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蘇州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市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的重要政務和事務;負責文件和電信的運行管理;負責局機關辦公會議、辦公會議和局黨工委重要會議的組織和督促落實;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安全、信訪和社團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教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教育研究等宏觀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負責處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協調與兄弟城市的教育合作、對口支援、對外聯絡和接待。
負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頒布的各項語言文字標準和規範;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使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的管理;為社會提供語言培訓、測試、咨詢和評估服務。承擔蘇州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信息辦公室
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撰寫年度工作報告,起草重要文件;負責局機關重要會議和活動的信息、新聞宣傳和《蘇州教育》雜誌的管理。
統籌管理教育信息化,指導全市中小學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本部門網站建設、日常維護和管理,以及中國蘇州政府門戶網站和市綜合信息網相關欄目的維護、信息采集和提供;負責本部門局域網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確保網絡及其設備高效、安全、經濟運行;負責本部門電子政務應用系統和安全系統的開發、維護和管理。組織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實現信息資源的有效共享;做好信息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3)政策法規司(行政許可服務部)
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戰略,對教育重大問題進行政策研究;協調區域教育現代化;負責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和相關綜合性文件;指導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依法教學、依法辦學工作,組織協調教育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執法檢查;牽頭承辦教育行政復議、訴訟,處理本局師生投訴;負責本局的行政許可服務工作。
(4)人事教師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市教師和教育行政部門隊伍建設規劃;提出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標準建議,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勞動、保險、福利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地方高校和中小學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負責師範畢業生的就業指導;負責教師資格認證;負責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定;負責協調縣級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領導的相關培訓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的評比表彰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人事工作、職工培訓和技術等級考核;規劃、實施、指導和協調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和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協調師德教育相關工作;負責師範教育的管理。
(5)發展規劃和財務辦公室(審計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市中長期教育規劃;綜合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和結構調整;負責審核市屬大學、中專及其他相關學術機構的設立、撤銷和調整;統籌協調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申辦和與國外(境)合作辦學申辦工作;負責擬定地方高等教育和相關高中的年度招生計劃;編制局直屬學校、事業單位基建規劃,指導協調校園規劃和校舍建設;指導學校後勤的管理和改革;承擔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和分析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教育裝備、勤工儉學等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籌集和學校收費政策,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經費的籌集和使用;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管理省市下達的教育經費和專項教育經費;負責編制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和決算;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教育費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市級教育地方附加的征收和使用;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的統計和執行情況的監測;制定學校公用經費和學生收費標準;監督管理教育系統的國有資產;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經費投入,承擔全市教育經費投入的統計分析。
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教育經費、預算外收入和學校財產的定期審計;負責對教育費附加、專項資金、重點建設項目、基礎設施項目和維修項目的審計,以及對各種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定期監督;負責教育系統審計人員的培訓和業務指導。
(6)基礎教育司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管理;制定基礎教育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基礎教育階段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基礎教育的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促進全市學前教育健康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和普通高中優質多樣化發展;制定和實施基礎教育的學制、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辦法和辦學標準;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改革和管理;規劃和指導基礎教育課程和自編教材建設,組織市級教材審定;組織實施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負責局直屬義務教育學生和城鎮普通高中學生的管理;指導中小學青少年科技教育和課外活動;指導和配合中小學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的信息化;負責評價蘇州市教育現代化小學、初中、特殊教育學校和優質幼兒園,指導創建省級星級高中和優質幼兒園;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各類基礎教育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工作。
(7)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司
承擔中等職業教育、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統籌管理;統籌管理普通和成人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負責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指導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制定教學計劃和教育質量評價標準;做好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實驗室和實習基地的建設,以及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的配置;指導職業學校和成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做好省級重點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的評估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德育和信息化建設;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職業教育學校;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實用技能和崗位培訓;負責全市終身教育試點工作和終身教育體系建設的統籌規劃;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工作。
(8)高等教育司
協助省教育廳和當地政府統籌管理本市各類高等教育;參與地方各類高等教育的發展規劃、結構調整、體制改革和教學改革;參與指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校園安全穩定、平安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協調管理市屬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教育工作;負責本市轄區內非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班教學點的審批、備案、年檢等管理工作。
(9)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系
管理全市各類學校的體育、健康與養生、藝術教育工作,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制定質量評估標準和實施辦法;指導學校開展健康教育,定期開展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開展學生常見病、多發病監測和預防,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建立學校公共衛生應急機制;組織舉辦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參與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和師資培訓;協助配置體育健康藝術教學的常規設備。
國際合作與交流辦公室(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工作;負責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拔等相關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外國留學生工作;負責國際學生在華簽證申請的代理審核;指導和協調全市學校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和教師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外合作辦學的初審和論證;負責外國人在我市舉辦子女學校的初步審批;指導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對外漢語教學的海外推廣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的初步審批;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舉辦的國際教育學術會議的初審;指導和協調對外教育交流與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協助宣傳教育;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與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局機關的外事工作。
(十壹)組織部(離退休幹部)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和市屬學校(單位)黨建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幹部、機關工作人員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負責校級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統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分管局機關幹部人事檔案的管理,指導基層單位做好人事檔案工作;負責因公出國人員的審批和因私出國人員的審批;協助學校內部管理改革;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調研全市學校黨建工作的重要事項;負責政府退休人員的管理。
(12)政治思想教育和宣傳部門
規劃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中小學師德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和市屬各級學校及黨員中黨的思想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和幼兒園的德育工作;統籌全市校外教育;指導家庭教育;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基層黨的領導班子的理論學習和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師德教育,創建文明單位。
(13)安全辦公室
指導學校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的校園安全、穩定、平安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校園安全管理和直屬、代管單位的綜合管理;會同公安部門指導和監督縣、市、區教育系統及其所屬學校的校園安全、平安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基層單位保衛幹部的定期業務培訓;協助相關部門處理學校突發事件;指導學校會同相關處室做好師生傷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置工作;配合辦公室做好內部安全工作。
此外,根據有關規定,設置紀委、監察室(由市紀委派駐,合署辦公)、機關黨委、教育工會、團委、人武部。
四、與市教育局辦公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有兩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
(1)監理辦公室
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級市(區)政府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履行教育職責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負責全市教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對縣級市(區)政府的教育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檢查教育經費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參與教育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審定。
(2)檢查團
負責監督檢查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學校的執行情況;組織對全市辦學方向、水平、質量和效果的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調查和處理違反教育法的行為;監督全市教育機構的收費和使用情況;負責組織教育督導科研活動和督學培訓。
動詞 (verb的縮寫)人員配備
市教育局(蘇州市教育委員會、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行政編制61(含離退休幹部2名)。後勤服務的人員配備應另行批準。
領導職數為:主任1,副主任5,核紀委書記1。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核主任1人,副主任1人。副主任(主任)31人,其中副主任(含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教育工會主席、團委書記、人武部部長)21人,副主任(副主任)10人。
不及物動詞其他事項
附屬機構的設立、職責和編制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