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京市崇文區幸福北大街37號北京新聞社郵編:100061
新京報標誌(現已去掉“負責報道壹切”字樣)2006年4月3日,新京報再次改版。口號:品質源於責任。《新京報》是中國北京的壹份日報。由南方日報和光明日報共同創辦(光明日報持股51%,南方日報占股49%)。成立於2003年6月165,438+10月165,438+0,分布在北京。《新京報》創辦時,骨幹編輯都來自《南方都市報》。第壹任主編是程毅中,社長是戴子庚。報紙的口號是“我生於壯年”。出版之初,在北京新聞圈引起了波動和討論。報紙的口號是“負責報道壹切”;但由於壹些外部原因,該標語被移除。《新京報》創刊時,原計劃名為《京華時報》,後來改為《北京日報》。在以《北京日報》的名義進行了壹段時間的前期宣傳後,不知什麽原因,最終還是以《新京報》的名義出版了。註:10月5日1918,10北京日報由記者邵飄萍、潘功碧創辦。它沒有黨派,沒有派系,不受特殊權力集團的支持,主張言論自由。自我定位是人們表達意見的媒介。它很快就受到了讀者的喜愛,聲譽也動搖了壹段時間。壹年後,中國北方省份有了報社。1919年8月,《北京日報》因多次發表揭露、批判政府腐敗的文章,被當時的安福政府查封。邵飄萍逃亡日本,在曹錕和吳於1920年上臺後才回國。同年9月17日,《北京日報》復刊,繼續把倡導言論自由、關註社會和國家命運、揭露腐敗作為辦報原則。後來《北京日報》報道,事件真相激怒了執政軍閥,邵飄萍被捕追捕。1926年4月24日,邵飄萍被俄羅斯駐北京大使館的張漢舉騙了,被抓了。同壹天,《北京日報》以最後壹期2275收盤。與南方知名媒體《南方都市報》類似,《新京報》最早報道河北定州暴力事件和哈爾濱水汙染事件,是中國大陸善於打政策擦邊球的報紙之壹。2004年3月,《新京報》首任總編輯程毅中在《南方都市報》事件中被當局免職並逮捕。5438+2005年2月末,新京報總編輯楊斌被免職。2006年5月10,王菲前夫竇唯不滿記者卓對他和高原的報道。當天上午10點,他沖進永安路報社,砸了壹臺電視機和壹臺電腦。他被報社工作人員冷靜勸說後離開。但下午5點多,竇又來到報社門前,用汽油點燃了門前的壹輛車。火很快被工作人員用滅火器撲滅,竇被帶到派出所。其間,部分報社工作人員停止拍攝。事後,該報堅稱自己的報道是正確的,對竇沒有侵權,但保留對事件的責任。第二天淩晨3點竇被帶到宣武五分局看守所,不準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