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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我找壹幅畫!!!好像是最後的微笑了■■■

這段話出自壹篇短篇小說,沒有這樣的圖片。

最後的微笑

在昏暗的光線下,我們看不清那個人的臉。酒吧上方的天花板中央懸掛著壹個球形燈籠,它以恒定的速度旋轉著。每隔三秒,壹種顏色就會在角落裏掃過他的臉。藍色,狹長的眼睛,紅色,嘴角有搖曳的頭發。黃色,耳朵上有壹排整齊的銀環。看得出來這不是個普通人。我們來猜猜他的職業,而他呆呆地看著琥珀色的液體停止任何運動(如果呼吸和心跳被排除在“運動”之外)。作家?!有很大的機會。這個社會像他這樣的年輕作家不都是頹廢的嗎?畫家?!也有可能。音樂男?!雖然這句話有點俗,但我們應該慶幸,現在還沒有人把那些頹廢的音樂人叫做“音樂家”。也許他的演唱會更受別人歡迎,但可能永遠不會被學術界容納。按照宗尚的說法,他應該是壹個和藝術有聯系的人,否則可能只是壹個朋克。他把那杯酒送到嘴邊,卻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頭發已經垂到了水面以下。他的喉結動了動,酒杯的邊緣離開了他的薄嘴。杯子裏的液體少了三分之二,他眼睛壹閃,對著門。他在等人嗎?

在酒吧前面,壹個剃著光頭、留著濃密胡須的男人走了進來。像這兩個人這樣的人聚集在這裏。他們不是普通人,也不是壹天工作八小時的白領,還要相應的支付加班費。當他們遊走在城市的各個角落時,會吸引無數的目光,雖然很怪異。光頭胡子(請原諒我在不知道他身份的時候這麽稱呼他)走進酒吧,在門口停了大概幾秒鐘。他迅速掃視了整個酒吧,看到了所有人,包括躲在角落裏的那個家夥。看到光禿禿的胡子和光禿禿的腦袋後,他的眼神有點失望。他不是在等壹個光頭。

很快,有人出現在酒吧門前。這次不是壹個,是壹個團體。這壹組有男有女。腿長的女人看起來有點搖搖晃晃。每走壹步,她都要過幾秒鐘才能停止顫抖。與此同時,她的手始終卡在她的紅頭發裏,拖著她那快要掉下來的頭。其他幾個人有喝醉的跡象。看來這群人不是他想等的,他們只是壹群想喝醉的傻子。

壹個男人走到他面前,很明顯他非常尊敬這個男人。當這個人走到他面前的時候,他已經站起來做好了準備。在這個人出現之前,12個顧客加入了酒吧,9個人同時離開了。在此期間,他仍然保持著原來的靜止狀態,此時手表上的分鐘已經跨過了90度角。

“妳終於來了!”

“我沒遲到。”那個男人炫耀他左手的昂貴手表。

“是的,妳沒有遲到。我來早了。”他的眼裏流露出厭倦,但他努力忍著。“它值多少錢?老價錢?”他在地上撿起壹塊木頭。天啊每個人看到木刻都會不由自主的尖叫,當然前提是這個人認識梵高。妳不能相信他手裏的這幅畫看起來像梵高的《向日葵》。不要!那簡直!原來他是個畫家。

“上次我終於買了貨,只是...看到妳這麽面熟...老價錢,只是老價錢。”

“貓哥,才過了壹天,妳賣的不是壹幅好畫嗎?”

“餵,小子,妳嫌少嗎?!"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只是我最近缺錢。現在紙漲價了,畫不能按老價錢算了。”他長得像個小醜,也是港片喜劇裏黑社會最低級的小醜。

“嗯,蠟筆,我們認識還沒有壹兩天。如果我們加50美元,就沒辦法再要了。”

“好!就這麽定了。”他的眼裏流露出滿足,但眼裏還是流露出痛苦。

貓哥從褲兜裏掏出三疊人民幣,遞給他薄薄的壹疊,叫做蠟筆。蠟筆也把畫交給了貓哥。

“請我喝壹杯。妳最近賺了很多錢。”

“很好。”

名叫貓哥的人要了壹瓶便宜的啤酒,坐在他旁邊。他的身體隨著音樂的節奏搖擺。他看著貓哥長滿胡須的下巴,有壹種想揍他的沖動。“砰!”上鉤拳!漂亮!貓哥被撞倒在地,啤酒杯沒有通過拋物線軌道飛出去,而是從壹端升起,擊中了貓哥的頭部。貓哥?它像壹只貓。事實上,他知道自己的想法有點忘恩負義。如果貓哥沒有在第壹次來到這個地方時買下他的第壹幅畫,恐怕他早就離開這個世界了。如果不是貓哥幫他租了房子,他現在還會住在街上。如果貓哥沒有時不時買些畫,再賣給壹些遊客,他可能連買繪畫工具的錢都沒有。然而,正是因為這只可憐的貓的壹句話,“年輕人,趁年輕去玩吧,總有壹天妳會醒悟,明白藝術是不能用食物來交換的。”他有壹種奇怪的排斥。他拿起他的酒。這壹次,他的頭發不能垂到液體表面。他的喉結上下翻滾了幾下後,杯子裏的液體很快就消失了。纖細的手將杯子輕輕放在桌上,壹層薄薄的液體靜靜地留在杯子裏,少得讓人看不出是琥珀色。他站起來,走到吧臺,掏出錢包,拿出壹張鈔票交給服務員,靜靜地等待余額恢復。服務員是壹個呆呆的小女孩,長著壹張可愛的娃娃臉,但她卻刻意打扮得很成熟,雖然只是幾個硬幣,小氣鬼!她像往常壹樣在心裏詛咒他,卻沒有壹絲厭惡和責備。他不是有錢人,錢對他很重要,她也是,他想,嘴角上揚。其實這個男的雖然兩年前在這個樓主裏頻繁出現,但她對他了解甚少。她知道,在這個滿是所謂藝術家的小鎮上,他和其他人壹樣過著舒適的生活,他是個畫家。她從未見過他自己的作品,因為他每次賣給貓哥時,都是模仿名畫,尤其是梵高的《向日葵》。

他走出淋浴室。我站在門口,左顧右盼。思考了十秒鐘,我終於決定向右走。走了大約十分鐘,在第三個路口又右轉,走了不到十分鐘又再次右轉進了壹條窄巷。他的身影突然消失在巷子裏的壹個樓道口,仿佛掉進了無盡的黑洞。幸運的是,最先進的理論是,黑洞涉及的東西仍有可能再次出現。顯然,我已經習慣了如何在黑暗中上樓,找到他的家。腳步穩定舒適,每壹步都是平等的。當他走到門口時,他的腳步突然停住了。

“妳是誰?”意外的聲音。

“我,我是咪咪,妳是蠟筆嗎?”壹個女孩的聲音響起。他回來的時候,她拿著壹個大包堵在他門口。借著對面樓的光,他終於認出了那是壹個人。

“是的,有什麽事嗎?”

“我在書上看到了妳的畫《乞丐》。我很喜歡,最大的願望就是成為壹名畫家。妳能教我嗎?”

“我?”他在笑。他真是個可愛的孩子。他自己就是個畫家。《快樂乞都》是我來這個地方之前畫的,是壹個中年人在街上彈吉他。那時候的他,在那個繁華的城市裏過著喧囂的生活,每天沈迷於垃圾般的生活。他認為藝術家總是有麻煩,但仍然有壹些記者和朋友幫助他成為壹名畫家。當他知道還有壹個像小鎮壹樣充滿藝術家的地方,他放棄了自己的壹切,來到這裏開始新的生活。當他來到這裏時,他發現自己還很小。他留下了。不幸的是,在他成功之前,他只是靠畫壹些模仿他人流行的東西並賣給貓哥來謀生。沒想到會有人來告訴他對樂乞丐的愛,讓他教她畫畫。哈,上帝真是個幽默的家夥。壹陣風吹來,深秋的天氣已經開始變冷了。他拿出鑰匙,打開了門。“進來吧!”

“電燈開關在哪裏?好黑啊!”

“在門的右邊。不要開車!黑色的空氣讓人呼吸更順暢,不是嗎?”

“但是,我什麽都看不清楚!!"那個叫咪咪的女孩腦子裏壹片混亂,她對他的崇拜,記憶中的那幅《乞丐》充滿了對小鎮的藝術無知,寒冷的天氣,在空蕩蕩的樓道裏孤獨的等待,壹顆空蕩蕩的心,壹個陌生又熟悉的男畫家,壹句“別開車!”震驚。她平復了壹下自己跳躍的心,終於說出了這句話。

當他聽到她充滿恐懼的聲音時,他覺得她很滑稽。他停下來,轉過身,以原來的速度回到門口,按下右邊的按鈕。房間角落裏的小燈泡亮了起來,整個房間籠罩在壹片暗黃色之中。她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位置,淩亂的房間,腳下的路,但還是看不清楚他的臉。這個男人讓她充滿了好奇。當然,這種好奇心早在她第壹次看到他的名字時就產生了,而現在這種感覺更加強烈了。

又壹個太陽升起了,又是新的壹天。咪咪回想起自己剛來小鎮時的經歷,突然覺得時間過得好快,那壹天似乎還很遙遠。而且真的很遠。當時,她從富裕的生活中叛逃,來到小鎮尋找夢中情人。她什麽都不懂,只是因為壹幅讓她震驚的畫,她才開始尋找。後來我找到了蠟筆,和他幸福地生活了三年。後來他走了,她開始成為他靈魂的守護者。“我會住在這裏,直到有壹天我的靈魂再次遇見蠟筆。”她仍然住在曾經屬於蠟筆的房子裏。整個房子,除了她和那幅畫,和很多年前沒什麽區別。她壹直努力小心翼翼地保存著這個房子裏的壹切,因為她確信蠟筆沒有離開,他的靈魂還住在這個房子裏。

新來的女生咪咪,在付了壹半房租,答應打理所有家務後,終於進了他家。壹開始咪咪很聽話,做什麽都很細心,讓他很滿意。但是三天之內,她和他認識之後,就違反了除了半租之外的所有當初的約定,似乎他成了她的奴隸。那幾天,她最開心的事就是偶爾,故意給他惹點麻煩。他對她幼稚的行為表現出來的是無奈和笑。小鎮上的每個人都在談論壹個不知從哪裏轉過來的女孩,給了他陽光。他躺在床上,房間呈現出壹種淩亂的感覺。厚厚的窗簾擋住了陽光。無論白天黑夜,房間裏總不會有強光。他在黑暗的空間裏放縱自己的靈魂,讓它接近上帝。她在敲門。敲門。請稍等。敲門。兩次。敲門。三次。“吃午飯了!”面對那扇不可動搖的門,她鼓起了勇氣。伸出右手,抓住門上的把手。輕輕壹扭,門開了!她走進去,頓時陷入了壹個黑暗的世界,整個房間透露出壹種死亡般的冰冷氣息。天啊,人們怎麽能在這種環境下生活!她借著昏暗的燈光走到窗前。咻!窗簾拉開了,整個房間變得明亮起來。陽光從各處溢出,灰塵在光束中跳舞。他受不了突如其來的光線,不得不起床。這是他第壹次擁有壹個早晨。從那以後,她每天都會拉開窗簾,直到有壹天,他不再拉上窗簾。

他是畫家,她也是。在她第壹次見到他的那個晚上,根本不可能猜到他畫畫的環境會是那樣的。當她在自己的畫室裏睡覺去見周公時,燈突然亮了。她被耀眼的燈光驚醒,擡起頭來。墻上的鐵藝掛鐘顯示時間是兩點半。天啊她發現頭上有冷汗珠,才發現光有多強,簡直不可思議。這個敬業的男人就是那個在黑暗中搖擺不定,用漫無邊際的聲音告訴她黑色更容易呼吸的人。其實幾乎每個自以為是的藝人都有特殊的習慣。有的人要用特定品牌的繪畫工具,有的人創作時需要XO陪伴,甚至咪咪自己也要在安靜整潔的地方畫畫,在畫的地方放壹束白百合。然而,在夜裏兩點半,妳可以成為取暖器的燈。真是個奇怪的家夥。

咪咪撫摸著她凹凸不平的臉,撲通!她似乎聽到了他的心跳,那心跳隱藏在厚厚的油漆後面。這麽長時間過去了,不變的是那種用任何香料都去除不了的腥味。沒有人會想到這種腥味來自他的血液。用稀釋的人血調配顏料,她不明白他是怎麽做到的。為什麽畫上看不到血?為什麽妳只是凝視大海壹分鐘,然後閉上眼睛看到他的臉前所未有的微笑?那笑容是如此的燦爛而平和。就像他昨晚的表情壹樣。她忘不了,永遠忘不了,她在日夜交替時看到的,是她壹生中最惡心、最悲慘、最難忘的經歷。她仰慕的畫家蠟筆,在他們都很熟悉的畫室裏,得到了“天堂之旅”的第壹程。是65438+2月25日。當她看到他時,他歪歪斜斜地坐在壹把又冷又硬的椅子上,好像睡著了。但是,她知道,這不是睡著那麽簡單。他畫畫的時候從來沒有睡著過。在30-40度的直射光線下,普通人不容易睡著。他不屬於普通人。但他“用生命去愛”的時候,永遠不會睡著。他已經三天三夜試圖模仿名作,短短的壹夜並不能讓他難以支撐。當她走進他的時候,她發現自己真的是對的。他沒睡著。紅色的液體在地板上流動。空氣中彌漫著濃烈的氣味,她看到了壹張紙,上面寫著幾個字——最後的微笑。她理解,完全理解。他終於可以用生命去愛他所愛的了。他由衷地為自己的成功感到高興,但淚水模糊了她的雙眼。之後的壹切都處於壹種虛幻和虛假的境地。看起來那只是壹場夢,但當她以為該醒來的時候,蠟筆之死卻成真了。

他走到咪咪的房間,輕輕關上門,開了燈,燈光刺到了他的眼睛,好像被針紮瞎了,疼得很厲害。最後,他放棄了,閉上了眼睛,想知道為什麽前面會有綠燈。他總是像沙漠壹樣重復創作,同時也在閉眼後反復思考綠光的問題。他在鎮上找到幾個科學家,想讓他們幫他破解。壹位化學家告訴他,這個問題屬於物理學家。他找到了唯壹的物理學家。物理學家說他不是學光學的,但他覺得可能和視覺的持久性有關。該死的!他們都是混蛋。他們不僅沒有讓他明白,反而讓人迷惑。

咪咪交了半年房租後,整理日記的時候把壹些對話抄在了另壹個本子上。

米歇爾·奧巴馬:我愛妳!

住手!

米歇爾·奧巴馬:妳愛我嗎?

蠟:我只愛畫畫!

註:那個鐵石心腸的家夥讓我哭了壹晚上。)

艾米:教我畫畫。

蠟:我甚至需要有人教我!

傑裏米:不是繪畫的基本功。我已經研究這些很多年了。我想學的是構思,準確的說是如何從最佳角度更好的描述。

蠟:很簡單。畫壹些讓妳震驚的東西。

傑裏米:《乞丐》讓妳震驚嗎?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有壹天,我開始想放棄,因為我受不了壹些事。在我;路過地下通道,看到壹個衣衫襤褸的中年人在壹個幾乎無人的通道裏彈著這把吉他。他壹直玩得很認真,充滿激情。我發現我真的不能輕易放棄。他在那麽糟糕的情況下堅持著自己熱愛的東西,而我,我有什麽理由可以放棄?!

傑裏米:我怎樣才能成為壹名好畫家,畫出好畫?

蠟:像梵高壹樣,用生命熱愛這門藝術!

………

“我怎樣才能成為壹個好畫家,畫出好畫?”

“像梵高壹樣,用生命熱愛這門藝術。”

咪咪毀了他和貓哥的生意。這是他認識貓哥以來第壹次。當他還在向貓哥要求漲價時,她突然出現並買下了這幅畫——價格比貓哥高出三倍,貓哥差點吐血。“將來會有人願意出300倍的價錢買這幅畫。”果然,在那整個月裏,貓哥再也沒有從他那裏買過畫。直到第二個月的第壹個周末,他親自帶著壹捆啤酒去貓哥家向貓哥道歉,並願意以原價再次接受他的畫。

酒吧仍然是他經常去的地方。後來酒吧的女服務員回憶起他死時的不同,說這個小氣鬼壹直沒來,直到我給他找錢。那天他沒等我給他找錢就走了,那天給的錢是平時的很多倍。我當時就在想,他是不是蠟筆?

生物鐘讓他在淩晨2點25分準時醒來。他點了壹支煙,躺在床上抽完了。整個房間充滿了濃煙。他走出自己的房間,走進咪咪的房間。他徑直走向咪咪的床。他在離床邊30厘米遠的地方停了下來。他的眼睛看著咪咪的臉。看著她比三年前更瘦的身體,他有壹種從未有過的負罪感。這三年,她跟著他真的吃了很多苦。她是壹個有錢人家的女兒,這他是知道的。她在他面前從來都不是淑女,總是順從他。因為她愛他。他知道她的愛,他也知道他愛她。但是她和他都沒有說。她害怕他不愛她。他害怕自己太愛她了。他很自私,藝術是他的生命,他的心裏容不下其他任何東西。現在,他的生命即將溶於他的愛中。“咪咪,妳好好睡壹覺。”替她關上門,轉身走進工作室。“啪!”他打開了燈。他沒有像往常壹樣試圖用眼睛去面對強光。他知道有偉大的事情在等著他。他徑直走向畫架,坐在畫架前的椅子上。這時,墻上的鐘剛好擺了兩點半。他笑了笑,從旁邊拿起壹把刀,砍向手背。

他仔細地看著即將完成的作品,試圖找到壹些不完美的地方來改進它。他身體的某個部位正承受著劇烈的疼痛,他的意識也逐漸開始模糊。炙熱明亮的攝影棚外,星星已經漸漸沈寂。他舉起刷子,不知道為什麽它突然變重了。他用毛筆在畫上輕輕壹刷,又放下,臉上帶著滿意的笑容。不可抗拒的疲勞終於推開了他的眼睛。目前黑暗中有壹個亮點,亮點逐漸擴大。他看到壹個人在對他微笑,壹個金色的光圈在那個人頭上隱約閃爍,耳邊環繞著輕聲吟唱的“哈利路亞”。結束了!真的結束了嗎?不要!他突然想到,應該給喜歡他的人和討厭他的人留些東西。他努力睜開眼睛,用工作了壹夜的筆在壹張廢紙上寫下壹行字——最後的微笑。他想寫點別的,但是筆掉在了地上,無論如何也撿不起來。他的額頭已經掛滿了汗水,眼睛用了很大的力氣才睜開壹條縫,呼吸有點困難。算了,有人會明白的,他對自己說。他習慣性的去拿了根煙,卻發現自己的手已經不能動了,身上的熱量也在不斷的消散,溫室裏越來越冷。結束了!真的!他深吸壹口氣,永遠閉上了眼睛。此時,太陽已經升起。

“各位,妳們面前的這幅畫是本世紀最偉大的畫家蠟筆先生的最後壹幅畫——最後的微笑。這幅畫據說是用他的血畫的,所以還保留著淡淡的血腥味。它是蠟筆最成功最著名的作品,同時也是他的代表作。妳可能會奇怪,它怎麽會被稱為“最後的微笑”,因為它只是海上的夕陽,這涉及到另壹個傳說。畫家用生命畫這幅作品的時候,也把靈魂刻在了上面。真正尊重他、認可他的人,只要仔細看完他的畫,閉上眼睛為他祈禱,就能在最後壹刻看到他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