位的人事部門。

案例三:閨蜜差點騙走她30萬。

琳琳和琴琴是從小到大的朋友。現在,他們也住在同壹個城市。最近琳琳買房需要錢,找親親借30萬,說三個月還。而琴琴有30萬存款,是三個月後買大巴的(琴琴和別人合夥經營長途客運,三個月後需要換車)。親親告訴琳琳三個月後還錢,因為三個月後有急事要換車。琳琳滿口答應,然後親親帶著琳琳去銀行取錢。在銀行的大廳裏,她把30萬元交給了琳琳。琴琴想讓琳琳寫壹張借條,但是琳琳沒有說,琴琴也不好意思提出來。

三個月後,親親給琳琳打電話,讓她還錢。琳琳實際上說她沒有借錢給她。親親以為琳琳在開玩笑。看到琳琳仍然說她沒有借錢,她還是想讓親親把貸款拿出來。琴琴很著急,因為她明天要買車,自然就吵了起來,但琳琳就是不承認。最後鬧上了法庭。在法庭上,琳琳仍然堅持說他沒有借30萬元的鋼琴,因為沒有證據。就在這時,在銀行工作的親親姐姐拿出了當時銀行的錄像,琳琳不得不在證據面前承認。

案例四:我最好的朋友差點讓她丟了工作,進了監獄。

娜娜是單位財務的負責人,程程是壹家私企的老板,兩人是大學同學,也是很好的朋友。畢業後,娜娜選擇進入壹家國企,著手自己創業。五年後,娜娜成為單位財務負責人,並承擔成為壹家大型私企的老板。他們經常在壹起喝茶,聊天,美容。

某日,承接企業需要貸款100元,想讓娜娜用單位的名義為她擔保,說只是名義擔保,保證不會有問題。況且她的企業這麽紅火,沒有任何問題。娜娜雖然有些顧慮,但經不起死磨,最後還是同意了。但是娜娜這時候耍了壹個花招,在保證書上寫了這麽壹句話:保證期限為壹年,與借款期限壹致。

壹年後,果然銀行找到娜娜,想結清娜娜單位的賬。娜娜的單位得知娜娜壹直瞞著單位的保證金,告訴娜娜先停職處理。如果單位遭受損失,不僅要丟飯碗,還要賠償損失,移交檢察院。訴訟到法院時,娜娜拿出擔保書向銀行查詢,因為娜娜表示擔保期限是壹年,現在壹年過去了,擔保無效,沒有擔保責任。這時候銀行傻眼了,又要去程程。娜娜沒有責任。盡管如此,娜娜還是受到了單位的處罰,沒有升職的希望。

結論:女性在工作生活中離不開閨蜜,但在和閨蜜交往的過程中,壹定要註意分寸,把握好尺度,保持原則,否則就真的驗證了那句話“賤人易躲,閨蜜難防”。最終,當我遍體鱗傷的時候,後悔也來不及了。所謂防火防盜女朋友,其實都是有道理的。女人如此,男人如此,朋友之間要講道理,要有分寸,否則,妳會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