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族譜的名稱有宗譜、譜牒、譜、譜、譜、譜、譜、譜、譜、譜、譜等不同。
(2)序文:包括達官貴人、儒學大師編撰的反映歷史、家世誌向、簡介及譜牒編撰原則的序文;
(3)譜論,即討論譜修的意義、原則和方法;
(四)榮譽記錄,包括詔令、命令、文字、匾額、詩詞、禦題、禦銘、地方官員加給家屬及其家屬的書信等;
(五)畫像、頌詞,載有祖先及祖先中重要人物的畫像,並配以詩詞以示贊美;
(6)家規家訓包括祖訓、家訓、家典、家規、家訓、家訓、家規、家約等,是約束宗族的禮儀規則,對族長的特殊地位、宗族成員的行為準則、祭祀禮儀、宗族財產的管理等都有具體詳細的規定。
(7)五服圖,即明確族群的五服關系;
(8)世系是族譜的主要部分,宗族的所有成員按圖表格式按世代順序排列,以明確族人的世系和血緣關系;
(9)家譜,即記載百姓的簡單情況,如本人姓名、父名、官階、字號、生卒年月、家世、官職、妻子、葬地、子女等。;
(10)族人的命名要按照壹定的順序來區分世代。如曲阜家按“揚額廣布,顯賢慶繁式,顯德威帖,顯秦趙”的十字命名;
(11)正史,在宗族中記載歷代官員、名人的事跡,有的還專門收集宗族和人員;
(12)傳記;即宗族中著名人物的傳記材料,包括臺詞、事跡、事件、誌向、忠孝、貞節、長壽、道賀、墓誌銘、序文、悼詞、年節承諾等。
(13)前世考,考察原氏族的歷史起源和遷徙情況,如起源、祖先、氏族、遷徙地區等。(14)名我錄,描述與氏族或其成員有關的景觀橋、亭、閣。
(15)祠堂,其中包括壹張祭奠圖、祭奠文字、祭奠者姓名、祠堂條例、神祇等。
(16)宗族財產,如祖田、亦莊、山林、房屋、田地、租賃契約等;
(17)墓;即族群的墓地分布;
(18)藝術和文學,包括少數民族的文字;
(19)領名,記錄家譜數量,打印的家譜總數,分發給各個房間的家譜數量和領取者姓名。
以民國家譜為例。它由30個元素組成:
1.光譜名稱。2.目錄3。作文
4.每個案例5。萬年歷6。世界資源
7.譜系圖8。前言9。祖先雕像和贊美
10.恩榮路11。宗傑12。家庭教育
13.家訓14。墳梗15。五服地圖
16.祠堂17。家庭財產18。老人傳。
19.藝術和文學。大事記21。以前版本的名稱
22.要修改的名稱。要修改的名稱24。要搬遷的新舊房屋名稱。
25.門階數量26。領譜名稱27。捐贈名稱。
28.雜項註釋29。後記30。宗族血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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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些族譜也有專門的章節記載本氏族發生過的大事,如與其他氏族的紛爭或爭鬥;訴訟等。同姓的。家譜是壹個家族的百科全書,是傳家寶。壹般都是對別人保密的,所以族譜的後代都是妥善保存的。每次大祭祀,全家人都把現存的家譜全部聚集在祠堂裏,以備查驗。那些保存著被老鼠咬過、沾過油、被蟲蛀過、受潮發黴的家譜的人受到了譴責和懲罰。如果他們被賣了,他們會被作為不孝的後代而被逐出家族。如《西石城風俗誌》記載江南世家大族宗譜“收,汙者罰”。那些光譜沒有被測試的人也將受到懲罰。“由於嚴格的家族秘密,家譜嚴格遵循藏惡揚善的規則,但家譜仍然是人們了解古代社會的重要途徑。
範文瀾《中國簡史》載:“韓曙文藝誌是秦漢以前的著述總錄,經籍誌是隋以前的著述總錄。”那麽“族譜”這個名稱應該是從漢代到南北朝時期取的。所以在《新唐書》中,譜牒的名稱確實開始增多,如謝譜牒、薛譜牒、顏譜牒、李永修譜牒等。說“族譜”的名稱始於宋代是不準確的。作為家譜,本來就應該是家譜。但後來,同壹地區的同壹祖先的後代的絕大多數相同的家譜統稱為家譜。從歷史上的族譜名稱來看,族譜、宗譜、宗譜應該是不同的。
按照古代的宗法制度,同壹個祖先的直系繼承制是大的,剩下的兒子是小的。《禮記·傳》:“他子為祖,從君為小,不遷者,不遷者,繼他子而生,不遷者”,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則。當時博士學者家族的祖先壹般都是君主的兒子。兒子無權繼承皇位,只好分家自立,成為某壹分支的第壹家族,即“子為祖”,只有長子、長孫、玄孫才能繼承祖的兒子,稱為“宗”。《禮記·喪》:“大男子尊大壹統...而且大男人也是為家庭服務的。”極說大人物政治地位、社會地位高:其他兒子的繼承人代代不斷,故稱“不動者,不動者也。”除了長子,還有其他兒子是私生子。私生子制度屬於小氏族,小氏族只繼承其父,故稱小氏族。如果小宗族超過第五代,則沒有喪服規定。隨著世代的流逝,壹個氏族仍然可以通過尊重大多數人而在血緣群體內得到認同,而不會引起混亂。上述以家庭為中心,以血緣為基礎的法律稱為宗法制,在周代極為完善,後世或尊大法,或尊小法,都對周朝的宗法制作了靈活處理。
簡而言之,凡是同壹個祖先的後代都是宗族的地方,宗族聚集在壹起形成宗族,按照古代的宗法制度來制定,大小宗族統稱為宗族。
宗族聚居是中國古代壹種常見的居住形式。宗族經常遵守氏族'氏族'氏族'氏族'氏族'氏族'氏族'氏族'儀式,如祭祀,娶妻,聚妻,生子,改名,出國讀書,回鄉。族內遇有吉兇大事,粽子要帶領所有成年男性族人到廟裏報告,祭祀祖先。祭祀結束後,壹家人要吃飯。“所講的壹切都寫在祖先的記錄裏。若無大量,則支子繼趙穆之後,則祖道長存,諸義有主。”(續碼第67卷)
益田又稱“義莊”,是指北宋範仲淹創立的宗澇為救助恤家貧寒、獎勵貞節義舉而使用的土地。範仲淹創建亦莊的最初動機是:‘我的祖先積德百余年,現在所有的人都是我祖先的後代。怎樣才能壹個人享受財富?"(《宋代小說集》卷壹)益田多由宗族權貴捐產,壹般由專人管理,以防民侵漁,不準出售。土地所有制相對穩定,在壹定程度上緩解了人們的生活困難。故顧曰:立義村,“夫只重收家之法,而老有共食之念,吉兇有生財之意。”這樣,“那些不等待國王政府的幫助,卻孤寡孤獨的人,就有了支撐。”(《皇經》卷八)考慮到益田的巨大作用,清政權為了保護宗族公物,嚴懲那些偷盜、販賣益田的不孝子孫。
禁忌是家庭或家族內部的禁忌,又稱“私人禁忌”,與“國家禁忌”相對。古人認為直呼長輩的名字是對長輩的不敬,所以晚輩在日常說話和用詞中應避免使用祖先、父親等長輩的名字,做到“我不說妳的名字,我的兒子不說我父親的名字。”家族禁忌現象出現於周代,逐漸盛行於漢晉,南北朝時達到頂峰,後世沿襲,明清時期稍有松動。當妳出門給家人寫信時,不要在信封上用妳父親的名字。相反,妳應該用妳自己的名字給某人寫壹封和平信。當妳談論妳的父母時,妳也應該用“福君”、“玄堂”、“春婷”、“我的父親”、“我的母親”這樣的詞來代替。寫字的時候,如果遇到和長輩壹樣的字,要通過改字缺筆來避免,以示尊重。蘇東坡若作序,總以“敘”字代替“序”字,以避父親之諱;司馬遷的父親叫譚,所以《史記》中從來不用譚這個詞。家族禁忌的發展並不局限於後世的用詞和稱謂。比如晉代桓玄的父親叫文,家裏人不敢說文,因為客人要溫酒哭。
在論資排輩的宗族中,族譜規定了論資排輩的字樣,以披露人的輩分。在給族人(尤其是男性)命名時,名字中必須含有族譜、輩分等字樣,並放在名字中間,俗稱壹字代,作為族人之間關系的象征,防止族人內部人際關系混亂。自漢代以來,這種規定在明清時期的大家族中十分盛行。例如,吳在江西九江的輩分是:德令哈於,當加為國道,他應受榮光,而毛應隨。周邦信進化,福壽趙,趙文,恒慈立洪。長明貴法,永守善行,西青先鋒,修此大同。江西靖安鐘氏家族世代為:子孫永昌,祖上昌盛,龍族慶,人丁興旺。可見,輩分與文字的聯系,體現了強烈的血緣觀念,強烈的尊祖意識和對宗族興旺的期望。
尊趙穆是在周代確立直系繼承制度的前提下,為適應氏族組織的存在而出現的壹種代號制度。興盛於西周,後人只用趙穆來表示父子等代際關系。確定宗廟、宗墓時的制度是,先祖居中,父穆、父趙、左趙右穆等,以明確祭祀、喪葬、繼承、封爵等儀式活動中的世代劃分,防止族內世代錯亂。故〈祭禮曰:「凡示穆者,故別以父子、遠近、老幼、親疏之序,無亂。故大廟有事,群顯穆鹽而不失倫理。”《李周夏關司馬四圖》:“且賜爵位,召趙穆而進。”周朝為了區別趙穆,設置了專門的官員,比如小史、肖宗伯。小史有區分穆和穆的責任,也就是說歷史學家要根據血統來確定皇室成員的世代。《李周淳公宗宗伯》特別強調,孝宗伯的職責之壹是“辨廟顯目”,意思是在為壹位祖先修建祠堂時,朝廷的禮儀官要根據死者的趙、穆標誌,事先確定祠堂應建在祠堂的趙組還是穆組。趙穆區這種分代方法比較原始,到了漢代就被用“代”字標註代與代的方式所取代。
九族是壹種總結先秦時期宗族關系的說法,以西周最為典型,見於《左傳·桓公六年》:“親親九族”。《尚書·堯典》:“克明君德,以親九家,九家和,民平。”對於九族所包含的親屬範圍,古人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解釋。壹種是九族都是父系,即指從曾祖父、曾祖父、父親、死者、兒子、孫子、曾孫、玄孫起的九代。其次,認為九族還包括不同姓氏的親屬,即父四族、母三族和百夫姓親屬,父四族、母三族和妻二族相同。具體分布如下:父四族、五族內部,父女同子,嫁女同子,嫁女同子。母族三是指母親的父姓是同宗,母親的姓是同宗,母親的坤弟和兒子是同宗;二奶家庭是指妻子父親的姓氏和妻子母親的姓氏。可見九族是壹個比較大的親屬群體。後人在總結血緣關系時,基本不用“九族”壹詞。
六親是六代族人。古代有宗族親情到第六代的民俗。& lt《禮記·傳》:“六代親盡。”《賈誼新書》:“人是至親,以六為法。人有六親,六親從日裔父親開始。父有二子為昆弟,昆弟有子。子從父而昆弟,故從父而弟。從父昆弟有子,子從祖昆弟,故從祖昆弟。從祖昆帝,有子,從曾祖父到昆帝,故曾祖父昆帝。曾祖父昆弟還有壹個兒子,兒子是家族兄弟,準備六個。這叫六親。接吻始於壹人,分離天下分六親。如果妳沒有六親,妳就失去了終結的程度。所以,六個親戚會因為制度而停止。六親不認壹次,宗族會被擾亂,妳們不能相親。故先王立昭穆寺,禁其亂。”據此,到了第六代,也就是五衣,就沒有血緣關系了。宋以後,以族規、義田、家訓等為特征的宗族制度開始盛行,宗族親情被無限延伸刺激了民眾對木本水源的思考,但他們仍然註重六親制度,但可以與六親之外的人保持壹種更被人津津樂道的宗族親情。
家譜有自己的文字,就是有早期的人的記載。從簡單的零散記載到連貫的族譜記載,從劃分世系到融入整個氏族世系體系,經過幾千年的發展,不斷豐富和完善,從而產生了人們記錄自己生命世系和血緣關系的專著,這就是族譜。在這壹歷史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以編纂當代姓氏宗譜為主題的書籍,出現了以人物宗譜為研究對象創造的體例和編纂規則,從而研究其起源、類別、功能和社會作用,進而“發展成為壹門專門學問”,這就是宗譜。早期的譜概念主要集中在譜盤的修訂、收藏和規則上。晉、泰、元時期所撰姓氏書,稱為《賈氏宗譜》。在舊本的基礎上,僧儒對其進行了充實和修訂,成為《十八州譜牒》,定名為《王譜牒》。隋唐時期的《醫館譜》、《開元譜》、《元和行編》、《永譜》也有相當的影響。特別是唐朝收集了全國各地士族的大量家譜,考證了他們的世系,編纂了壹部100卷、293個姓氏、1651個家族的大型族譜,為後人留下了豐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中仍有原始書寫的《氏族誌》殘頁。五代以後,鄭燮《通誌》記載的族譜序列有六種,《族譜》和《古今姓氏辨證書》都是頗有影響的族譜專著。尤其是北宋歐陽修、蘇洵創立的《甌塑二題》,為譜牒的編纂提供了壹條至今未變的規律。古代家譜的這些成就給我們留下了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現代譜牒更註重譜牒所涉及的歷史內容,取其歷史價值和人文價值之精華,從人口學、社會學、民族學、經濟史、傳記、宗族制度、地方史等角度分析歷史,從而服務於現代社會。
所謂譜法,就是按照壹定的規則、體系和體例來編纂家譜的方法。這種方法的要點是如何完整、準確、清晰、有序地記錄族人的世系及其相關事項。從廣義上講,壹部完整規範的家譜應該涵蓋歷史、起源、人物、事件、功績、遷徙、族規等等。自宋代以來,譜牒的編修有兩種方法,即歐式和蘇式,又稱歐式和蘇式。
顧名思義,分支是主支之外的分支,意思是同壹個祖先下有很多後代的部落,然後每個都有自己的世系。所謂族譜,很清楚自己的譜系定位,就是限定在這個祖先身上的壹個獨特的分支。形成或成為“支譜”的因素,往往是由於分流、擇業、遷移等原因,從原地發展而來。所以被命名為“支譜”本身就說明它屬於某個宗族下的壹個分支。譜系還是屬於譜系的。
逐家逐戶,本意是記錄私人的事情。羅大靖《何錄》載:“谷晚年作日錄,名曰‘家騎’。“家乘屬於族譜的範疇,所以少部分族譜也用家乘。家庭遊樂設施是從“歷史遊樂設施”復制的。雖然使用的家族成員不多,但“乘”常作為樂碟的稱謂單位,是家譜量化的另壹個別稱。譜中有雲:“以上大乘,各有十八份。“這裏所謂的大乘,並不是指佛教中的大乘。程,原為春秋時期晉國《史記》之名,後引申為載史之書,可稱為“史稱程”。所以譜在歷史範疇中被列為乘,大乘是家族總譜和門譜的統稱,如“每乘十八份”,也就是這個完整的譜碟* * *十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