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沙洲職業工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沙洲職業工學院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壹章(2022年實施)?通則
第壹條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和學校招生所在地有
2022年沙洲職業工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沙洲職業工學院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壹章(2022年實施)?通則
第壹條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和學校招生所在地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全日制普通、藝術類院校招生。
第三條學校全稱:沙洲職業工學院。學校代碼:GB代碼11288。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代碼為準。
學校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福新路1號。
第四條學校簡介
沙洲職業工學院創建於1984,位於蘇州張家港市。環境生態優美,教學設施先進,師資力量雄厚,住宿條件優越。建築、紡織、機電、電子信息、經濟管理、基礎科學、思想政治教研7個系35個專業。堅持“勤奮、求實、開拓、進取”的校訓。
第五條授予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沙洲職業工學院。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由沙洲職業工學院頒發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
第二章?體制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沙洲職業工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機構是沙洲職業工學院學生處招生辦。
第八條學校根據需要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本地區的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協助招生辦公室做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由學校任命。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應當接受上級部門、內部部門和第三方的監督。學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根據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以及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的實際情況,結合近年來學校學生招生計劃的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的省級學生招生計劃。經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壹條根據生源情況需要調整招生計劃的,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後執行。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十二條符合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其中:特殊類型(藝術風格)報名條件:無。
第十三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錄取新生對男女比例沒有要求。
第十四條考核方式(含特殊類型):學生參加全省統壹組織的普通高考。各省考生填報我院藝術類專業必須參加省考試院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我院不再單獨組織相關專業考試。
第十五條按照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學校實行由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招生制度,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 並按照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並嚴格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
第十六條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區)的有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學校按普通類和藝術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人數不足的,參加平行院校(含服從誌願的院校)征集誌願錄取或按規定抽取其他誌願錄取。
第十九條江蘇省考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學院成立綜合測評小組,選派5名教師對考生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集體測評,按百分制評分後取平均值。
第二十條江蘇省高級考生錄取采取“明確專業”的錄取原則,專業之間不存在年級差異。
普通專業錄取原則: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我校按檔案分數排序,采取“明專業”的錄取方式。如分數相同,則按語文和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最高分、首選科目最高分、復選科目最高分進行專業選擇和排列。如仍相同,則根據綜合素質評價選擇專業。最後,處理不能滿足專業誌願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專業和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我校根據檔案分數進行排名,采取“專業明確”的錄取方式。如分數相同,按高考文化分、語文和數學科目之和、語文或數學科目最高分、外語科目最高分、首選科目最高分、復選科目最高分進行專業選擇和排列。如仍相同,按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最後,處理不能滿足專業誌願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
第二十壹條錄取江蘇省外普通考生以“明確專業”為原則,專業之間不存在年級差異。
壹般考生專業錄取原則: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我校按檔案分數排序,采取“專業明確”的錄取方式。如分數相同,則按語文和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最高分選擇安排專業。最後,處理不能滿足專業誌願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
第二十二條我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外語,但我校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被學校錄取的考生,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由學校發給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按江蘇省物價部門(蘇價費[2065 438+04]136號江蘇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專業4700元,
工科專業5300元,
藝術類專業6800元。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住宿費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建費[1996]101、蘇加費[2002]369、建費[2003]4、建費[2006]2)。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檢。復審不合格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七條學院建立了“獎、貸、助、補、減、緩”六位壹體的資助體系,設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綜合獎學金等。此外,學院還有浦項獎學金、港中獎學金、陽光午餐、春節慰問金等助學金。學院每年提供勤工儉學崗位,提升學生社會實踐能力,幫助貧困家庭學生。詳見沙洲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website/xsrx/)。
第二十八條
學校郵寄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福新路1號沙洲職業工學院招生辦?郵政編碼:215600
招生電話:0512-56730120,56730115。
招生傳真:0512-58251098
郵箱:zhouli8481 @ 126.com
招生監督電話:0512-56730023
招生監督郵箱:762953518@qq.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站:/網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網向社會公布。各種媒體摘編刊登的章程內容如有誤解,以我校刊登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我院以往有關招生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有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立即廢止;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變化時,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由沙洲職業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