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12 17
為適應公安工作發展,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經石景山區政府批準,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25名輔警。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的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的職權。經審查,確認錄用的輔警按規定程序與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訂立勞動合同,被派往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壹線執法崗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方式
輔警招錄采取“壹報名兩考試”的方式組織實施,即輔警招錄按照本公告組織報名後,分兩次組織實施面試和心理測試。
二、招聘對象及應聘條件
(壹)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或在京居住兩年以上的非京籍人員;
(四)自願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敬業、拼搏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性強,能保守工作秘密,並通過心理測試;
(六)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並通過招收輔警人員體檢;
(七)具有普通高中以上學歷的應屆和往屆畢業生;
(八)18周歲不滿35周歲(1979 12.22至1996 12.22出生);
(九)具備擬任職務所需的資格和工作能力;
(10)本人、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無犯罪記錄,本人無被開除公職記錄,能通過政審並按時限通過政審。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225人,視頻監控、信息管理、巡邏防控6個崗位(詳見招聘簡章)。
(1)視頻監控兩個崗位:視頻監控(1)和(2)。
(2)信息核查兩個崗位:信息采集和信息錄入。
(3)巡邏防控兩崗:突發車輛巡邏管控和派出所巡邏管控。
四、考試報名方法
(1)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225名輔警的工作單位、具體崗位、考試科目、資格條件詳見招聘簡章。2014 12 17上午10:00起,可在通知公告\招聘欄目通過石景山信息網(/)進行查詢。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時間為2月22日上午9:00 2014至2月26日下午16:00。報名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就業服務中心大廳(石景山區楊莊路66號)。
2.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非京籍人員還應提供在京連續居住證明)、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攜帶學校出具的正式證明)及所需成績、學歷、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詳見招聘簡章)到現場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
3.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和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只能選擇壹個職位報考。
4.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必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申請人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提供的信息有誤、不完整或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5.現場報名後,工作人員將對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原則上進入面試。
6.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於通過審查的次日12: 00前將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電子照片(分辨率為400× 533)發送至報考單位電子郵箱(地址:smadyyu @ 126.com),文件名為“報考職位”。
動詞 (verb的縮寫)面試環節的要求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不指定復習範圍和教材。主要目的是考核報考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要求的綜合能力和素質。
(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面試名單以石景山分局政治部電話通知為準。
(3)報考人員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並按要求佩戴分局政治部出具的考試合格證明。
六、心理測試、體檢和政審要求
(壹)面試結束後,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實際招聘人數120%的比例確定參加心理測試、體檢和政審的人員名單。每次考試結束後,成績不會壹壹通知。未被通知參加下次考試的將被淘汰。
(二)根據招聘人數,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確定通過心理測試、體檢、政審的人選,按規定程序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選派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相關輔警崗位工作。試用期為2個月。
(3)在各招聘環節中,對弄虛作假的報考者,壹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七、工資標準
詳見招聘簡章。
附件1:招聘簡章
附件2: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輔警招錄政策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88788017,88788021。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2014 12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