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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高中學生惡性競爭分析——惡性競爭的壹個實例

民辦高中是我國高中辦學的重要力量。社會對教育的需求與日俱增,民辦高中的數量越來越多。有些地方存在惡性競爭生源,導致民辦學校招生混亂。為了扭轉這種不利局面,轉變辦學理念,改善教學環境,本文著眼於建立健全對民辦學校辦學行為的監督和評價機制。

關鍵詞民辦高中學生惡性競爭

中國圖書館分類號:G63文獻識別碼:A

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給民辦高中的發展帶來了機遇。民辦高中是我國高中辦學的重要力量。社會對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民辦高中也是如此。然而,民辦高中的不斷發展和辦學體制的不完善,使得民辦高中的管理問題日益顯現,導致部分地區、部分學校惡性爭奪生源,嚴重偏離了正常的辦學軌道,違背了教育規律,損害了學生權益。學生惡性競爭的主要原因是:學校對利益的極端追求、辦學政策“合理回報”邊界模糊、評價體系不完善、監督體系缺失。解決招生亂象,需要政府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盡快制定相關制度和文件,規範辦學行為,改善辦學環境,建立健全民辦學校辦學監督評估機制。

1惡性競爭的表現

(1)各地設立招生咨詢點。為了擴大宣傳,學校在暑假期間派老師進城擺攤,向路人贈送“學校簡介”。“學校的師資力量有多好,學校面積有多大,采取什麽樣的封閉式管理……”。各種宣傳詞無非是誇大事實的“空話”、“套話”或“謊言”。“去年有人考了多少分,上了什麽大學?”“某某得了‘文科’或‘理科’第壹”。有時候甚至壹個城市會有多個“第壹”。

(2)各種廣告。學校雇傭宣傳車每天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或者到鄉鎮來回廣播。談論當年升學成績的“輝煌”,混淆人的聽覺和聽覺。據筆者走訪調查,該校利用假期送學生回老家發放“學校招生”宣傳單。給學生20元到30元不等的費用,但不要問學生怎麽做。他們利用壹切渠道和變量做了大量的宣傳工作。

(3)各種形式的拉攏活動。學校(老板或校長)以各種體育活動(如籃球、足球友誼賽)的名義,與公立學校的校長、老師溝通,請客人吃飯、花錢,進行“談判”...對公立學校三年級班主任給予特殊“照顧”。學生報名“提成”,就是變相“賣學生”。對於中考失利的學生,班主任利用學生的信任,組織學生參觀私立高中,報銷車費,免費吃飯。誘導或“哄”甚至欺騙,送學生去私立學校,“吃”作為回報。據筆者調查,私立學校給初三班主任300到800元,作為每個來學校的學生的介紹費。

(4)各種奇招。民辦學校也有明確的優惠“政策”:在中考成績出來之前,對報名入學的學生免收住宿費或減半學費。A級、B級、C級、D級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學校用同樣的措施吸引高三學生,有壹本、二本、三本的有不同的優惠。來年考上大學的也分名牌和重點。壹本和兩本書將分別獲得獎勵。考上北大、清華的獎勵654.38+0.5萬元,上海復旦、交大的獎勵654.38+0.5萬元...為了吸引壹個“優等生”,他們會不惜重金。家境貧寒的學生,為了掙錢,成了高考的“常客”:考上了就不學習,回來再補,拿重點品牌的獎金,成了高考的“槍手”。

2惡性競爭的原因分析

(1)利益的爭奪。各種對學生的爭奪,最終都歸結為利益的爭奪。誰的“軟件”更好,硬件更齊全,管理更高效,誰就能贏得更多的生源。利益的爭奪催生了各種手段。壹個學生能賺多少利潤?據筆者調查,每招壹個學生,學費在2200元到2500元之間。扣除住宿費150元,水電費150元,信息費120元,飯費500元,余額1000多元,學校直接使用。如果壹個學校壹個學期能招到2000名學生,收入就相當可觀了。所以不管學校用什麽手段,都會毫不猶豫的“收買”學生。招學生就是招財源。

(2)政策因素。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1982通過的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法舉辦各種教育事業”①這是我國第壹次在憲法中明確反映民辦教育在我國教育體系中的合法地位;2002年2月28日,NPC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②以下簡稱促進法。《促進法》放寬了對私立學校的優惠條件,對獲得“合理回報”含糊其辭。私立學校的數量與日俱增,生源競爭日趨激烈。

(3)評價體系不完善。輿論不信任私立學校的質量;高考制度的分數論是英雄,是個別民辦學校爭奪優質生源的原因之壹,以此來決定學生在不同大學的出勤率,認定學校的優劣。私立學校為了提高學校的聲譽,推廣下壹學年招生的“王牌”,不惜“買賣”優質生源,以提升學校的影響力。

(4)缺乏監督制度。政府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不作為,對民辦學校監管制度的缺失,最終導致民辦學校招生的混亂局面。

政府沒有專門的行政部門對民辦學校的教育進行規範和監管,導致民辦學校過度市場化,必然導致對“優質”生源的爭奪。學生是財源。對策和政策監管的缺失,導致民辦高中招生監管“無法”可依。其次,教育行政部門未能制定和落實民辦高中招生細則,未能監督和防止民辦學校之間的濫招生。

3.規範惡性競爭的對策

(1)制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招生行為。按照目前我國民辦學校的辦學性質,消除營利性是不現實的。而變相“買賣”學生的行為,完全可以通過亂招生來控制。教育行政部門要盡快制定文件,限制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之間的利益勾結。

(2)改變以學生成績評判學校的培養模式。從1952-1984,即改革開放前,國家統壹考試制度的建立和變化或變革過程中,其單壹的“為了社會發展”或“為了國家發展”的價值取向,關註的核心和焦點,遠遠脫離了人的發展需要,不符合教育的終極目標。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多元化,“以人為本”的提出關註人的發展以促進國家和社會的進步。所以今天的教育要提高學生各方面的素質,突出個人選擇發展的權利,更多的考察動手和思考能力。從積極的方面來說,思維可以控制和引導學生的行動,在付諸行動之前有明確的行動目的。從應試教育回歸到實踐能力培養的軌道,更加註重人文關懷。改變以分數區分優劣、討論能力、以高分考大學的單壹評價模式。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培養人,而人的性格、特點、才能都是千差萬別的。他們有著獨特的思想和情感,有著不同需求的單壹獨立的生命,讓每壹個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人都能擁有幸福完整的人生,享受幸福的人生過程。這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最重要的功能。理想的教育應該是差異教育而不是淘汰教育,為每個人提供適合他們發展的技能,發掘他們的潛力,維護他們的尊嚴。教育不是給學生真理,而是培養他們追求真理的品格。

(3)提高舉辦者的素養,轉變辦學理念。國家鼓勵“社會力量”辦學。很多“社會力量”曾經是房地產商或“暴發戶”,他們偏向辦學宗旨,偏離辦學路徑,直奔“合理回報”。在學校管理過程中,他擔任校長和董事長,掌控著學校的管理決策權。雖然不參與教學任務,但決定了學校的決策、運作和財務支出。但是,聘用“懂教育”的校長,並沒有真正的決策權,有想法才是“理想”的美好。他們的建議或意見只能在“資金允許”的範圍內實施,不允許在老板的經濟預算之外實施。這嚴重違背了教育教學規律,嚴重影響了學校質量的提高。所以大部分民辦學校的管理都陷入了“有錢的不管理,管理的沒錢”的無奈。因此,改變或提高認識,提高他們的思想素養就顯得尤為重要。教育行政部門要經常組織壹些校長的培訓,提高他們辦學的思想覺悟。

(4)提高教師素質,轉變教師教育發展觀,提高辦學影響力。老師的素質,在很多人看來,習慣了從專業角度去看。簡單地認為教育質量指的是“教學能力”和“專業技能”,恰恰忽略了最重要的精神關懷。經歷過高等教育的教師,對自身的價值取向有更高的追求。學校關註並盡壹切努力讓教師的潛在生活成為可能。“學校必須改變教師評價機制的傳統觀念,尤其是適當賦予教師權力,使教師在教育教學科研中的專業自主權真正超越官僚體制,實現自身的學術追求和價值探索”(3)“教師在成為教師之前首先是個體,人會有發展和被認同的需要。教師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不同類型的教師有不同的精神需求。普通教師更看重的是是否得到領導的信任和尊重,在工作中是否能有更大的自由,工作是否有更好的發展前景,是否能得到充分的施展,是否有深造的機會。學校領導要有針對性地滿足不同教師的精神和物質需求。”④培養教師,改變和提高教師的價值觀來教育、引導和影響學生,為學生樹立榜樣,學生會被打動,轉化為自己的內在品質,從而提高學校的影響力。

(5)改善教學環境,塑造學校良好形象。學校的整體形象是學校的辦學行為和公眾主觀認可的期望的結合。因此,要塑造壹所學校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就必須通過壹系列窗口,將學校的辦學理念、活動信息、教學水平、教學成果、對未來的展望、辦學內容設計等進行整合宣傳,展現學校的辦學特色和辦學精神。“學校形象的設計可以借鑒企業組織設計的CIS理論。CIS是英文(CORPORATEIDENTITYSYSTEM)的縮寫,包括三個方面:心智識別系統、行為識別系統和視覺識別系統”。⑤

(6)建立健全民辦學校督導評估機制。要規範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首先要有壹個機構部門來監督其辦學行為,宣傳辦學理念和改善教學環境,完善對民辦學校辦學行為的監督,按照機制和規定履行職責。對非法辦學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並接受媒體批評。對依法辦學、辦好學校的學校進行表彰獎勵。努力做到監管不斷的依法辦學,年度獎勵的規範辦學。二是建立健康的民辦學校辦學評價機制。以根據學生自身發展環境照顧全體學生為內容,以學生健康、個性追求為辦學特色,摒棄以學生考試成績評判的社會偏見,樹立科學的辦學評價宗旨。“科學的評價是普通學校發展不可或缺的導向力量。科學評價既指學校,也指社會。這種無視學生文化基礎來評判教育質量甚至學校排名的做法,只能助長對升學率的狂熱追求。與辦學宗旨背道而馳”⑥因此,教育主管部門應該擔負起培養學生成人、成才、通才的責任,而不是壹味地以考試成績來衡量辦學質量的發展水平,應該深入學校調查取證,與學校進行積極良性的溝通,確保合理的辦學方式沿著素質教育的軌道運行, 形成合理的辦學評估長效機制,堅決支持學校永久正確的辦學方向。

給…作註解

葉祁連,蘇偉昌,吳妮,胡巖。中國的私立學校。民辦教育研究[M]。山東教育出版社,2002。

②265438+20世紀教育論壇組委會編輯,朱永新主編。私教路在何方[M]。江蘇大學出版社,2003。

③車麗娜,徐繼存。尋找失落的知識分子精神——論教師知識分子精神的失落與重建[J].教師教育研究,2007 (2)。

④郭立場。高薪養師是偽命題嗎[J]。教育文摘,2010.11.17(共46期)。

胡偉,方建楓。私立學校的經營[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6。

⑥貝薛雪。普通學校發展戰略研究[J].中國教育學雜誌,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