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夯擴頭比設計不足或過大的主要原因是:
A.地質數據與鉆井數據不壹致;
B.過多和過少的夯實膨脹材料;
C.夯擴施工工藝不按施工規範執行,造成隆起高度h過大..
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壹是試夯擴。根據夯擴情況,請設計並確認夯擴頭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夯脹料的投料高度按規範要求計算,並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不得隨意增減。嚴格控制外夯管提升高度h。內外夯管同步下沈必須達到設計高度,壹般控制在0.3m,使夯頭混凝土與周邊土層密實。
第二,樁的直徑不能保證,縮頸的主要原因有:
A.在淤泥質土中,由於該層套管的振動,混凝土不能順利灌註,被淤泥質土填充,導致該層出現縮頸現象。
B.在飽和粘土層中沈管時,由於土體受到強制擾動和擠壓,產生孔隙水壓力,樁管拔出後擠入新澆混凝土中,使樁身局部直徑減小。
c混凝土稠度過大,和易性差,拔管時管壁對混凝土產生摩擦力,造成縮頸。
d相鄰樁靠得太近,相鄰樁施工時,混凝土未達到初凝狀態時受擠土效應擠壓過大,產生縮頸。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壹是控制混凝土坍落度,控制在8-10 cm。其次,控制拔管速度,拔管時“慢拔、近打”。對於設計樁間距小於4d的部分,采用跳躍施工法。排樁基礎應交錯成行施工,群樁基礎施工應間隔跳躍合理安排。第壹批樁將施工7天,然後再施工其余樁。這種方法雖然可以保證施工時不會縮徑,但由於工後樁土的擠壓和拱起現象,會對已施工的樁產生很大的負摩擦力,導致安裝時產生拉應力。如果樁的強度不夠,很容易導致斷樁。實際工程中,施工前後實測地面標高相差較大,有的高達0.2m,開挖後樁頂沈降觀測擡高。因此,在使用這種方法時,必須確保已施工樁的設計強度達到60%。如果采用隔夜跳倉施工,只會增加斷樁的可能性。
三、斷樁的主要原因:
A.拔管速度太快,混凝土還沒流出樁管,周圍土體迅速回縮,導致斷樁。
B.成樁後還未達到初凝狀態,由於振動引起的上硬下軟土層波速不同而產生剪切力來切樁。
C.混凝土粗骨料粒徑過大,澆築混凝土時管內出現“架橋”現象,導致斷樁。
d混凝土澆築不連續,間歇時間過長。先澆築的混凝土已超過初凝,導致混凝土相繼出現分層現象,或澆築時註泥所致。
采取的主要控制措施:
1,合理組織施工,避免混凝土澆築過程中斷,若中斷時間超過混凝土初凝時間,重新澆築混凝土。
2.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如果采用跳樁法,需要保證已施工樁的強度達到60%後,再進行相鄰樁的施工。
3.控制拔管速度,在淤泥質土中拔管速度為0.5m/min。
4.根據規範要求嚴格控制粗骨料的粒徑。
四。鋼筋籠的標高控制施工中發現鋼筋籠的標高很難控制。主要原因是:
A.鋼筋籠下放標高不準確;
B.由於地質條件變化較大,每個樁位拔出外管引起的混凝土沈降量不同,導致拔出外管前後鋼筋籠標高不同;
c新澆混凝土處於流動狀態,由於相鄰沈入樁管的樁振動,鋼筋籠沈入混凝土中。能有效解決鋼筋籠問題。
首先根據設計標高、樁架高度和地面標高,計算出吊裝鋼筋的鋼絲繩長度。在卷煙機上做個標記。確保鋼筋籠每次下放都得到控制。開挖已施工的樁位。找出鋼筋籠的高差,計算鋼筋籠低時的系統誤差,降低時提前改善系統誤差。采用上述方法,有效地控制了鋼筋籠的標高。
五、樁管積水或泥漿封底不牢。主要方法有:用預制混凝土樁尖封底時纏繞麻繩或墊紙板;選擇合理的沈樁工藝,縮短沈樁時間。
不及物動詞加強質量監控和現場管理。質量問題除了技術原因,更多的是人為因素和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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