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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社保局的電話是多少?

部門名稱

主要和重要功能

營業處

聯系號碼

總務處

1.黨委、局領導黨務、政務;2、負責局領導交辦的上傳、內外聯系、綜合協調;3、負責文秘和文件檔案的管理;參與綜合性文件的起草;4、編制局年度工作計劃並總結和監督執行;5、綜合協調和管理來信來訪、建議、提案、紀檢等工作;6、負責綜合調研和新聞宣傳工作;7、協助局黨支部做好局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計劃生育和學習宣傳工作;8.協助局機關領導和管理機關財務,負責固定資產管理;9、負責後勤管理、對外接待和保密、安全保衛、車輛調度等工作;10,協助局領導負責本局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11.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瑞昌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五樓

4222233

人事科

1,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實施和完善公務員制度;2、負責政府部門、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考核;3.承辦本市有關單位國家公務員的招錄工作;4、制定全市機關非領導職務設置辦法並組織實施;5、承辦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事項;6、指導和協調市政府各部門的全市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和表彰人員;7、負責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教育培訓工作;8、制定全市事業單位錄(聘)用人員及其他人員政策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幹部的聘後管理和服務;9、負責全市人力資源的規劃和預測,組織和指導全市人才流動和發展;10,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參與高校畢業就業制度改革和就業政策的制定;11,承接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調配;12,辦理壹定範圍人員出國(境)政審;13,管理幹部人事檔案;14,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及相關服務;15,負責人事統計和綜合分析,全面研究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參與機構編制、行政管理制度等與人事相關的工作;16.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瑞昌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四樓

4223011

勞動關系與監察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1,行政、事業單位、企業人員調配;2.管理工人的人事檔案;3、承擔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負責勞動合同的審核;負責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咨詢和群眾來信來訪。

瑞昌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四樓

4222242

職稱工作辦公室

1,全市專業技術職稱綜合管理。2、制定全市深化職稱改革的實施細則和辦法,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的評聘和職稱改革工作;3、組織、實施、審核和申報全市各類專業技術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和其他職稱考試;4、負責全市各類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的管理,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宏觀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崗位職務和專業技術人員考核,宏觀指導全市專業技術崗位聘任和聘後管理工作;5、研究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6、審核和申報全市集體、鄉鎮、私營、“三資”、合資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人員、個體、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等工作;7、負責本市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推薦和管理;8.指導和協調人才引進工作;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瑞昌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四樓

4223015

勞動監察組

1,做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法規意識;2、做好全市勞動保障監督檢查工作,通過定期檢查、勞動保障年度檢查和專項檢查等方式。,規範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3.做好群眾舉報受理工作,建立舉報受理和案件查處制度,及時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4、做好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5、企業職工技術等級註冊、培訓、認證;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瑞昌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四樓

4221191

工資和福利科

1,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計劃宏觀調控,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和工資統計及綜合分析;2、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審核、審批;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辭職的審批,協調解決辦理退休、辭職手續中的有關問題;3、指導和協調全市離休、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4、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評定、發證工作,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職務評定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5、負責制定事業單位工資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並指導和協調事業單位實施;6、承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相關工作;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瑞昌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四樓

4222409

社會保障科

1,勞動保障綜合治理;2.辦理工傷保險相關事宜;3、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審核和申報;4、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復審申報;5.社會保障綜合統計;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瑞昌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四樓

4222409

機構編制組

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具體方案和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管理規章制度;2、統壹管理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機關、CPPCC機關、檢察院、法院機關、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3、根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研究制定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實施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4.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和調整,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之間、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5、研究擬定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批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市政府直屬部門的機構編制,負責制定有關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中的其他重大事項,指導和協調全市各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瑞昌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四樓

4223015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1.落實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政策法規,提出改進和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建議;2、負責各種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管理;3、做好社會保險年度登記和審核工作;4.做好全市企業退休職工的社會化管理工作;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的審核工作;6、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入和轉出手續;7、負責擴大社會保險;8、做好定點醫院的管理工作。

赤烏中路

4212091

勞動和就業局

1,負責失業保險。制定失業保險工作計劃,負責失業職工的登記和管理;管理和發放失業保險基金和失業救濟金;為失業職工提供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提供信息咨詢服務。2、負責勞動力市場的管理。登記工人求職和雇主招聘;為求職者提供職業需求信息,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力資源信息,推薦求職者;對勞動者就業和用人單位招聘提供指導和咨詢。3.負責員工的崗前培訓;下崗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企業富余人員轉崗培訓等短期培訓。4、負責監督下崗職工優惠政策的落實。

建設路41號

4222671

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醫療保險管理處

1,落實上級和市政府關於職工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規定;起草和制定具體實施意見,經批準後組織實施;2、負責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保險費的征收、支付和管理;3、編制醫療保險基金預算;4.定點醫院和藥店的確認;5、監督檢查定點醫院定點藥店的收費和醫療服務質量;6、負責上報報表及相關部門和上級部門上報報表等統計工作;7.處理員工關於醫療保險的咨詢;8、提出改進和完善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議和意見;9.積極宣傳職工醫療和社會保險的政策法規和制度。

瑞昌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三樓

422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