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開展市場化就業開發行動。全國各高校要深入開展高校書記、校長走訪企業促進就業專項行動,二級部門領導班子成員也要積極參與。鼓勵高校與對接企業、用人單位開展集中走訪,深化多領域校企合作。
教育部在全國範圍內組織了“校園招聘月”和“就業促進周”等壹系列活動,以促進就業發展和供需對接。充分發揮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委員會和行業協會的作用,完善“按行業、指委+按行業協會”促進就業的工作機制。
2.實施“所有企業進校園計劃”。各地各高校要充分發揮校園招聘主渠道作用,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積極舉辦線下校園招聘活動,確保校園招聘活動有序開展。高校要創造條件積極邀請用人單位進校招聘,支持部門開展小而精、專而優的小型專場招聘活動。
3.全面推廣使用全國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教育部將進壹步優化升級全國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的功能和服務,不斷提高平臺的專業化、智能化和便捷化水平。各省級大學生就業網站和高校就業網站要在2022年2月底前與全國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實現崗位信息共享。
鼓勵地方和高校依托平臺聯合舉辦區域性、行業性人才招聘活動。各地各高校要引導2023屆畢業生、畢業班輔導員和就業工作人員及時註冊使用平臺,確保有需求的畢業生及時獲取就業信息。
4.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在吸納就業中的作用。開展民營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專項行動,精準采集推送崗位需求信息。會同有關部門舉辦“全國中小企業人才供需對接會”、“民營企業與高校攜手促進就業”、“中國中小企業網上招聘高校畢業生”等活動,為中小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搭建平臺。
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當地有關部門落實中小企業吸引高校畢業生的優惠政策,支持開發和創造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高校要加強與中小企業的供需對接,為中小企業進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
5.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各地高校要積極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資金、場地等方面向畢業生創業者傾斜,為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孵化和成果轉化提供服務。推動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大學生創業項目轉化。
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落實靈活就業社會保障政策,為畢業生從事新形式就業提供支持,促進靈活就業規範化發展,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
6.優化政策崗位招聘安排。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統籌政策性崗位招聘日程,盡快安排好高校、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等政策性崗位的入學考試和各類職業資格考試。
充分發揮政策性崗位穩定就業的作用,穩步適度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規模。發揮國有企業示範作用,做好第四季度“全民就業行動”。
7.積極拓寬基層就業空間。各地教育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探索基層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救助、科研助理等就業機會,組織實施“特崗計劃”、“三支壹扶”、“西部計劃”等基層就業項目,拓展“城鄉社區專項計劃”,鼓勵拓展地方基層項目。
引導更多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壹線就業創業。完善支持激勵制度,落實學費補償、貸款補償、考研加分等優惠政策。
8.積極配合大學生招聘工作。全國各高校要與軍隊和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加大征兵進校園宣傳力度,暢通征兵綠色通道,配合兵役機關做好預征兵、預儲兵和征集高校畢業生工作。
各地教育部門要研究制定詳細方案和實施辦法,落實退役普通高職(專科)士兵免試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和退役大學生招生計劃等優惠政策。
9.全面加強就業指導。高校要完善分階段、全方位的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體系,確保所有困難學生都能得到有效的就業指導。要進壹步完善就業創業指導課程標準,打造壹批名師、精品就業指導課程和教材。
充分利用“互聯網加就業指導”公益直播課程等各種資源,提高就業創業指導課程的質量和效果。要通過校企供需對接、職業規劃競賽、簡歷撰寫指導、面試求職培訓、壹對壹咨詢等多種形式,為學生提供個性化的就業指導和服務。
要建設壹支校內外互補的職業指導教師隊伍,鼓勵用人單位和行業組織更多參與高校職業教育和職業指導。
10.進壹步促進就業和教育。各地各高校要把就業教育和就業指導作為“三輪教育”的重要內容,深入開展就業教育,引導高校畢業生保持平常心,客觀看待個人條件和社會需求,從實際出發擇業求職。
開展就業教育優秀案例創建活動,評選壹批典型就業人物,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祖國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