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體工作方案及文件起草、初審、審核。
2.接待來信來訪。
3、中心工作協調安排
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
5.體系會議的會議安排
6、組織員工學習。
7、器官後勤衛生管理
8.上傳並發布收發通知
9、本系統文件和檔案工作指導及辦公室文件和檔案管理。
10,教育圖書、報刊發行管理
第二,通識教育
1,綜合管理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參與編制各類教育發展規劃。
2、檢查和評估全縣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總結和推廣全縣學校教育教學經驗。
3、負責中小學德育工作。
4、負責中小學團隊工作
5、負責中小學科技教育。
6、負責學校體育衛生工作。
7、負責中小學藝術教育。
8、負責初中、高中畢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新生入學。
9、負責中小學生的管理工作。
三。人事科
1,黨建工作
2、人員編制審批和人員調配
3、幹部考察、培訓、任免、培訓
4.教師資格認證
5、教師職稱評定和工人技術等級考試
6、教職工年度考核獎懲
7.教師繼續教育
8、勞動工資管理及退休、死亡撫恤、工傷等手續。
9、社會保險工作
10,老幹部工作和海關協會
第四,財務部門
1,全縣教育預決算
2.改善辦學條件的計劃、規劃和資金管理
3、縣級教育系統財務工作檢查評估和財務檔案管理。
4.縣級教育系統財務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5、會同有關部門準備費用。
6、教育信息統計、教育基礎工作
動詞 (verb的縮寫)成人職業教育科
1,掃盲工作與鄉鎮農業學校管理
2、各級各類公民開辦職業學校的管理
3、民辦學校審批和年檢評估
4、學前教育管理和民辦幼兒園審批
不及物動詞監督辦公室
1,協助黨委搞好廉政建設。
2.處理紀檢監察來信來訪。
3.調查和處理違紀案件
4、監督檢查招生、人事、職稱評定、收費、財務計劃及局機關各部門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
5.檢查評估局機關、地直二級單位、地直學校、鄉鎮聯校紀檢監察工作。
6.紀檢監察檔案管理
七。審計科
1.審計本單位及其所屬單位(包括具有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單位,下同)的財務收支、會計收支和相關經濟活動。
2.審計本單位及所屬單位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3.對本單位內部機構及其下屬單位領導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4.審核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5.審查本單位及下屬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和風險管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6.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經濟管理和效益進行審計。
7、法律法規和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權力機構要求的其他審計事項。
8、歸口管理和指導全縣教育單位的財務監督工作。
八。宣教部
1,整個系統工作的收集、綜合、整理、總結。
2、總體工作計劃、總結、典型材料、會議報告、工作報告等文稿。
3、教育和交流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
4、辦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議案。
5、系統工作監督
6、負責本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
九、人才管理中心
1,負責停薪留職人員的合同簽訂,調薪,年度考核,人事調動。
2、協助社保和醫保等相關部門,為停薪留職員工辦理相關保險手續。
3、整理並保存停薪留職員工的相關業務檔案及各類資料。
4、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掌握高校畢業生的供求信息和基本情況,認真做好人才引進工作。
5、加強畢業生就業指導部署,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絡。開展就業政策、技能和就業心理咨詢。
6.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派遣、檔案移交和管理工作。
X.招生辦公室
1,高校招生報名組考試工作
2、自學考試報名組考試工作
3、成人高考報名組考試工作
XI。監督辦公室
1.對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農村地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履行教育職責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2、對全鄉義務教育、掃盲教育和素質教育進行檢查和指導。
3.對本縣本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中小學、中等及中等職業學校、成人學校、教育機構和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的教育水平和質量進行評估。
4、承辦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教育工會
1,指金融基層教育工會組織建設。
2、檢查督促基層教職工代表(或教職工)大會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指導學校加強民主管理。
3.組織合理化建議和教學競賽。
4、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5、指導和檢查女職工的工作
6.提拔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
7、指導、檢查和評估基層工會家園建設工作。
十三。資產管理科
處置(學校)閑置資產。
十四、綜合計劃生育司
1,系統綜治維穩工作
2.系統的計劃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