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擁有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航天動力技術研究院、中國空間技術研究院、航天推進技術研究院、四川航天技術研究院、上海航天技術研究院、中國航天時代電子公司、中國航天空氣動力技術研究院等8個大型科研生產聯合體,以及中國長城工業總公司等多個專業公司、上市公司和直屬單位。主要從事運載火箭、人造衛星、載人飛船和戰略戰術導彈武器系統的研究、設計、生產和發射,專業從事國際商業衛星發射服務,具有大型系統工程管理的能力和經驗。科研生產基地覆蓋北京、上海、天津、Xi、成都、內蒙古、海南、港(深)、海南等地。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積極利用空間技術發展衛星應用、信息技術、新材料與能源、空間專項技術應用、特種車輛及零部件、空間生物等重點領域。形成了國防科技與民用科技相結合的發展格局。長期以來,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國防現代化和科技進步做出了突出貢獻。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現有員工654.38+0.3萬余人,培養形成了以重點學科帶頭人為代表的科技人才隊伍、以優秀企業家為代表的管理人才隊伍和以能工巧匠為代表的技能人才隊伍。集團公司擁有科技和管理人員6.5萬人,其中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33人,國際宇航科學院院士30人,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34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5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65,438+000多人。四位同誌被授予“中國十大傑出青年”榮譽稱號。在產出業績和人才的同時,培育形成了航天精神、“兩彈壹星”精神和載人航天精神,培育形成了以“聚焦國家、以人為本、以質取信、以新謀強”為核心價值觀、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和航天特色的企業文化。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擁有完整的配套科研、設計、生產、試驗體系和技工貿壹體化管理機制。主要研發、生產和經營空間飛行器、航天器、戰略戰術導彈、衛星地面應用系統等各類航天產品,專業從事國際商業衛星發射業務,研發、生產和經營機械、電子、化工、通信、交通、計算機、醫療、環保等各類民用產品。同時開展招標采購、對外承包、技術咨詢和勞務輸出。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具備發射近地軌道、地球同步轉移軌道、太陽同步軌道的運載火箭研制能力。並且在低溫高能燃料技術、火箭捆綁技術、壹箭多星技術等方面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已經研制成功並投入使用的運載火箭有:長征壹號、長征二號、長征二號丙、長征二號丁、長征二號丙改進型、長征二號丁、長征二號丁、長征三號丁、長征三號丁、長征三號丁、長征四號丁、長征四號丁等等。運載火箭已經形成了完整的系列,可以發射不同質量、不同用途的衛星。運載火箭近地軌道最大運載能力9200公斤,地球同步轉移軌道最大運載能力5200公斤,可以滿足用戶的不同需求。從1970年4月24日長征壹號發射我國第壹顆人造地球衛星“東方紅壹號”到2008年9月6日,長征運載火箭* *共進行了108次發射,成功率超過93%。長征火箭在完成國內衛星發射任務的同時,也成功打入歐美壟斷的國際商業發射服務市場。自1990年4月7日cz-3首次商業發射以來,長征火箭已進行了20多次國際商業發射,將30多顆國外衛星送入預定軌道。2003年6月、2005年6月、2008年9月,神舟五號、神舟六號、神舟七號載人航天飛行試驗任務圓滿完成,實現了千百年來的中國夢。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形成了包括總體設計、分系統研制、試制、環境試驗和服務保障在內的航天器研制體系,積累了30多年的衛星研制經驗。可為用戶提供各類衛星設計、制造和衛星軌道交付服務。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在研制和應用衛星的同時,積累了豐富的衛星應用經驗,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目前,衛星廣播電視傳輸系統、衛星通信地球站系統、衛星雲圖接收系統、衛星數據通信系統等衛星應用產品已研制成功。同時為通信、廣播、交通、氣象、水利、能源、礦產、環保、市政、農業等行業提供衛星應用服務,承擔國家衛星通信試驗站、能源部門衛星通信網、國際衛星電視地球站等衛星應用系統工程建設。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與歐空局、俄羅斯航天局、烏克蘭航天局、法國宇航、德國宇航、美國休斯公司、勞拉公司等世界主要航天機構和大公司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並在美國、德國、俄羅斯、烏克蘭、巴西、智利、巴基斯坦等地建立了獨資企業、合資企業或辦事處。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熱忱歡迎四面八方的人才加入航天事業!
法定代表人:王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註冊資本:265,438+06,065,438+00,300元。
地點:江蘇省
統壹社會信用代碼:91320412778041057h。
經營狀況:在經營中。
行業:制造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英文名:常州三友迪桑防護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員工人數:1000-4999。
企業地址:江蘇省武進經濟開發區
經營範圍:R&D及有機薄膜和環保薄膜材料制造;電影裝飾服務;危險化學品經營(以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定的範圍為準);化工產品及原料(危險化學品除外)、機電設備及其零部件的購銷,自營和代理各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國家限制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