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2015廣西南寧中考招生計劃

2015廣西南寧中考招生計劃

南寧2015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考[2002]26號)、《教育部關於進壹步推進和進壹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見》(教考[2008]6號), 以及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做好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礎[2066]和《南寧市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實施方案》(南發[2011]20號)精神),在總結初中畢業升學經驗的基礎上

壹、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有利於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高中階段教育發展;有利於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有利於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利於全面檢查初中教育教學質量和高中招生;有利於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融合;有利於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自主、合作、探究學習,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考試招生工作的原則

(壹)實行初中畢業考試和升學考試合壹的方式,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和歷史,所有科目均為閉卷考試。參加入學考試的原則是自願。不參加入學考試的學生,由學校自行考核評估,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二)實行命題和考試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和命題與考試工作分離制度。

(三)本市初中入學考試成績和總成績以成績形式呈現。

(四)對全市初中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評價結果作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

(五)實行定向生源分配制度,將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計劃45%的名額,分配給承擔批次生源的初中學校。

(六)采取全市集中統壹無紙化閱卷,市區考生統壹劃定考試成績。

(七)市區普通高中招生以通過互聯網公開招生為主,現場集中招生為輔。

(八)部分中等職業學校(第壹職業學校、第三職業學校、第四職業學校、第六職業學校)招生采取集中現場招生同步進行,輔以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招生。

三、初中畢業升學考試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包括初中畢業考試和初中入學考試(以下簡稱“中考”)。

(壹)初中畢業考試和畢業標準。

凡取得正式學籍的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初中畢業考試,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9科。其中,生物、地理畢業考試安排在初二下學期的6月,由學校自行組織考試;其他科目使用中考試題,畢業考試和升學考試合二為壹。未通過或未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生,可在中考結束後自行組織考試。

初中畢業標準:

1.初中階段自願參加中考的學生,成績達到以下全部標準的,準予畢業。

(1)中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成績均在D以上(含D),地理、生物在及格以上(含及格)。

(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在C以上(含C)。

2.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各科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在C(含C)以上的學生,準予畢業。

(2)中考報名。

1.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中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南寧市某初級中學正式學籍;

(3)初中畢業或同等學力;

(4)身體健康;

(5)具有南寧市常住戶口。市屬、市區(含高新區、經開區)所屬學校的學生,戶籍在南寧市以外地區(含高新區、經開區),自願在南寧市參加中考的,可以借讀考生身份參加中考(具體報名辦法另行下發)。

以下人員不能報名參加中考:

(1)初中非畢業年級學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生;

(三)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2.報名時間和地點。

(1)考生報名時間:2015年4月7日至4月17日,原則上不受理。

(2)考生報名地點:各校初中畢業生在我校報名。具有本市戶籍並在外地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和往屆學生,可於4月16日至4月17日期間,到戶籍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試院、縣招生辦報名參加社會考生報名。社會考生報名時應提交本人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初中畢業證明或原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3)中考項目和方式。

中考以新課程的培養目標為基礎,結合初中課程實際、課程內容、課程實施和評價學生發展的實踐,構建了能夠綜合評價初中畢業生素質發展的三維框架,即學業考試成績、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專業認定。中考包括筆試和技能考試。

1.筆試。

各科筆試采用閉卷方式,考試科目、成績、時間及要求如下:

2.技能測試。

技能考試包括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和體育與健康考試(具體實施方案另行下發)。

(1)理化實驗操作考試。

考試時間:5月6日-9日。

考試成績分為達標和不達標兩個等級。達不到標準的,不予錄取到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

(2)體育與健康檢查。

考試時間:5月10—5月18。

根據全市統壹規劃和組織,考試相對集中。考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跑、跳、投、民族體育、興趣愛好五項中任選三項,每項20分,滿分60分。考生體育成績計入中考總成績再折算成總成績等級。

(4)中考命題、閱卷、分數呈現。

1.命題原則。

中考命題以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重點考查學生對知識和技能的掌握,特別是在具體情境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以教材為基礎,結合我市和廣西社會發展實際,滲透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熱愛家鄉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誠信教育、環境教育,加強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防止跑題、怪題。

2.命題要求。

(1)各學科教育專家聯合命題。數學和物理科目平均難度為0.65±0.03,其他科目平均難度為0.70±0.03。各科中,易、中、難題比例為6:3:1(命題的具體範圍和要求另行下發)。

(2)建立嚴格的命題、考試制度和保密制度。所有命題人和監考員在工作期間應當全封閉,直至考試結束。

3.閱卷。

由市教育局統壹組織,組建以市、縣、區教研部門教研人員和學校優秀教師為主體的評卷隊伍,全市集中無紙化評卷。建立嚴格的評卷制度和保密制度,確保評卷的客觀、公平、公正。

4.結果介紹。

筆試科目成績分為八個等級,原則上按考生人數由高到低,即A+占5%,A占10%,B+占15%,B占20%,C+占20%,C占15%,D占65438。

考試總成績(即筆試成績加體育成績)也分為八個等級,從高到低:A+占5%,A占9%,B+占19%,B占21%,C+占19%,C占15%。

(5)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1.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按照學生日常評價和過程評價的基本原則,制定南寧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用A、B、C、d四個等級描述初中畢業生在不同方面的發展情況。

2.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包括兩部分。壹種是綜合評語,根據客觀事實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總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力。二是評價等級,用A、B、C、D四個等級來描述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在不同方面的發展情況。各校評為A級的考生比例原則上不能超過本校初中畢業生總數的30%。如需超過此比例,學校應向市教育局中小學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後方可實施。把學生綜合素質定為D級要極其慎重,不允許超過我校初中畢業生總數的5%。

3.評價結果不僅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之壹。綜合素質評價在C以下(含C)的考生,壹律不能被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被評為D級的,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具體實施方案另行下發)。

第四,高中招生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按屬地在縣區進行。武鳴縣、橫縣、賓陽縣、上林縣、馬山縣、隆安縣的報名、考試、招生應與市區同步進行。各縣要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和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招生計劃,報市教育局備案後組織實施。市區(含高新區、經開區)高中階段招生如下:

(壹)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辦法。

普通高中實行“自主選拔、擇優錄取”的招生方式,即考生自主選擇學校,市招生辦根據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1.報名吧。

報名方式有三種,考生可在規定時間段內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1)個人自助報名。考生可在任何上網安全穩定的電腦上操作,通過互聯網進入指定報名網站,實現網上報名;(2)初中階段參加報名。考生可以回原初中,通過計算機網絡教室參加網上報名;(3)考生應在指定的集中報名點報名。市招辦在市三中設立了集中報名點。考生憑準考證現場報名,市招辦工作人員協助考生報名。

2.查詢。

報名開始前,市招生辦在報名網站上提前公布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高中招生計劃、學校簡介、考生須知等信息,並根據工作進度分階段提供中考成績統計查詢、中考成績合並等服務,方便考生和家長提前熟悉市區普通高中報名方式。報名期間,考生可通過互聯網在市區任意壹所普通高中報名。市招生辦將實時發布當前普通高中報名和錄取信息,考生本人可根據查詢到的實時信息多次調整報名或退檔。

3.錄取。

市區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招生辦實施。

(1)錄取依據。

(1)學習成績——中考總成績和各科筆試成績。

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③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成績。

(2)錄取原則。

按照以下優先程序:

①綜合素質評價在C(含C)以下,或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不達標的畢業生,不能被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

(2)指令性計劃。單科成績為C、D或E的考生,不能被市二中或市三中錄取;單科成績為D或E的考生,不能被除二中、三中以外的其他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單科兩科成績都不好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

③指導性計劃。單科成績為D或E的考生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錄取;單科成績為e分的考生,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以外的其他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單科成績達到三門及以上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

(4)普通高中各批次錄取時間段內,各招生學校先按報名考生總成績水平排序,在考生總成績水平相同的前提下,按考生單科成績從多到少排序錄取;若兩名考生成績相等,則按從多到少的順序錄取;諸如此類。

(5)報考同壹所學校的考生,成績數完全相等的,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的順序錄取,單科成績高的考生依次錄取。

⑥為提高招生效率,市區公辦示範性普通高中以最低總分為限,按照學校招生計劃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各普通高中。市二中、市三中指令性計劃(含特長生、定向生)和指導性計劃最低總分A及以上;市壹中、市八中、南寧外國語學校、市十四中、南寧市沛鴻民族中學、市二十六中、市三十三中、市三十六中、永寧高中最低總分B以上(含B)。其他公辦非示範性高中指令性計劃(含特長生)和指導性計劃最低總分C以上(含C)。

(三)錄取方式

采取“學校分時間段、學生分批次”的錄取方式。市招生辦通過計算機網絡,根據各校招生計劃和各批次考生報名情況,擇優錄取。

4.特長生錄取。

特長生由普通高中自行招收。招生學校要做好宣傳和組織工作。特長生指標壹般不超過我校指令性招生計劃人數的5%。

如考生在體育、音樂、美術、辯論賽、表演、學科競賽、實驗操作、綜合實踐活動設計、科技開發、文學創作、工藝制作、計算機制作、飛機模型汽車等方面有突出特長。,考生本人向相應招生學校申報近三年獲得市級以上獎項。招生學校對考生信息進行審核後,按照特長生錄取的有關規定進行公開公正的測試和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須報市招生辦審核後實施。

5 .自治區公辦示範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定向招生名額錄取。

為使更多初中學生進入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均衡發展義務教育,今年將市區所有公辦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額的45%按初中錄取人數平均分配給各市區承擔本區域生源的初中學校(具體錄取辦法另行制定)。

(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辦法。

全市所有中等職業學校均可通過現場報名直接錄取。市壹職校、市三職校、市四職校、市六職校也可通過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等方式錄取。

1.現場報名和入場。參加中考的考生憑準考證和中考成績單到所要報讀的中等職業學校報名;未參加中考的學生,可憑初中畢業證或學生手冊到自己想報讀的中職學校報名。現場報名和入場截止時間為9月30日。

2.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錄取。參加市區中考的考生可在7月14日至7月17日自主選擇報讀中等職業學校。壹是可選擇學校(1號職校、3號職校、4號職校、6號職校)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信息登記,7月18:00前到招生學校進行確認,優先考慮。

(三)市區高中招生工作計劃表。

市區普通高中統壹招生於7月14日至7月17日進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於7月14日至7月16日進行。在招生時間內,所有學校的指令性(包括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導性招生計劃同時完成。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與普通高中工作同步啟動。7月17日完成第壹職校、第三職校、第四職校、第六職校網上報名。

動詞 (verb的縮寫)重要事項

(壹)參加中考以學生自願為原則。各初中要認真組織畢業學生系統復習鞏固初中所學知識,鼓勵學生繼續學習。畢業班學生是否參加中考由學生及其監護人自主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和幹涉。

(二)嚴格執行“三限”規定。普通高中指導性計劃招生要嚴格執行教育部等五部門2014年《關於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4]6號)中的“三限”政策。各招生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最低錄取分數線招收新生,收費項目和標準必須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三)嚴格落實計劃生育加分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紮戶女孩,經有關部門核實認定後符合加分條件,總分在原總分基礎上加5分後計分(加分具體核實認定辦法另行下發)。

(4)嚴格國際班招生管理。申請舉辦國際班的普通高中應嚴格執行《廣西普通高中教育廳國際課程實驗班管理辦法(試行)》(桂教碼[2014]8號)和《南寧市高級中學國際課程實驗班管理暫行辦法》(南教[2012]34號)。以及《關於進壹步加強南寧市高級中學國際課程實驗班管理的通知》(南郊基礎教育115號)。市二中、市三中國際班最低總分在B+以上(含B+),市十四中舉辦的國際班最低總分在B以上(含B+)。

(五)非本市市區戶籍、在外地就讀初中的初中畢業生申請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的手續。非本市市區戶籍,在外地就讀初中的學生,須在當地(即初中就讀地)參加中考,然後按我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轉學原則上要求轉出學校和轉入學校的學校等級相等,轉入學校同意接收。申請轉學的學生需持當地普通高中錄取材料(中考準考證、錄取通知書、學籍卡、轉學聯系單、當地教育局證明等)提前與我市普通高中聯系。),辦理時間壹般為9月1至9月30日。

(六)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但在外地的初中學生報考本市普通高中的程序。凡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但在外地的初中生,如需就讀本市普通高中,原則上須報名參加本市中考(報名地點在南寧市招生考試院),憑本市中考成績參加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此類學生因個人原因未在我市參加中考的,須在當地參加中考,然後按我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具體要求與上述第5項相同。

(七)非本市市區戶籍但在我市初中就讀的應屆畢業生申請回戶籍所在地的手續。凡非本市市區戶籍,在我市就讀初中的初中畢業學生,如需提前回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且不準備在我市就讀高中的, 原學校可根據學生初中三年成績或畢業考試成績發放初中畢業證書,並報市招生辦備案後,由考生及其家長回戶籍所在地自行聯系高中。

(八)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市外考生需按程序向主管教育部門申報。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主要面向學校所在市區或縣的學生。對經考生自願錄取並正式被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的市外考生,學校應列出考生姓名、原初中畢業和中考成績,報送市教育局、考生原所在市縣教育局和自治區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對未如實上報的學校,將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凡采用脅迫、欺騙、誘惑、回扣、生活費、各種補貼或獎勵費等不正當手段搶奪學生的學校,壹經查實,通報批評,並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9)中考招生嚴格執行物價財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參加全市統壹中考的應屆畢業生,報名考試費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畢業會考收費標準的批復》(桂價費[2010]41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不報名參加中考和在學校參加補考的學生,由各學校自行組織畢業考試和補考,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減免中考報名費。

不及物動詞組織保障

市招生辦和學校應當制定工作制度,確保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公平、公正、公開,防止違紀違規行為。

(1)公示制度。中考前壹個月,市招生辦公示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和程序,評價結果的使用和高中招生辦法。各招生學校還應在招生前和整個招生過程中向考生公示以下內容:學校概況(包括師資和設施,包括學生住宿等辦學條件)、指令性招生計劃、指導性招生計劃、特長生招生方式和時間安排、收費項目和標準、報名條件、報名起止時間、錄取時間、新生入學名單。

(2)學分制。參與綜合素質評價、命題、考試、評卷、招生的相關人員應簽訂誠信協議,由市招辦建立誠信檔案;同時,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嚴禁任何泄密行為。

(3)問責制。實行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在招生錄取期間,學校黨政領導作為第壹責任人,對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承擔領導、組織、協調、監督責任。各初中要及時、準確、全面宣傳高中招生相關政策和信息,不得向高中招生學校泄露學生個人信息。高中招生宣傳工作堅持實事求是,不擅自發布影響招生秩序的言論和信息,嚴格按照“三限”政策招生。普通高中嚴禁接收已被其他學校正式錄取的學生。壹旦查出招生中的違規違紀問題,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追究主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監督制度。邀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CPPCC委員、行風監督員、國務院糾風辦、監察局、新聞媒體等相關人員對中考、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對在中考組織招生中違規違紀的學校領導或工作人員,壹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5)培訓體系。對所有參與中考綜合素質評價、命題、考試、評卷、招生的人員進行嚴格培訓,提高其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確保評價工作的權威性和公正性。

(6)公示制度。通過新聞媒體、校領導培訓會、教師培訓會、家長會、班會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南寧市2015初、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宣傳,讓廣大校領導、教師、學生和家長真正了解方案內容和報名操作方法,讓有孩子參加中考的家庭家喻戶曉。

本計劃嚴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廳關於招生工作的要求制定。如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在中考前出臺新的招生要求,計劃將按新要求修改後實施。其他中考未盡事宜,以南寧市教育局正式下發的文件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