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挪用客戶房款
情況
趙先生在A中介看中了壹套二手房,中介說只要首付打到公司賬戶就不用管了。於是,趙先生把首付20萬元打到某中介的賬戶上。
但趙先生遲遲拿不到房產證,中介的答復要麽是“正在處理”,要麽是那邊出了“小狀況”。
趙先生等了三個月。當他再次趕到公司時,發現中介已經人去樓空。
行業支持
壹些中介公司通常會主動介入交易,讓買家先把定金或首付打入公司賬戶。壹些中介借此機會把錢挪作他用,比如炒股,開分店,同時想盡辦法拖延房產過戶。
當二手房交易量突然減少,或者中介投資失敗,中介就可能倒閉,買家的房款就會“打水漂”。
第二,為了“獎勵傭金”而制造高房價
情況
李先生看中了他同事的朋友林先生的老房子。這個二層(總高6層)89平米,總價1.05萬元。李先生交了2萬元定金,與中介l共同簽訂了合同、付款、過戶等事宜,誰能想到,房子的主人林先生第二天早上打來電話說:“家裏人意見實在不壹致,必須以165438+萬元成交。”
李先生只好找同事說理。同事打電話來問,才知道業務員L居然晚上給業主林先生打電話,說已經低價賣出去了,還說壹周1150000元以內賣出去。他還告訴業主,房子賣了11.5萬,業主得了3.5萬,中介得了1.5萬。
行業支持
這是典型的“業主獎勵提成”方式。“業主激勵傭金”是指賣家先給出壹個預期價格,中介盡量高價賣出。超出賣方預期價格的部分,由賣方和中介按約定分成,買方卻被蒙在鼓裏。
拿獎勵傭金是行業內的潛規則,因為中介可以拿“獎勵傭金”幫業主擡高房價,他的傭金也高;幫買家談低價,低傭金,沒有“打賞傭金”,除了成交沒有其他收益,所以要盡可能把房子賣個高價。
第三,收視名單在黑暗中設下陷阱。
情況
周小姐去房地產經紀人C處預約看房。在看房之前,妳應該簽壹份看房清單。工作人員說:“這是公司程序。簽個名就行了。”。周小姐簽了名。
周小姐隨後看中了壹套房,但覺得價格有點高。後來,周小姐也在房產中介D處看到了這套房子,其價格比中介C給出的價格便宜了3萬元..所以周小姐和特工D做了筆交易..
兩天後,經紀人C突然打電話給周小姐,說她簽了看房單,但與其他中介公司交易。根據看房單的約定,她要求周小姐賠償中介費等損失5萬元。
行業支持
看房源清單會盡量略去中介的責任,詳細列出消費者可能面臨的責任。眾所周知,中介最高可收取1%的中介費,具體金額可由雙方協商。但是中介往往在看房單的很多條款裏都寫著1%的收費,壹旦簽了就相當於吃了啞巴虧。所以,如果不能簽房子清單,就不要簽。就算要簽,也要把那些不平等條約刪掉。
第四,騎驢找馬拖延交易
情況
張先生在B中介處看中了高靜二村的壹套房子,很快支付了2萬元定金,並單方面簽訂了意向書。張先生隨後連續幾天給中介打電話,得到的答復是業主正在研究。
兩周後,張先生覺得事情好像不對勁,就讓同事以買家身份給中介打電話檢測壹下。中介居然說隨時可以看房。張先生大怒:“這房子我不買了。”b中介不管,“買不買都行,就是定金不退!”"
行業支持
中介勸說買家簽意向書,交定金,以此牽制買家,不怕買家不買;其次,妳也可以找到其他願意出高價的客戶。找到了就交押金,中介不吃虧;第三,如果買家不願意在此期間等待,也可以坑買家定金。
所以,在委托中介與賣家協商價格時,可以設定壹個期限,要求中介在期限內談好價格,否則退還定金。還有壹種方式是,中介談好價格後,直接把定金交給房東。
動詞 (verb的縮寫)虛假信息坑害客戶。
情況
孫小姐看中了壹套58平米的小戶型,總價58萬。她隨後交了兩萬元定金,談好了價格。但最後房產證拿出來,房子只有56平米。孫小姐要求將房子降價2萬元,E中介拒絕:“妳不想算了,這房子很多人都想要,但是2萬元定金不退!”“買這個房子虧了2萬,不買還是虧了2萬。”孫小姐經過深思熟慮,買了這套房,卻咽不下這口氣。
行業支持
壹些房產中介公司不僅用虛假信息欺騙購房者,還在房齡、窗戶朝向、面積等方面造假。,並隱瞞房屋的各種質量缺陷誘導消費者草率支付房屋首付款。
面對這樣的情況,購房者最好在簽訂定金合同時,將合同中的房型信息詳細寫下,壹旦出現問題,有據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