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有關系,就會有對關系的失望和創傷。對個人來說,能量停留在創傷發生的哪個階段。
創傷發生的越早,年齡越小,對我們的傷害和影響就越大。如果創傷發生在前期,會傷害到我們的基本關系系統;如果發生在第二高級階段,我們的基礎系統還能支撐,所以創傷的時期和年齡更重要。
2.有些創傷是代代相傳的,作為家庭中的壹種氛圍而存在。這樣的創傷代代相傳,很難被察覺。
討論創傷,不僅要看自己的出身家庭,還要看《出身家庭》裏的出身家庭。比如戰爭和饑餓的創傷代代相傳。
家庭內部的創傷通常是人為造成的,也不是壹個人的過錯造成的,而應該追溯到歷史環境和壹般的生存問題。對於人類來說,最終的創傷是死亡,這是人會死的事實。
3.所有的生活創傷都可以追溯到壹個源頭,那就是分娩創傷,也是分離創傷的壹種。
壹個生命從完美和諧無欲無求的完美狀態跌落到壹個充滿危險和痛苦的世界,這種分離的傷口會貫穿人的壹生。創傷不是源於出身家庭,而是根植於有機體生命的起點。我們依靠父母的平臺發展,父母利用我們重新體驗歷史和未來。終其壹生,我們借用其他物體來鏡像自己,滿足投射,實現幻想,相互配合。
4.當壹個人認為自己的創傷和痛苦沒有得到認可和修復,對父母的怨恨就會持續下去。
當妳知道妳父母和祖父母的歷史和經歷,當妳看到整個人類歷史的悲劇和命運,以及自然和宇宙的進化和演變...生與死,等等。妳會發現所有的毀滅都伴隨著重生,就像生存必然伴隨著死亡壹樣。妳會發現,如果妳從外部追溯妳創傷的源頭,那將是無窮無盡的,永無止境的。所以,妳必須另辟蹊徑,從內心開始尋找,這開啟了自我的力量,開啟了真正的療愈之路。
5.創傷的形成和變化都發生在內心。
當我們渴望救主來幫助我們時,反映出來的是我們的脆弱和無助。這種恐懼造成了無所不能的父母的幻覺。很多人會停留在過去的創傷中,認為需要改變過去發生的事實,否則無法改變現在。
創傷固化了內在的關系模式,影響我們去體驗其他的東西。雖然過去的事實無法改變,但過去的創傷所造成的內在關系模式是可以改變的,而改變只能發生在內心世界。
6、創傷是有可能修復的,創傷經歷可以帶來自我超越。
創傷最大的影響就是會占據我們整個大腦和思維。被創傷占據後,我們無法加入新的經歷和記憶,感受生活的美好。
在良好的心理咨詢氛圍下,慢慢建立起安全的關系後,可能會壹步步重建創傷。在這個過程中,創傷會以言語和精神的方式被整理出來,內部淤積的情結會被清理,來訪者的內心會展現出其他美好的東西。而這些美麗、安全、有支撐力的物品,會融合創傷體驗,賦予新的意義。
而且創傷經歷也能帶來自我超越。有很多文藝作品都是作者通過自己的創傷經歷慢慢愈合,實現自我超越的。藝術,文學,舞蹈,音樂,都是修復創傷,超越自我的方法。心理治療的壹個分支是藝術表達療法,通過音樂舞蹈繪畫等非語言的藝術表達來實現情感創傷的重新整合。
第二天體驗《起源之家》的“情結”時,課程指導和小組分享帶出“創傷”這個沈重的主題,也暴露了壹些苦澀的討債心理。同時,我們也提到了如何通過了解父母的成長背景來了解他們的局限和問題,如何理性地看待出身家庭的缺陷就像沈沒成本,決定了討債的徒勞,以及我們可以在壹定程度上積極尋求其他途徑來獲得新的關系和情感體驗。
今天的課程讓我們從更廣闊的視角來看待《創傷》中的代際傳遞,來看代際討債中的“報仇”是什麽時候,來看我們脫離過去其實可以在未來追求更多的可能性......在今天的實踐中,有的同學經歷了更多的放下,有的同學需要更多的時間去轉化。有些人至今還在困惑,從上壹代人的理解中找不到對現實中傷害情結的合理解釋.....我們允許所有的狀態被呈現,只是有意識地增加我們的意識和與我們自己、我們的家庭以及當前新關系的聯系。
這裏補充了理解沖突和創傷的家庭制度安排的觀點。
以黑林格為代表的家族制度安排,用制度歸屬、平衡、秩序等基本概念解釋了壹個家族制度良性運行的規律,用個體和集體的良知和牽連糾葛揭示了家族制度中的集體潛意識和命運糾葛,並對這些牽連糾葛所產生的“受害者”和“加害者”如何達成和解提出了壹些見解。這些觀點是在多年家庭制度安排案例的基礎上總結形成的,揭示了某些制度動力因素導致的失序和失衡,解釋了家庭制度中某些個人異常或創傷的根源。家庭制度安排沒有使用創傷的概念,而是解釋了我們在家庭制度中可能稱之為創傷的這種現象的可能原因。對於具體的案例,我們需要從多個角度看其他的可能性,比如社會歷史文化對家庭的影響等等。這只是壹個解釋。
“良知”是海靈格思想中的核心概念和洞見。在海靈格的不同作品中,有壹些不同的取向和表述,但相同的表述是:
個人良知來源於三種需求:歸屬資格的需求、給予和接受平衡的需求、秩序的需求。“我們把那些讓我們有負罪感或者安心感的良心叫做個人良心”(誰在我家)。這種“無罪或有罪”與“善或惡”並不對應於壹般道德意義上的善或惡,而是對應於個體在某種關系或群體中的壹致性或偏差性所產生的意識和感受。“個人良心”可以理解為無罪或有罪、好或壞的感覺,是由個人對歸屬、平衡和秩序的需要引起的,與道德善惡無關。比如壹個對家庭或關系投入了忠誠卻被忽視或不公平對待的人,會有強烈的歸屬感但同時又覺得自己是受害者,即認為自己是無辜的、善良的;相反,壹個人可能會“良心不安”,對自己背離或背叛家人或家庭的思想和行為感到不安和尷尬。
“集體良知是壹種群體意識。個人良知服務於個人的歸屬感和生存權,集體良知服務於家庭或群體單位。集體良知在起作用時把群體的生存放在第壹位,而個人權利可能會以維護群體生存的名義被犧牲。因此,這種良心的目的是維護群體的完整性,並得到徹底的貫徹,以保證群體存在的最高準則”(愛情中的升華)。
在個人良心層面,家庭成員之間很可能會發生矛盾。比如,壹個人的配偶出軌了,他/她會因為自己的忠誠和清白而放不下對方的背叛,而對方也會因為背叛而放不下這段感情,只能離得更遠。
良心的沖突還表現在上面提到的歸屬、平衡、秩序的沖突。比如壹個過分依賴婚姻而不得不妥協的人,就是所有權和平衡的沖突。壹個父母不成熟的孩子,出於愛,可能會作為壹個成年人,反過來成為父母情感上甚至功能上的照顧者和代際角色的替代者,從而導致歸屬和秩序的沖突。(在家族理論中,這種現象被稱為親子化。)
從歸屬感的需求來說,歸屬感是有限的,具有操縱性;歸屬感也推動了對異見者的排斥。個體所處的不同關系、群體和系統,形成群體價值觀的差異和沖突。比如日本電影《賊家》,就是不同體制間個人良心沖突的演繹。這個特殊家庭的成員忠於家庭卻違背社會規範。也常見的是,如果家庭中父母之間出現問題和沖突,對雙方父母的愛和忠誠會讓孩子承擔良心的沖突;個人對家庭和工作的承諾之間的沖突;媳婦與媳婦、女婿與婆家在習慣、觀念等方面的差異和沖突;與朋友在“三觀”上的沖突;主文化環境與亞文化群體的個人沖突;世俗生活與宗教信仰的沖突,等等。
從施與受的均衡需求來看,施與受的均衡需求也是造成有罪與無罪的基本動力。為了維持給予和接受中的“純真”,人們往往采取三種模式——“旁觀者”(疏遠和拒絕)、“幫助者綜合癥”(不欠別人的債、過度努力或卷入)和“充分交換”(平衡互動,壹種體驗純真的美好方式)。有時候,穩定和平衡可能從壹個“加害者”和壹個“破壞者”開始,但如果壹直無法修復,就可能是“無辜者”的固執造成的。有時候,如果用恰當的懲罰來代替忍耐,就可以達到壹種平衡。
當關系中出現了債務和不滿、傷害和受害者,“雙方也需要重新建立給予和接受的平衡;受害者有伸張正義的權利,加害者有賠償的責任。”(愛情中的升華)海靈格舉了同樣的例子:壹個妻子丟下她壹個人,抱怨她的丈夫20年,因為她的丈夫在他們第壹次結婚的時候開著他們的新車陪伴他的父母6個星期,壹個朋友告訴她的丈夫讓她提出壹些要求或者對她的丈夫做壹些懲罰性的事情,以取得平衡。
通常,受害者以三種方式體驗清白,其中只有第三種是成熟的和有建設性的:
第壹,“虛假無助”:受害人沒有要求公平對待,不能或決定不采取對自己有利的行動,即沒有利用這種可能性采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往往這種潛在的憤怒會轉移到別人身上,讓別人代替受害者采取行動。有壹種常見的“雙轉移”現象:子子孫孫在關系中體驗到被前任壓抑的憤怒,並將這種憤怒轉移到其他無辜的對象身上。這種轉移就是後面要提到的“系統良心”的作用。
第二種是“幼稚的寬恕”:為了掩蓋沖突或者延緩沖突的到來,受害者選擇了寬恕,這種行為的破壞性會更大。受害人要求賠償是壹種權利,也是壹種義務,加害人有承擔後果和進行賠償的義務,也有獲得解脫的權利。
第三是建設性和解:這要求受害者在提出要求時不要走極端,也要求他們接受加害者的適當賠償。這是真誠的寬恕和建設性的和解。
與個體良知的歸屬、平衡、秩序需求相對應,集體良知也包括這三個方面,但它作用於系統的整體層面,不受個體意識的影響。集體良知的需求基礎是更強的法律要求,其表現形式是集體潛意識驅動下的代際補償與平衡。
歸屬的需要:即“保證群體中的每個人都有屬於群體的同等權利”,“這個良心會接納被驅逐的人,以及被誤解、遺忘、死去的人。於是這種良知試圖重建失去的完整性,這將使被排斥的成員被另壹個成員所代表。這將成為後者的命運,而他對此壹無所知,也不明白其中的聯系。”
平衡的需求:個體良心通過給予者和接受者的互動來滿足平衡,而家族良心通過重復“無辜的後代對祖先的不公”來滿足平衡。
順序的需求:家庭中先到先得,普通合夥優於親子關系,再婚前的子女優先於新合夥,以此類推。如果這些制度的潛規則被打破,也會出現問題。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當我們以個人為中心,想要去追債對個人不公平的時候,集體或者制度就會超越個人的利益來維持制度的平衡。這種補償會造成所謂的“牽連糾纏”。雖然集體良知的作用往往會導致消極和盲目的平衡,甚至對個人來說是災難,但個人很難逾越。
海靈格認為,如果我們理解了這種家庭良知是如何運作的,我們就可以將壹個人從這種命運中解脫出來,也就是說,我們可以看到問題的根源,而被家庭遺忘和排斥、卷入受害和傷害的系統成員就會安撫和告別,向命運投降並“謙卑地從中退出”。
個人良知和集體良知都有局限性,都會產生沖突。作為良知之間沖突的解決方案,不同的個人和群體將通過承認其他良知與自己的良知平等而超越自己的良知成長。這種超越性就是靈性,赫林早期稱之為“精神良知”或“第三良知”,後改為“良知的超越性”。
靈性和個人良知壹樣,是在個人層面上體驗的。精神運動的本質是壹種來自靈魂深處的帶著愛的運動力量,它接受所有人和事物的本來面目。精神良知與這種力量是壹致的,接受所有人和事物的本來面目,並給予他們同等的關懷。”(在愛情中升華)。在海靈格的描述中,這種靈性是壹種連接萬物的意識。
最後,我們用海靈格的詩《我允許》來體會這種精神力量。
我允許,
我允許任何事情發生。
我允許,
事情是這樣開始的,
這樣的發展,
這樣的結局。
因為我知道壹切,
這都是因果報應和組合,
壹切都是必然的。
如果我認為應該是另壹種可能性,
受傷的只是自己。
我唯壹能做的,
就是允許。
我允許別人像他壹樣。
我允許,
他會有這樣的想法,
像這樣評價我,
這樣對待我。
因為我知道,
他就是這樣,
站在他的立場上,他是對的。
如果我認為他應該是別的什麽,
受傷的只是自己。
我唯壹能做的,
就是允許。
我允許自己有這樣的想法。
我允許每壹個想法出現,
讓它存在,
讓它消失吧。
因為我知道,
這個想法本身毫無意義,與我無關。
該來就來,該走就走。
如果我認為我不應該有這樣的想法,
受傷的只是自己。
我唯壹能做的,
就是允許。
我允許自己產生這樣的情緒。
我允許每種情緒發生,
任其發展,
讓它過去。
因為我知道,
情緒只是身體上的感受,沒有好壞之分。
妳越反抗,妳就越強大。
如果我覺得我不應該有這種感覺,
受傷的只是自己。
我唯壹能做的就是允許,
我允許。我就是這樣。
我允許。我就是這樣的。
我該如何表現?讓我守規矩。
因為我知道外面是什麽樣子,
只是自我的積累。
真實的我充滿智慧。
如果我認為應該是另壹種方式,
受傷的只是自己。
我唯壹能做的,
就是允許。
我知道,
我是來體驗當下生活的。
每時每刻,
我唯壹要做的就是
完全允許,
完全體驗,
完整體驗壹下,
完全享受。
聽著,聽著。
允許壹切保持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