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告:6月26日開始,申請壹次性安家費和住房補貼!另外還宣布了壹個好消息,大學畢業生落戶門檻放寬到大專!
落戶門檻放寬到大專學歷。
為進壹步促進我市人才引進,近日,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聯合發文,進壹步放寬高校畢業生落戶條件。
從今年5月16起,40周歲以下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專學歷的人員,可在我市城區、新區或縣城依次申請在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市或區人才集體戶落戶。
文件實施設置了過渡期,規定10月2019 1至6月2019 16期間,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可在8月2019 16之前申請落戶。符合上述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憑身份證、畢業證到青島市公安局各分局辦理落戶手續。
近日,市人社局將對青島市大專及以上學歷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行統壹摸底。有落戶青島需求的,可將戶口集中在市人才服務中心人才集體戶,個人檔案壹並轉移。畢業生就業後,按規定辦理戶口遷移和檔案轉移手續。
26日開始申請住房補貼和安置費。
為確保經辦人員政策清晰、申請系統功能齊全、申請人辦理快捷,市人社局前期開展了大量測試工作,近期將繼續開展系統的壓力測算、數據采集和人員培訓工作。計劃於2019年6月26日啟動申請工作。
住房補貼
1,分發範圍
(1)派遣期內,國內高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2)2018及以後畢業。派遣期內,國內高校將招收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3)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碩士、博士學位認證,2016及以後首次來青島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
(4)2065438+2008畢業並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士學位認證,來青島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
(五)根據《關於青年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2065 438+06]56號)已申請住房補貼但未享受政策期滿的,可按本通知規定領取剩余期限的住房補貼。
2.補貼標準
本科500元/月,碩士800元/月,博士生1200元/月;
專業碩士生短缺1200元/月,專業博士生短缺1500元/月。
緊缺專業目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公布。
3.應用條件
(1)報考人員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
(2)申請補貼時申請人必須具有當地戶籍;
(三)用人單位按規定為申請人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申請人由創業實體(含個體工商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包括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失業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就業或創業時間以取得最高學歷後首次在青島市進行就業登記時簽訂勞動合同的日期或創辦的創業實體註冊日期為準。
4.應用進程
學歷確認
資料來源: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個人申請
資料來源: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審核和發布
資料來源: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預防措施
已在青島購買有產權人才公寓和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申請人,享受人才租賃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和引進人才在本市購房落戶補貼等住房優惠政策的,享受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補貼和領取青年人才來青島創業壹次性安置費的,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在校期間有就業身份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得申報住房補貼。
安置津貼
1,分發範圍
2018年6月6日及以後,在青島行政區域內首次就業或創業並在青島行政區域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歸國研究生。
2.分配標準
按照博士生654.38+0.5萬元,碩士生654.38+0.5萬元,壹次性發放。
3.應用條件
(1)博士生40周歲以下,碩士生35周歲以下(以申請時實際年齡為準)。
(2)研究生畢業並獲得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具有本市戶籍。
(3)被青島市各類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聘用的,須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在青島自主創業的,須註冊成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個體工商戶1年及以上,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申請人須由用人單位或創業主體累計繳納城鎮從業人員社會保險12個月,包括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從業人員社會保險的無業個體工商戶負責人。首次就業或創業以取得最高學歷後在青島首次進行就業登記時簽訂勞動合同的日期或創辦的創業實體註冊日期為準。
(4)申請人須於2018年6月6日(含)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以網簽合同備案時間為準),且符合青島市現行購買商品住房相關政策。
其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須完成預告登記,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購買二手商品房的,必須取得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書。申請人未婚的,所購商品房必須為申請人個人所有;申請人已婚的,所購商品房必須為申請人或配偶個人所有,或夫妻共有。
(5)安家費每人只能享受壹次。申請人夫妻雙方有條件同時申請安置費的,可以分別享受。
(6)已購買青島市產權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並享受本市優秀高層次人才購房落戶補貼等優惠政策的申請人,不再享受落戶費。
已分配租賃公寓和公共租賃住房的人應在申請安置費之前退出。
已享受住房補貼的研究生或符合安置費申請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安置費,已申請的住房補貼從安置費中扣除。
4.應用進程
學歷確認
資料來源: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個人聲明
資料來源: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審核和發布
資料來源: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預防措施
自領取安置費之日起5年內,申請人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解除、變更已購商品住房購房合同或者除新購、置換的改善型商品住房外進行轉讓、調換的,按照有關要求返還安置費。
研究生教育信息收集?壹次性網上確認,全市通用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營造國際化、壹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要求,我們把精簡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材料作為今年的工作重點,研發了畢業生學歷“青島人社學歷信息采集”平臺,旨在實現全市網上壹次性確認、普遍使用。
壹種是網上申請,不用跑腿。畢業生通過全程在線操作收集學歷學位信息。完成學歷學位確認後,到人社部門辦理就業手續、住房補貼和安置費等涉及學歷學位確認的相關業務。不需要提供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二是快速回顧,快速反饋。“青人社學歷學位交流”畢業生信息采集平臺基於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Xuexin.com)等全國學歷學位信息查詢平臺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實現數據信息實時比對。畢業生在線提交相關學歷信息後,可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青島人才”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查詢成績。
第三種是確認,全城享受。畢業生只需通過“青島人社與學歷交易所”畢業生學歷信息采集完成壹次學歷確認,即可通過網上操作實現畢業生業務“無縫對接”。
即日起,畢業生可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青島人社學歷交流”信息采集平臺,或關註“青島人才”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進入服務大廳“學歷交流”模塊進行學歷確認。開始申請住房補貼和安置費後,申報補貼更加方便。
優化大學畢業生就業程序。
綜合近年來畢業生就業手續反映的問題,協議驗證、調劑、改派等手續繁雜的問題較為突出。今年,我們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畢業生就業過程中的堵點、難點、痛點,借鑒深圳、杭州的經驗和做法,以“壹次做好”為目標,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印發《關於進壹步優化高校畢業生青年就業程序的通知》(任擎社字[2065 438+09]20號)進行了總結。
“壹優化”優化了畢業生檔案管理流程。6月19日至6月1日,青島生源未就業畢業生檔案按規定直郵或寄至畢業生所在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由市人社局轉發。
“兩取消”,壹是取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核查程序。畢業前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的畢業生,可直接到畢業院校辦理《報到證》派遣手續,無需到市、區(市)畢業生就業部門辦理協議驗證。
二是取消畢業生調劑、改派手續。除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必須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外,被其他用人單位錄用後,可直接到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錄用登記手續,無需辦理畢業生網簽、調劑、改派手續。
資料來源: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