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學生以外的職工及其他社會人員。
(三)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四)報考中考或者高中會考的考生應當是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力。參加高考的考生必須是取得教育部認可的全國教育系列高等學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證書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五)報考成人高校醫學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專業的,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者取得國家承認的普通中專及以上相應職業資格;或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的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2.報考護理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實習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領域其他專業的,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其專業相符。
(六)成人高校考生應持有以下證件:
1.北京籍必須持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非京籍必須持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北京市居住證》。
在中國定居並符合上述登記條件的港澳居民,須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省居民來往臺灣省居住證》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二、招生咨詢、網上信息填報和繳費
(1)招生咨詢
招生咨詢方式:8月26日,組織成人高校在京招生網上咨詢。
1.考生8月26日9:00-11:30;14:00至16:30,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在線咨詢。您也可以撥打89193989分機。5.
2.考生也可根據院校章程中提供的咨詢電話和網址向招生院校咨詢。
(2)信息報告
考生信息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寫。
1.在線信息報告時間
免試生:8月27日10:00至9月27日24:00 1;
考生:8月27日10:00至9月2日24:00。
逾期不辦理的。
2.自願填寫報告
考生應在公布的《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專業目錄》(2021)中選擇填報誌願學校和專業。
考生從專科、專科、專科填報藝術、體育專業時,每級只能報壹所誌願學校,誌願學校只能選擇壹個專業;填報專科、專科、專科非藝術類專業時,每級只能報壹個誌願學校,誌願學校可選擇報兩個專業。
考生在填報誌願信息時必須選擇調劑方式:不同意調劑或同意學校調劑。不同意轉專業,是指不同意報讀該誌願學校未填的專業;同意校轉代表服從本誌願學校其他未填專業的錄取。
(3)網上支付
1.繳費時間:9月10:00至9月16日24:00。逾期的,不予處理。
2.繳費標準:根據北京市(京綜[字(2003)88號)和(京綜字[2004]1729號)文件規定,成人高考報名費標準為每人每科28元。
高中(三科):報名考試費84元。
高啟本(四科):報名考試費112元。
本科(三科):報名考試費84元。
(4)註意事項
1.具體註冊步驟
考生登錄報名網站填寫基本信息、誌願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和身份證件並保存後,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和北京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進行報名資格核查,資格核查通過後考生方可網上繳費。支付成功後,將生成2021北京市成人高考考生報名表,考生須下載保存。此時註冊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無效。
2.資格審查的時間和地點:
享受免試入學和額外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按文件要求在規定時間攜帶相關證件到北京教育考試院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享受免試入學政策或額外照顧。
免試學生: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提交相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A4復印紙),於9月2日(9:00-11:30,13:30-16:30)到北京教育考試院壹樓大廳進行資格驗證,逾期不再辦理。
考生:
不享受額外照顧分的考生不需要合格。
25周歲以上考生、遠郊區考生、少數民族考生無需到現場進行資格核驗,以北京市公安局戶籍信息為準。
符合其他類型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提交相應證書原件1份,復印件1份(A4復印紙)(如獲多個職稱,只附等級復印件1份),考試時間為9月3日(9:00-11:30,13:30-16:30)。
資格審查必須由考生自行辦理。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享受免試或額外照顧。
3.未通過北京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審核的非京籍考生不能進行網上繳費,不具備報名資格;照片未通過的考生不能網上繳費,但可以重新提交照片信息,待照片通過後再網上繳費。仍然失敗的,不能網上支付,也就是不能完成註冊。
4.考生提供的信息(身份證類型、身份證號、手機號除外)可在網上信息填報截止時間前修改。壹旦信息上報截止日期到期,相關信息無法修改。請認真填寫並審核我的信息。
5.所有考生均可選擇就近考區報名參加考試。
6.報考高考的考生,網上報名時如其學歷信息未能通過Xuexin.com的認證,需要為未通過網上學歷認證的考生簽署保證書,壹切後果自負。
特別告知已專科畢業的考生:被錄取後,須持有教育部認可的全國教育系列高等學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證書及以上學歷,否則不予電子註冊入學,並取消入學資格。高校在新生入學後還是需要做復試的。因未提交畢業證而造成的壹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7.高中起點考生根據所報成人高校的要求選擇考試的外語。報考外語為日語或俄語的考生只能選擇在西城考區參加考試。
8.藝術體育類專業的成人高校招生必須對考生進行專業加試,其他專業是否加試由各招生機構自行確定。需要加試專業課的考生,須在9月17日之後,持2021北京成人高考報名表聯系所報誌願學校進行加試專業課報名。
三、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評卷和成績發布
(1)考試時間
1.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考時間65438+10月23日、24日。
2.考生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日10,15,10:00至10,22: 00。
3.初高中統考科目120分。專科生統考科目,每科150分鐘。
(二)考試科目
1.高考和專升本的考試科目
初中和初中的考試分別按照文科和理科設置。公共* * *課程科目均為語文、數學、外語,其中數學分為文科和理科,外語分為英語、俄語和日語,由考生根據招生專業目錄中明確要求的語種進行選擇。參加中考聯考的考生,不僅要參加公共* * *課程的三門考試,還要參加專業基礎課的考試。理科專業的基礎課是“理化”(簡稱理化),文科專業的基礎課是“史地”(簡稱史地)。每門課滿分150。
(1)高中階段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外語、藝術類:語文、數學(文科)、外語、歷史、地理。
理工科:語文、數學(理科)、外語、物理、化學。
(2)高旗學院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外語、藝術類:語文、數學(文科)、外語。
理工科,體育:語文,數學(理科),外語。
2.本科考試科目
高考統考科目都是三門。兩門公共課為政治和英語,壹門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屬學科類別確定。每門課滿分150。
(1)文史醫: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2)藝術:政治、英語、藝術概論..
(3)理工科:政治、英語、高數(1)。
(4)經濟管理類:政治、英語、高數(2)。
(5)法學:政治、英語、民法。
(6)教育學: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7)農學:政治、英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政治、英語、醫學融為壹體。
3.根據教育部通知,統考科目使用2020年版《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其中高中至專科起點共1冊,由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 *,專科至本科按專業分為5冊,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4.增加專業課考試
除規定的統壹考試科目外,招生機構應當根據專業要求對專業課進行加試。專業課需要加試的科目在《2021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專業目錄》中註明;專業課由招生機構自行提出、測試、評分、發布。
(3)閱卷
評卷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組織。
(4)公布結果
考生可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文化課成績。根據相關文件規定,考生成績不會通知本人,也不會向社會公布。不要檢查考生的試卷。
成績查詢時間:165438+10月12。
專業課考試成績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
(五)報名和考試紀律
考生報名時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信息,並認真閱讀考場規則、考生誠信考試用書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反招生考試有關規定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004號)處理。第三十三條)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四。錄取原則和錄取工作
(壹)控制分數的劃定原則
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參考考生統考科目成績和本市招生計劃規模確定。其中,藝術、體育類專業(歷史理論、編導類專業除外)初中、初中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於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目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藝術類考生初中、初中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作為招生機構錄取時的參考;各專業、高等學校公安成人高校醫學(藥學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監獄管理專業、勞動教養管理專業在網上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於相應考試科目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2)準入原則
2021,北京成人高校實行網上錄取。錄取安排在6月底165438+,具體錄取時間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錄取工作分兩批進行,其中第壹批錄取本科和專科層次所有專業;第二批招收專科層次所有專業。
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在所報誌願學校不能錄取時,參加剩余計劃學校的誌願招錄。如果不能被所報專業錄取,學校可以錄取選擇同意與考試科目相同專業的校內調劑考生;對於選擇不同意調劑的考生,學校不得錄取未申報專業的考生。
(3)入學制度
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制度,即在報考人員中,由招生院校本著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認真審核考生電子檔案和誠信檔案的基礎上,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同時負責處理錄取中出現的問題。北京教育考試院根據錄取原則,審批招生機構錄取的新生名單,監督其錄取工作,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進行糾正。
特殊招生類型的錄取原則
錄取時,北京教育考試院原則上按統考科目總成績向招生機構提供電子檔案。有專業課和加試的學校,根據參加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機構提供電子檔案,由招生機構根據考生參加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藝術、體育類專業原則上根據招生機構加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對農林水利、地質、采礦、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所有招生專業,以及公安、監獄、勞教等專業,網上生源不足的,可適當減少向招生機構提供電子檔案。
(5)錄取流程
在錄取過程中,北京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意願向招生機構提供考生電子檔案。招生機構在認真審核考生電子檔案的基礎上,提出預錄取新生名單,經北京教育考試院審批後打印,招生機構根據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妥善處理。
(6)入院和護理政策
提醒符合照顧免試入學政策的考生:免試入學是指成人高校入學考試。但在申請招生機構時,要仔細閱讀申請學校的招生規定。如果申請學校需要對部分專業進行加試,應根據學校要求進行加試。
1.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五壹勞動獎章”等稱號的獲獎者,可向招生機構提出申請,經北京教育考試院資格審查合格。
2.奧運會、世界杯、世錦賽前八名獲得者和非奧運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亞錦賽奧運會項目前六名和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全國錦標賽奧運項目和非奧運項目冠軍前三名。上述優秀運動員可憑本人申請和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優秀運動員免試報考成人高校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經本人向招生機構提出申請,經北京市教育考試院資格審查合格後,免試報考成人高校。
3.參加過“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壹扶(支教、支農、支醫、扶貧)”、“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等項目並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憑本人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及相關項目考核證明申請免試參加成人高校招生考試。
退役士兵(自謀職業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轉業幹部、轉業幹部)可憑本人身份證、退役證(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軍官轉業證、軍官復員證)和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的學歷證明申請免試就讀成人高校。
4.優秀運動員、武術運動員稱號獲得者(以省級體育行政部門考核並出具體育成績證明為準)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加50分(壹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加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機構確定。
5.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考生,在考試成績基礎上加2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機構決定:
(1)被地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全國特大型企業授予勞動模範、先進生產者(工人)、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被省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壹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等稱號者。
(三)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幹警榮獲個人三等功以上的。
(4)歸僑、僑眷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省籍考生(由區級以上僑辦出具證明)。
(5)烈士子女、配偶(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6)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除外)因生產(工作)先進受到企業表彰的。
(7)少數民族考生。
(8)遠郊考生指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大興區、順義區、昌平區、懷柔區、平谷區、密雲區、延慶區的考生(以公安部門備案為準)。
(9)25周歲以上人員(0997年3月1日之前出生[不含1日])。
(10)獲得區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人員(由北京市、區文明辦頒發證書)。
6.對自謀職業(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憑自謀職業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自謀職業證明),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加1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機構確定。
符合上述照顧條件的考生(第七、八、九條除外),須在規定時間到北京教育考試院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按級別計算,不得累計。
(7)轉學入學
每個錄取批次結束後,北京教育考試院會在網上公布招生機構的生源余缺信息。當前批次未錄取且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網上重新填報誌願,參加調劑錄取。
(8)單招單考
經教育部批準,單獨舉辦成人考試並招生的院校有:北京聯合大學、北京體育大學、首都體育大學、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北京交通大學。相關考試招生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入學紀律
各招生機構要嚴格按照計劃招生,未經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計劃司批準,不得調整招生計劃。各招生機構要發揮紀檢監察部門作用,加強校內自我監督,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參照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30不準”工作禁令。各招生機構要嚴格規範錄取程序,嚴禁委托個人或中介機構代理招生錄取,確保錄取的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依紀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10)考生錄取結果查詢
考生可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11)信息提交
錄取結束後,北京教育考試院將當年錄取的新生數據上報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
(十二)新資質審查。
新生入學期間,招生機構要對已報到的新生信息進行全面審核。對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的,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對於無法通過學籍電子註冊的新生,必須在註冊時對考生的最終學歷進行審核。不能提供教育部認可的國家教育系列高等學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出具的相應級別以上畢業證書者,由招生機構取消其資格,並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各招生機構要認真核對考生報名信息,在新生報名後壹個月內對錯誤信息進行更正。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人
北京教育考試院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執信東路9號
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
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監督電話為82837319。
信訪咨詢電話:89193989轉5。
本招生辦法由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