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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可持續發展中存在的若幹問題分析

中國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制約因素分析

論文關鍵詞: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制約因素

摘要: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們越來越依賴各種資源,由此產生的環境和生態問題需要我們認真思考和對待。如果在經濟發展中不考慮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態環境的保護,經濟就很難實現持續增長。本文試圖從內外部環境分析制約我國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因素,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基本對策。

壹,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

資源型企業是指通過壟斷占有或獨占占有資源,以生產的資源型產品為最終主導產品形態的企業。在產品價值構成中,自然資源對產品價值的貢獻占據主要地位,並盡可能充分利用區域內存在的自然條件,依靠資源的消耗,通過有效管理和及時創新實現快速增長,形成以資源占有優勢為核心競爭力的企業。需要強調的是,本文提到的資源型企業的“資源”是指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

結合資源型企業和可持續發展的含義,我們認為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是指在生產經營行為符合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實現以經濟、環境、資源、社會和安全效益為中心的企業可持續發展。企業需要協調內部人口、資源、環境和發展之間的關系,以確保和諧、高效、有序和長期的發展能力。

資源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資源的豐富程度和組合方式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壹個國家或城市的產業結構和經濟優勢,特別是在經濟技術發展水平不高,主要是勞動密集型產業和資源密集型產業的情況下,資源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影響更加突出。根據評估,中國可采資源量為6543.8+04億噸,占世界最終可采儲量3654.38+0654.38+03億噸的4.5%。目前,95%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業原材料和70%以上的農業用水來自采礦。可見,資源型企業對我國建立完整的國民經濟體系和現代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實現我國資源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尤為必要和迫切。

二,制約我國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因素分析

資源型企業受自然條件制約強,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生命周期的特殊性(發展壹般經歷探索論證期、建設期、高速發展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受資源儲量的限制——只要可采資源枯竭,其生命就終結,不能像其他企業那樣通過科學技術和開發新產品來人為延長企業的生命周期);具有覆蓋面廣、產業基礎窄、輻射力強的發展特點。資源型企業註定要經歷壹個由盛到衰的過程,資源型企業尤其是國有資源型企業的發展特點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很多問題。雖然資源型企業在不斷調整產業,但總體上仍然存在很多問題,資源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受到諸多因素的制約。

外部因素

1.資源短缺問題日益突出。中國資源總量豐富,但由於人口眾多,人均資源占有量低於世界平均水平。比如礦產人均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壹半,水資源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壹。此外,壹些重要資源在支持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嚴重不足。據有關部門統計,按照目前的人口和經濟增長趨勢,到2010年,短缺礦產將占壹半以上;到2020年,絕大多數礦產不能滿足需求,原材料和能源短缺將成為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瓶頸。

2.經濟增長仍然以粗放方式為主。長期以來,我國資源性產品價格由政府控制,明顯偏低,使得投入資源性產品的行業勞動生產率被人為壓低。這壹政策造成了礦產資源型行業的低收入對礦產資源型企業的發展產生了向下的抑制力,使礦產資源型企業的發展在低水平的制度扭曲下達到了壹個相對穩定的均衡,即陷入了無效率狀態。這樣壹來,資源型企業不僅內涵式擴張的空間不大,而且全社會都可以低價獲得資源的使用權,客觀上鼓勵了人們濫用和浪費礦產資源,放大了粗放式擴張戰略,形成了當今中國粗放式增長模式的高度路徑依賴。粗放型發展模式雖然刺激了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但這是壹種以高消耗、高汙染為代價的線性工業模式,也導致了資源的大量浪費和環境的不斷惡化。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到2010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將在2000年的基礎上翻壹番。如果繼續用傳統的發展模式來推動經濟高增長,只會繼續削弱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

3.經濟成本沈澱。經濟沈澱成本的含義是指承諾的投資成本不能完全用轉移價格或轉售價格補償的那些成本。(1)資源型企業需要投入的生產性資產,如地質勘探、開采、加工等投入的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因其具有很強的專用性,退出原行業時難以收回投資成本;(2)商業地下室市場尚未形成,市場不完善,交易渠道不暢通,地下室項目缺乏多元化的投資體系,開展的經濟活動需要付出大量的尋找、合同等交易成本,這些都是沈澱成本;(3)大多數資源型企業地理位置偏僻,遠離中心城市。為了擺脫區位劣勢,需要投入更多的運輸網絡和倉儲基礎設施。當這些投資轉移到其他地區發展時,這些資產很難隨企業帶走,即使出售,由於區位的劣勢也很難收回投資成本,容易產生沈澱成本;(4)在固定成本轉化過程中,形成大量的經濟沈澱成本,主要包括退休勞動力的安置成本、因企業退出而終止各種合同必須支付的違約金等。總之,上述經濟沈澱成本構成了企業實施產業鏈延伸、產業轉型、區域擴張等戰略的障礙,進而使企業陷入原有的經營局面,難以發展接續產業。

4.行政控制的慣性造成資源利用嚴重碎片化,沒有形成產業集群。根據哈佛商學院的m·波特在《國家競爭優勢》壹書中的定義,產業集群是“在某壹特定領域相互關聯、地理位置集中的公司和機構的集合”。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來源於其產業競爭力,產業集群的發展模式可以提高區域乃至全國產業的競爭力,提高產品質量。對於單個企業來說,可以增加其產品的銷量,擴大其企業的生產規模。如美國矽谷的高科技產業集群和廣東東莞的IT產業集群的發展,促進了整個地區企業經濟的快速發展。產業集群形成的經濟力量是單個企業不具備的競爭優勢。

由於資源型企業發展的歷史原因,資源型地區計劃經濟體制造成的條塊分割現象十分嚴重,具有壹定的普遍性。以礦產資源型企業為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國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實施了“大中小企業並舉”、“水流急”的方針。同時,行政準入管制不允許礦產資源型企業跨區域開發礦產資源,不允許產業鏈跨行業延伸。這種基於資源地理分布的企業組建方式的直接後果是:行政劃定的界限極大地制約了礦山企業的自然發展,企業只能根據劃定的資源進行開采,規模有限;企業因跨區域擴張困難、老礦區缺乏持續資源而被迫破產的情況屢見不鮮。壹個礦區開發主體多,大礦小,壹礦多開,導致布局不合理,盲目開采。行政劃界實際上是對礦山企業規模效應最大化的限制,實現了壹定意義上的經濟規模指標,但極大地犧牲了規模經濟;而且這種行政分割現象不僅阻礙了企業合理配置生產要素,也打破了地區間專業化分工,造成大量低水平重復建設和低水平規模比較,客觀上加劇了礦產資源型企業的無序競爭,阻礙了礦業產業組織的戰略轉型和結構調整,進壹步加劇了中國礦業企業發展被鎖定在全球產業鏈低端的風險。

5.社會成本沈澱。所謂社會沈澱成本,是指契約安排下的權利承諾,壹旦那些無法補償的利益終止,也會產生沈澱成本。資源型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義務,已經成為企業經營社會的天然功能。我國資源型城市(尤其是沒有資源的城市)多由資源型國有企業建立,城市與企業的關系具有“壹城壹企、政企合壹、企業辦社會”三大特征。企業要兼顧整個城市的發展,負擔很重,從而制約了資源型企業的發展;而且,資源型企業決策主體的“所有者缺位”、政府主管部門從資源型企業衍生出壹條長長的利益鏈、企業“內部人”控制、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等構成了資源型企業發展中的諸多社會沈澱成本,各種利益鏈條相互交織,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業生產轉型、改造和接續產業的發展。

6.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體系不健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法律體系都是完整而鮮明的。但是,目前我國有利於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法律和政策遠未形成,主要包括清潔生產法和節約能源法。沒有專門規定企業責任和義務的法律法規,也缺乏更具體的專門法律法規。我國關於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法律和政策嚴重缺位,監管體系沒有明確建立,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外部動力和內部利益機制沒有普遍形成,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相差甚遠。

7.生態環境形勢嚴峻。雖然國家在環境治理方面采取了壹系列措施,取得了很大成績,但環境問題依然十分嚴峻。我國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仍處於高位,其中二氧化硫和COD的排放量遠遠超過環境承載能力;能源行業排放的汙染物是發達國家的10倍以上。根據世界銀行的計算,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國每年因空氣和河流汙染造成的損失占GDP的8%以上。這樣下去,到2020年環境成本約占GDP的10.6%。屆時,中國將為這種經濟增長付出巨大代價。此外,《京都議定書》的簽署和實施將從更嚴格的角度迫使資源型企業重視環境保護和綠色生產,企業的環保意識和綠色生產將直接影響產品的國際市場銷售,甚至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可持續發展。

內部因素

1.觀念淡薄。Easterly,2002)在他的《在增長的迷霧中尋求》壹書中認為,經濟增長緩慢的國家更容易入不敷出,更短視,不註重可持續發展。窮國更容易背叛未來,他們願意用後代的福利作為抵押來資助這壹代人(主要是政府利益集團)的生活,從而進入惡性循環。變賣資產成了“變賣未來”最直接的形式。過度開采和廉價出售石油是資產出售的形式之壹,留給下壹代居民的石油儲備大大減少。政府的政策更傾向於當前消費而不是未來消費。這些國家將更快地開采地下石油資源,他們可以獲得更多的當前收入,但這是以未來收入為代價的。

由於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尚未普及,宣傳力度不夠,企業對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必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較差。在我國許多資源型企業的營銷觀念中,營銷目標還停留在刺激消費、追求消費數量增加的粗放營銷階段;有些企業認為自己發展不起來,沒有興趣考慮環境治理。這就導致資源節約、綜合利用、高效利用缺乏主動參與。目前,我國壹些省市的壹些地方政府仍然追求短期政績,而資源型企業只追求短期利潤最大化。這種短視的發展模式留下了嚴重的弊端。沒有可持續發展戰略,“竭澤而漁”的發展模式吞噬了區域經濟未來的發展機遇。

2.缺乏可持續發展的資金。資源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受到資金的限制,發展需要壹定的資金支持。壹方面,由於我國資源型企業融資渠道單壹,過度依賴銀行貸款,利息負擔沈重。此外,企業間相互拖欠問題嚴重,不良債務比例過大,償債能力降低,降低了企業經濟效益;另壹方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需要推廣新產品,改造現有的生產技術和流程,這需要大量的人力、財力和物力。但由於資金不足,配套措施和設備難以到位。因此,資金問題對我國資源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影響很大。以資源再生為例,國際企業的實踐表明,資源再生、循環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發展潛力很大,但我國的實際情況是,將廢舊產品和廢棄物變成有用資源的再生成本遠遠高於購買新資源的價格;此外,由於我國目前的環境容量尚未被視為受到嚴格監管的有限資源,企業和大眾消費者支付的廢棄物和排汙費不僅遠低於汙染損害補償費,也明顯低於汙染治理費,因此循環生產的成本難以收回。因此,在目前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的資源型企業很難自發地在循環經濟中生產。

3.技術水平低。資源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主要取決於其核心競爭力,核心競爭力體現在技術創新上。目前,由於企業缺乏有效完善的技術開發創新機制,自主創新水平不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低,R&D與技術成果轉化的聯系不緊密。比如,由於技術水平有限,我國資源綜合利用率低,每年約有300萬噸廢鋼、600萬噸廢紙未被利用;鋼渣、粉煤灰、煤矸石、石化廢渣綜合利用率分別為83.7%、47.9%、38%、45%,尾礦利用率不足10%。* * *伴生礦利用率不到20%,總回收率只有30%,比國外先進水平低20 ~ 30個百分點。這對於本來就資源匱乏的大國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資源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4.缺乏高素質人才。員工的整體素質、能力、結構和穩定性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可持續發展。沒有高素質的人才,資源型企業將很難應對知識經濟中復雜多變的環境,也很難構建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來獲得競爭優勢。目前,從人力資源結構來看,核心人才的短缺已經嚴重制約了我國資源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5.企業制度不完善。我國資源型企業的管理組織和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如前所述,在組織形式上,壹些部門重疊重復設置過多,壹些必要的可持續發展研究管理部門如環境管理、環境評價等空缺,使得可持續研究的重要工作基本與其他部門混在壹起或根本不考慮。此外,管理制度存在諸多不足,主要是企業缺乏必要的全過程管理制度,大部分企業仍處於“先汙染後治理”的末端控制管理階段,其結果往往是環境成本的外化。

三,促進我國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壹)政府層面

政府相關機構有必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進:(1)鼓勵信譽好、生產規範的資源型企業以合資、合作、兼並等形式進行企業戰略性重組。在全球產業分工體系背景下,引導企業嵌入全球資源產業鏈,提升核心競爭力,走向高端發展道路;(2)提供優惠政策支持。根據不同產業的發展,可以提供不同的優惠政策,如較高的出口退稅率、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優惠的綠色稅收、優惠的政府貸款等措施;(3)加大環保投入。資金不足不僅是制約我國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影響我國宏觀調控的主要因素。(4)加大宣傳力度,普及環境教育,提高全民環境意識;(5)完善法制,加大執法力度,借鑒國外先進經驗。我們必須執行嚴格的環保政策,鼓勵開發高效、節能、清潔的新產品,同時註意隨著新汙染物的出現,完善我國的環保立法;(6)積極參與國際產業體系、產業標準和規範建設,為中國資源型企業嵌入全球產業鏈、實現持續升級創造公平、公正、合理的國際競爭環境。

企業壹級

從企業自身來看,應該:(1)延伸產業鏈,引入替代產業。因為資源最終會枯竭,我們應該在合理開發和利用資源的同時,延長產業鏈,增加附加值,在適當的時候逐步引入替代產業。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改造傳統產業,提高科技含量,為技術創新創造良好的資金、人力資源和制度環境;(2)我們應該從傳統的追求經濟增長轉變為追求經濟發展。資源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強調發展而不是增長。無論是企業的生產規模,還是企業的市場規模,都有成長的極限。成長是量變,發展是質變。壹個企業不壹定會變大,但壹定會變好。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追求的是企業競爭力的提高和持續創新,而不僅僅是壹般意義上的生存;(3)資源和能源的利用應從消耗型向節約型轉變;(4)汙染控制應從末端控制向全過程控制轉變;(5)由資源導向型戰略向市場導向型戰略轉變;(6)認真開展國外資源勘探開發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積極實施“走出去”和“引進來”戰略,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按照比較利益原則調整產品進出口結構,鼓勵深加工高附加值產品出口和初級產品進口,努力建立可持續的資源供應體系。

參考資料:

[1]劉,姜太平。影響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因素分析[J].可持續發展,2000,(3)。

[2]侯光輝。資源型企業的快速擴張與可持續發展的困境[J]。經濟縱橫,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