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評估機構和人員的資格及其有效性
評價報告的有效性包括組織的有效性、人員的有效性和簽字的有效性。
1,機構效力
評估資格證書由財政系統(財政部、省財政廳、直轄市財政局)頒發,資格證書註明頒發單位和批準文號。
2.人員效率
(1)註冊資產評估師
具有財政部頒發的註冊資產評估師證書,證書上註明評估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機構名稱、批準機關、證書編號、頒發日期等。
(2)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
出具加蓋國家林業局、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印章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證書》,證書註明專家姓名、證書編號等內容。
3、簽名有效性
報告正文需加蓋評估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兩名註冊資產評估師簽字蓋章、兩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簽字蓋章,方能生效。以上簽名缺壹不可。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財企[2006]529號)第三章規定:
1.從事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資產評估機構應當具有財政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應當有兩名以上(含兩名)專家參加。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由國家林業局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認定。經認定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進入專家庫並向社會公布。
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須經兩名註冊資產評估師和兩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簽字後方為有效。簽字的註冊資產評估師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應當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承擔相應責任。
2、非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按照抵押貸款的有關規定,凡銀行抵押貸款金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委托財政部門出具的資產評估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金額在654.38+0萬元以下的銀行抵押貸款項目,可委托具有財政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或委托具有林業部門管理的丙級以上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林業科研、教學資質的單位提供評估咨詢服務,出具評估咨詢報告。
(三)資產評估流程
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貸款評估程序是在金融機構審查確認抵押物權屬後,簽訂抵押合同和貸款合同前進行的程序。他要求評估人員進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的系統化工作步驟,由“資產評估準則-基本準則”、“資產評估準則-評估程序”等評估準則進行規範。
1、初步業務洽談,明確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的基本事項。
進行初步的業務談判,明確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的基本事項是第壹步,包括簽訂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協議前的壹系列基礎工作。由於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業服務的特殊性,在進入實質性評估程序之前,評估人員應首先了解評估的基本事項,包括業務委托方和關聯方的情況、抵押目的、評估基準日、抵押物的基本情況、評估使用的價值類型等。,並估計抵押評估的風險。具體而言,它包括以下事項:
(1)首先,評估人員應了解委托方、產權持有人及其他關聯方的基本情況。抵押資產評估中,委托方與產權持有人可以是同壹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委托方可以是金融機構或林業部門,也可以是抵押申請人,即林業經營主體。在抵押評估中,充分了解委托方、產權權利人、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使用者等相關當事人的情況,對降低評估風險、防止惡意委托具有重要意義。
(2)森林資源資產涉及經濟行為和評估目的。在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中,評估人員應與委托方就評估目的達成清晰明確的認識,並在業務協議中明確唯壹具體的評估目的。抵押貸款的經濟行為可能對應著各種評估目的,在簽訂業務協議之前,需要先對其進行了解。
(3)抵押資產的基本情況。評估人員應了解抵押資產及其權益的基本情況,包括具體評估對象、權屬、位置、具體範圍、林種和樹種、林地用途等基本要素。此外,評估人員尤其要了解評估對象前期是否存在抵押、擔保等權利限制。
(4)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基準日。評估人員應通過與委托方的溝通,了解並明確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基準日。抵押目的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基準日的選擇應在抵押審查和權屬確定後、抵押合同正式簽訂前的某個時點,基準日的選擇應盡量減少和避免評估基準日之後不必要的事項。
(5)值類型和定義。在明確評估目的的基礎上,評估人員應在與委托方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根據抵押物的特點和所能收集到的信息,選擇合適的價值類型。
(6)項目風險的初步評估。評估機構和人員在承接業務前,應充分了解所有可能影響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的限制性條件和重要假設,進行風險評估,考慮是否承接抵押貸款評估業務。抵押評估項目的風險主要包括國家政策風險、抵押物本身風險、操作風險和監管風險。評估人員應根據評估業務的基本情況,對項目的執業風險進行分析和評估,以判斷項目的風險是否超出合理範圍。
另外,在承接項目前,還要考慮這個評估機構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獨立性。我國相關政策規定,除農戶個人申請的小額貸款外,林權抵押貸款的其他借款人在設定抵押前應當聘請具有森林資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對擬抵押的資產進行評估,評估前應當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林業調查機構對森林資源資產清單進行核查。評估人員應根據評估業務的基本情況和復雜程度,分析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是否具備與項目相適應的專業能力和相關經驗。評估人員還應根據職業道德的要求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評估業務的具體情況,分析評估人員的獨立性,確保與委托人或相關當事人不存在利益關系。
2、簽訂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業務協議。
我國現行資產評估行業規定,評估機構在承接資產評估業務前,應與委托人簽訂業務協議,明確評估業務的基本事項,確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的委托和委托關系,明確委托評估的目的、被評估的森林資源資產範圍、雙方權利義務等重要事項。資產評估業務協議應由資產評估機構與委托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訂。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應當內容全面具體,含義清晰準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行業管理規定,包括以下內容:
(1)資產評估機構和委托方的名稱和住所;
(2)資產評估的目的;
(三)資產評估的對象和範圍;
(4)資產評估基準日;
(5)出具資產評估報告的時間要求:
(六)資產評估報告的使用範圍和使用者;
(7)資產評估服務費總額、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八)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9)簽約時間;
(10)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業務協議中規定的評估目的和評估基準日應是唯壹的;以適當的方式表達評估的對象和範圍;明確評估報告的使用者、使用範圍和提交評估報告的日期;明確評估服務費和支付方式,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3.準備項目,準備評估計劃。
在具體評估前,評估機構應根據抵押評估項目的實際情況,向委托方提交評估人員需要準備的資料清單和項目計劃書,作為評估的依據,委托方應在資料提供、人員配備等方面予以配合。
評估師在開展資產評估業務前,應編制資產評估計劃,對資產評估過程中的各個工作步驟、時間和人力進行規劃和安排。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方案是評估人員制定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思路和實施方案,對合理安排工作量、工作進度、專業人員調配、及時完成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具有重要意義。在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中,評估人員應當根據所承擔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的具體情況,制定合理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方案。具體包括:
(1)準備階段:承接業務,提出申報表填寫要求和評估所需材料清單,安排此階段時間;
(2)資產清查階段:填寫明細表,收集評估所需資料,安排此階段具體時間;
(3)現場檢查階段:進行現場調查,分析記錄,安排時間;
(4)資料收集階段:即市場調查和資料分析整理,形成評估估算的依據和時間安排;
(5)撰寫和發布報告、整理文件的工作和時間安排。
4.現場資源核實或調查
評估機構在對抵押資產進行評估估算前,應按照森林資源調查評估相關技術規範的要求,聘請有資質的林業調查機構,根據委托方提供的森林資源資產清單、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要求和林業調查的有關規定,采取適當的核查技術方法對委托資產進行現場核查。將核實結果與委托方提供的森林資源資產清單進行對比分析後,確定資產清單能否作為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依據。
當核實結果不符合誤差要求時,需要有相關資質的林業調查機構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查。評估人員除了對森林資源資產進行核實或調查外,還收集委托評估資產所在市場的相關信息。市場數據的收集是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質量的重要保證,也是分析、判斷和評估結論的基礎。由於評估對象及其所在行業的市場狀況、信息化程度和開放程度存在較大差異,相關信息的可獲得性也存在差異。因此,評估師的專業能力在壹定程度上體現為對已實施項目相關信息的收集、占有、分析和運用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評估人員應根據所承擔項目的情況確定收集數據的深度和廣度,盡可能全面、準確地占有數據,並采取必要措施確定數據來源的可靠性。
5.評估和估計
評估人員在占有相關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資料的基礎上,進入評估估算環節,按照評估技術規範的要求,對委托的森林資源資產進行評估估算,出具評估結果。主要包括:根據評估目的、收集的評估資料、抵押資產的特點,適當選擇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方法、形成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初步結果、評估機構內部審核、綜合分析確定評估結論等具體工作步驟。評估人員應對收集的評估數據進行充分分析,以確定其可靠性、相關性和可比性,剔除不可靠和不相關的信息,對不可比的信息進行必要的分析和調整,進而合理選擇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方法。
6、出具的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評估報告
在實施必要的資產評估程序並形成評估結論後,評估人員應當按照相關資產評估報告準則和規範的要求,編制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報告應由兩名註冊資產評估師、兩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和評估機構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並加蓋評估機構公章,附評估機構相關資質和人員資格證明。
7、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底稿歸檔
評估人員在出具《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貸款抵押物評估報告》後,應將資產評估工作底稿歸檔。工作底稿主要包括:發行記錄、管理工作底稿、運營工作底稿。歸檔底稿體現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服務的專業性和特殊性,不僅有利於評估機構今後應對可能的評估項目的檢查和法律訴訟,也有利於評估人員總結、改進和提高評估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