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期”過後,咨詢師讓她和前男友分手,卻產生了意想不到的後果:國慶期間,前男友和他的現女友完成了訂婚。
張女士很失望,提出終止服務並退款。情感咨詢以“我打算放棄”為由拒絕退款。相關咨詢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的公司並沒有違約,張女士描述的信息並不完整。目前,她已收到多方含有“惡劣事實”的投訴,不堪其擾:“如果她繼續騷擾,我們將走法律程序。”
“不是我想放棄,我也不想放棄他。”張女士說,她對老師的服務不滿意,是老師的暗示導致她沒有機會復合。
紅傘情感官方網站
“妳的案子不難,壹個月就夠了。”
咨詢情感機構。她在簽合同前得到了壹個承諾。
相戀壹年多,杭漂張女士和前男友走到了盡頭。離開杭州回到貴州老家後,因為和平分手,她還和前男友保持聯系,放不下這段愛情。
紅傘在微信裏承諾,然後簽約。
續費時再次承諾“問題不大”
以前每次和前男友鬧矛盾,張女士都喜歡去百度貼吧,逛壹個叫“感情挽回”的話題。期間,她收到壹些關於感情挽回咨詢的廣告,通過這種方式,她添加了“成都紅傘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的微信。紅傘給她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我遇到什麽問題都會問他們,他們也會站在我的角度分析,態度很好。”
9月10左右,張女士得知前男友有了新女友,悲痛欲絕,但她並沒有放棄。想到微信通訊錄裏躺著的“紅傘”,張女士決定向他們求助。
9月18日,張女士與紅傘簽訂服務合同,約定分兩期支付咨詢服務費用4800元。“其實我前男友還在蕩。我想爭取壹下。紅傘會通過微信或者電話引導我。”張女士說,簽約後第二天,紅傘讓她自己學習提高,第三天就開始指導。張女士說,通過咨詢,她確實覺得自己很多地方做得不好,比如高PU(男性安全感)。
在合同簽訂前的溝通中,紅傘告訴張女士:“妳的案子不難,壹個月足夠了。”從此,張女士度過了挽回愛情的“關鍵期”。紅傘仍然告訴她:“妳的案子不是特別難。只要配合導師,羅老師(化名)也說問題不大。”
“我對老師的服務不滿意。是老師的建議讓我沒有機會復合。”
老師要求斷線,斷線後前男友訂婚。
關鍵時期發生在9月23日星期壹。上周末,張女士從貴州趕到杭州赴約,見到了前男友。
"...昨天中午,他帶我出去吃飯射箭。我們沒怎麽說話。吃飯的時候,他突然說想跟我說說那個女孩...現在我們的距離真的不近了,也不是退縮了。我不知道如何打破僵局。”
情況不太理想,張女士向紅傘求助。張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圖顯示,紅傘客服微信回復她:“...馬上聯系老師,也可以直接給老師打電話。”這時,羅回復她:“他只是想說妳聽著。我說妳在這個會上改變了妳的印象”“已經不可能挽回了。”聽到輔導員說不可能,她就不打了。
張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周壹是她的咨詢老師羅某的休息時間。然後客服繼續回復:“明天老師會告訴妳下壹步怎麽做。”並再次強調:“遇到緊急情況可以隨時給老師打電話,老師會第壹時間幫妳的。”
危險期過了,張女士說羅要她和男方分手,但是事情惡化,後果不適合挽回。"他們在國慶節期間訂婚了。"為此,張女士以錯過關鍵期、未能恢復、鏈接斷開為由,要求紅傘退款2400元。“我不繼續(咨詢)了,請退我壹半費用。”
張女士要求退款後,聊天截圖顯示,羅告訴張女士:“如果妳打算自己放棄,公司是不會退款的...老師可以幫妳換到升級課程或者單科課程。”張女士拒絕:“我對老師的服務不滿意。是老師的建議讓我沒有機會復合。不是我想放棄,我也不想放棄他。”
退款被拒絕
"如果她繼續騷擾,我們將采取法律程序."
該咨詢機構表示,已在多個部門收到張女士的投訴,其中包含“不良事實”
165438+10月5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聯系了成都紅傘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反復強調,其公司沒有違約,合法正規。目前已經在多個部門收到張女士的投訴,包括“不良事實”,不堪其擾。張女士單方面解除合同,其公司不予退款,具體服務權利義務也已在雙方合同中落實。"如果她繼續騷擾,我們將采取法律程序."紅傘曾多次告訴記者。
羅告訴記者,9月23日那天她正在休假,和她的孩子在玩。但如果張女士打電話咨詢,壹定會幫她。記者註意到,雙方合同中確實寫明了“工作時間為工作日”。
雙方簽訂了註明工作時間的合同。
合同沒有承諾協商能達到的效果。
張女士告訴記者,因為前男友經濟緊張,她曾問過老師要不要轉賬幫他。老師勸她不要轉,但因為心疼前男友,還是轉了。“客服給我拿了這個,私自操作。”記者註意到,雙方合同中確實有壹項條款,如果張女士不配合,紅傘不退還咨詢費。
羅有沒有要求張女士與該男子斷交?記者註意到,在聊天記錄中,羅並未否認曾要求張女士與該男子分手。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具體要看聊天記錄。那麽,這和後來恢復失敗有直接關系嗎?張女士私下給前男友錢,會影響恢復嗎?羅回復記者,因為她所在的公司和張女士之間有保密協議,所以不能告訴記者具體的咨詢情況。“如果公開了,我怕她會說什麽侵犯隱私的話。”
據天眼調查,成都紅傘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曾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天眼調查顯示,“紅傘”壹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單。
紅星新聞記者王拓胡婷實習生李歡(部分圖片由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