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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售協議

在我們平常的日常生活中,很多情況下都需要用到協議,而簽訂協議就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壹。妳起草協議的時候都不知道?以下是我為妳收集的四份委托協議。歡迎閱讀收藏。

委托協議1合同號:

資料來源:Fada

簽訂本合同前的註意事項

1.簽訂合同前,雙方應仔細閱讀本合同的內容。

2.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選擇和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主。

3.本合同加蓋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4.本合同涉及的中介服務費必須支付給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財務部(或匯入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指定賬戶),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出具的正式票據收據為收款憑證。如果沒有國際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的正式賬單,受托方有權停止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並不對委托方支付的費用承擔任何責任。

5.學校申請費、大使館簽證費、註冊費、學校醫療保險費、住宿費、監護人費、機場接機費、學費、押金等。本合同所涉及的款項必須由受托人向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財務部或相關學校、領事館等機構支付,憑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或辦公室出具的收款單收據作為收款憑證。沒有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出具的收款票據,受托人將不負責所有款項的轉賬、支付和退款。

6.護照、公證、體檢、翻譯、機票等雜費。委托人在辦理申請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應當向相關經辦機構支付。委托人委托代理的,必須將款項支付給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財務部或辦公室,並以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收款票據作為收款憑證。如果沒有國際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的收款賬單,受托人將不負責此項業務。

國際學生教育服務中心

自費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

委托人(自費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XX代碼:

聯系電話號碼:

電子郵件:

委托人的代理人(或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XX代碼:

聯系電話號碼:

電子郵件:

受托人:國際學生教育服務中心

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本著自願、平等、協商壹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委托,自費提供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壹、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壹條委托人申請留學(國);留學水平(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預科)。

第二條委托人的服務費分兩期支付給受托人,即第壹期服務費和第二期服務費。本協議簽訂時,委托人應向受托人壹次性支付服務費。受托人在收到服務費和申請機構所需材料後,為委托人辦理學校申請手續。受托人取得申請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時,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第二筆服務費。受托人收到錢和簽證所需資料後,為委托人辦理簽證申請手續。客戶申請的機構數量及相應的服務費用如下:(打勾並用文字和數字填寫金額)

□A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機構。服務費為人民幣* * *。壹次性服務費為人民幣;第二筆服務費是人民幣。

□B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兩家機構。服務費為人民幣* * *。壹次性服務費為人民幣;第二筆服務費是人民幣。

□丙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三家機構。服務費為人民幣* * *。壹次性服務費為人民幣;第二筆服務費是人民幣。

第三條其他費用(以下費用可由委托人自行支付或由受托人轉賬):

A.學校要求的相關費用(申請費、預約押金、學費、醫保、住宿費、監護人費、機場接機費等。):委托人按照申請學校的要求付費;

b .使(領)館簽證費:委托人在提交簽證時按照前往使(領)館的具體要求支付;

c體檢費:由委托人根據前往中國使(領)館指定醫院的要求支付。

D.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辦理公證的,公證費由委托人根據公證處的要求支付;

以及支付上述費用可能產生的銀行費用。

F.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申請三所以上院校錄取通知書的,委托人每多支付壹所院校的代理人中介服務費,無論該校是否被錄取均不予退還。詳見補充協議。

二。受托人的義務

第4條信息的提供

1.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擬留學國家的教育體系基本信息、申請院校的錄取要求和錄取申請程序。

2.結合客戶情況,幫助客戶選擇目的地國家的學校和課程。客戶選擇的留學國家的機構名稱如下:

學校1。專業:

學校2。專業:

學校3。專業:

客戶將被視為已成功申請進入這些機構中的任何壹個。如果委托人需要延期錄取通知書,經雙方協商壹致後,受托人可以按照委托人擬留學國家的高校和使館的規定為委托人辦理延期手續,受托人不收取額外的服務費。

第五條入會申請

1.受托人幫助、指導委托人填寫各種申請表;協助並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準入申請的進展和結果。

第六條申請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準備簽證申請,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相關手續。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根據委托人赴中國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簽證申請材料後,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簽證申請材料提交委托人赴中國使(領)館。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達時間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辦理;如需面試,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

3.如果客戶的簽證申請被拒,客戶需要重新辦理簽證相關手續。經雙方協商壹致後,受托人可協助委托人再次申請留學待留學國家的留學簽證,受托人不收取任何額外服務費。

第七條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與他所申請的學校和留學所在國的使(領)館或移民局聯系壹切相關事務,除非留學所在國的使(領)館或移民局指定需要與委托人本人聯系;

2.如果委托人需要代理人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代理人可以聯系委托人。

3.如果委托人是18周歲以下的學生,在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要求下,經雙方協商壹致後,委托人將代為聯系其擬留學國家的監護人;

4.受托人有義務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除了為了客戶申請入境和簽證的目的,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第三,委托人的義務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並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委托人向受托人發送的所有文件、資料和報表的內容應當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按照受托人的要求向受托人提交申請入園所需的全部材料;委托人未在規定日期內提交的,應當與受托人協商確定提交日期。

第十壹條委托人壹旦選定相關專業或學校,不得隨意變更;如委托方堅持變更所選專業或學校,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委托方承擔;

第十二條留學申請過程中,委托人及其擔保人或家庭成員的地址、單位、收入發生變化的,應立即告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該國駐華使(領)館或移民局來華留學;

第十三條在留學申請過程中,如果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者留學申請機構的錄取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當按照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四條留學申請過程中,委托人擬留學所在國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的,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委托人已履行合同、協議中的全部義務,但未被申請院校錄取的,委托人可持學校書面通知向受托人要求退款。受托人應根據委托人在本協議第二條中選擇的類別向委托人壹次性退還服務費。

第十六條委托人已履行合同和協議的全部義務,但被該國使(領)館拒簽來華留學的,委托人可以通過使(領)館書面通知向受托人要求退款。受托人應根據委托人在本協議第二條中選擇的類別分別退還費用:(用文字和數字打勾並填寫金額)。

□A類:退還的服務費為人民幣* * *;

□B類:退還的服務費為人民幣* * *;

□丙類:退還的服務費為人民幣* * *;

第十七條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以達到合同目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受托人不予退還委托人支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合同或協議簽訂後,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無權要求代理人退還服務費。因委托人違法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代理人不退還委托人支付的居間服務費。

第十九條受托人協助委托人取得擬留學國家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後,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壹次性退還服務費;受托人協助委托人取得該國使(領)館來華留學簽證後,視為合同和協議已履行完畢,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費。

第二十條委托人在通過受托人申請機構或簽證過程中向申請機構、駐華使(領)館或政府部門支付的費用,由委托人按照相關主體的退款規定退還給相關主體。受托人可以協助委托人追索有關退款,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壹條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要求退費的資料(具體包括本合同原件及服務費支付單據、學校或所在國駐華使(領)館的“拒簽證明”、委托人的退費申請)後7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合同的有關規定退費。委托人可以親自辦理退款手續,也可以憑委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退款。委托人必須在委托書中詳細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與委托人的關系以及被授予的權利。受托人將以銀行匯款或現金方式退還委托人,並終止合同。所需的銀行匯款費用應由客戶承擔。委托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要求退款的,視為委托人放棄。

動詞 (verb的縮寫)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二條留學申請過程中,因任何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外交糾紛、簽證政策變化等)的影響,導致學校申請和簽證申請延誤或停止的,受托人不承擔相關責任。).但是,受托人可以延期為委托人辦理。

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簽證政策變化等。

第二十三條對於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方案和補救措施。本合同不對超出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影響的不可抗力事件和情況負責,如由中國政府、中國大學、被訪問國大使館、被訪問國政府、大學和其他機構決定的事項。

不及物動詞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和修改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補充、變更或修改應以書面補充合同為形式。補充合同經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委托人簽署的表明其希望申請的院校和專業意願的書面意見,經受托人書面確認後,視為本協議的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壹方不得單方面變更。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所稱“合同”是指《自費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協議”是雙方的補充協議。

八。其他人

第二十九條委托人在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未滿18周歲的,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或協議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字認可後生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字,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壹條留學申請由委托人自願提出,本合同未提及的委托人在申請過程中產生的任何費用,如在此期間產生的生活費、誤工費、錯過的學費及由此產生的其他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由委托人承擔,與受托人無關;如果退款,將執行上述退款規定,客戶將不會提出任何索賠。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正本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壹份。

第三十三條雙方履行完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的附加條款:

發貨人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或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受托方:XXXX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蓋章)

處理人:

負責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XXX.com

委托協議第二條甲方: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丙方:_ _ _ _ _ _ _ _

為適應稅收征管體制改革,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稅款及時征收,方便納稅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

第壹條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網點辦理銀行卡;開立稅收專用賬戶;提供在乙方開立的企業賬戶作為納稅指定賬戶,並保證所有應納稅款在納稅期限前足額存入。乙方應按規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條丙方同意稅單不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甲方憑稅單直接將稅款支付到丙方指定的賬戶。

第三條丙方指定的賬戶為銀行卡的,應繳納的稅款可存入_ _ _ _ _ _ _ _ _ _ _各支行

第四條丙方稅務賬戶的應稅余額以稅款到賬日為準。如丙方未能在納稅期限前攢足應納稅款,導致逾期繳納的,丙方應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承擔滯納金。如果納稅指定賬戶中的存款足以繳納稅款,乙方應負責賠償因乙方轉賬緩慢而導致的遲繳稅款。

第五條納稅人因稅單錯誤多繳稅款,甲方負責解釋或退回,或允許在下期應納稅款中抵扣,乙方不負責解釋責任。

第六條納稅人可以向銀行查詢納稅明細。納稅人只需提供稅務賬號,銀行網點即可為其查詢到該賬號的歷史明細。

第七條本納稅協議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 _ _ _ _ _ _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蓋章):_ _ _ _ _ _ _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丙方(蓋章):_ _ _ _ _ _ _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委托協議3沈陽美安凈水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委托XXX(以下簡稱乙方)作為XXX地區唯壹售後服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新“三包”規定),為更好地服務消費者,保證甲方產品的有效維修和三包服務,及時有效解決問題,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我們進行了友好協商,真誠合作。

原則:誰銷售誰提供售後服務。

甲方的義務:

1.免費為乙方培訓維修人員,培訓地點由甲方決定..

2.及時提供維修技術資料,並通知乙方產品設計的改進和新技術的采用。

1.及時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維修配件。保修期內免費。保修期外優惠價格供貨。

2.對於乙方確實無法解決的問題,甲方應積極協調解決。

3.不定期拜訪乙方,聽取乙方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有效地處理乙方反映的問題。

1.提取合同期內實際年銷售額的1%作為服務考核保證金。如果乙方達到甲方的服務標準,甲方將押金退還給乙方,第壹年第二年,第二年第三年,以此類推。

甲方的權利:

1.有權檢查和評估乙方的售後服務質量..

2.有權獲得乙方的用戶檔案和維護賬戶..

3.有權根據需要對售後服務制度和政策進行相應的調整。

乙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甲方當地營銷代表的工作,並向甲方總部反饋。

2.甲方每年將在經銷商中評選出優秀的服務代表進行額外獎勵。

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心級”服務規範和“十免”服務承諾為消費者服務,並要求用戶詳細填寫收據。

2.乙方應根據收據建立用戶檔案和維修臺帳。

3.乙方應有固定的維護和調試人員,所有維護和調試人員都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持有甲方或政府相關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頒發的證書。

4.乙方有義務不在任何媒體上公布美安凈水器的價格。

5.乙方不得在服務中使用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零部件。

保修事宜

保修期:主機保修2年。

服務標準:美安凈水器“心級”服務規範:雙百、三免、四無。

雙柏:100%為用戶提供安裝調試,100%保證可靠的服務質量。

三免:免費為用戶安裝調試和技術咨詢;壹年內免費更換零件,用戶終身免費上門維修。

四不:進用戶門不抽煙不吃東西;安裝和維修不會影響家庭衛生;用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安裝維護到位;不接受用戶的提示;

“心級”服務六要素:信息登記、電話預約;穿上鞋套,打掃房間;準時上門,禮貌待客;耐心細致,了解情況;解決問題,演示操作;清潔機器並整理場地。

美安凈水器“十免”服務承諾:免費上門安裝;免費調試;免費現場設計;免費回訪征求意見;免費技術咨詢;免費維修;免費送貨上門(市區內);壹年內免費更換備件。

保修憑證:在保修期內,美安凈水器因產品質量問題出現故障,用戶憑產品保修卡保修。如果沒有保修卡,則以產品出廠日期為保修計算日期。

以下情況不屬於保修範圍,可以實行收費服務:

1.消費者使用、維護和儲存不當造成的損壞。

2.自行運輸、拆卸、移位或在非授權售後服務點拆卸造成的損壞。

3.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壞。

4.沒有保修卡和有效發票或購買憑證。

5.保修卡不符合或被塗改。

6.乙方在保修期外和保修期外為用戶提供定期收據或發票。收費標準以沈陽美安凈水設備有限公司零件價格表為準..

20XX年x月XX日

委托協議第四章本協議由以下各方簽署:

1.甲方(委托方):市國有資產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2.乙方(受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鑒於:

1.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XX公司(股票代碼,以下簡稱“”)國家股XXX萬股(占總股本的X%),為第壹大股東。

2.乙方是經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並合法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3.甲乙雙方已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甲方擬將其持有的X百萬國有股股權轉讓給乙方,目前正在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4.甲方願意委托乙方代理其依法行使全部國有股份XXX萬股,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負責甲方交付的股權代理事務..

因此,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壹條股權托管的目的

由於乙方擬將其從事通信軟件和系統集成開發生產的通信事業部和系統集成事業部的經營性資產全部轉讓給甲方,為保證其持續發展能力,確保國有股的保值增值,更好地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特此將其股東權利委托給乙方代理。

第二條委托代理方式

2.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協議確定的條件和方式行使XXX萬股(占總股本的X%)的全部股東權利,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再行使國家股股東權利;

2.2甲方將其股權委托給乙方後,甲方仍保留對這些股份的處置權和收益權,其他所有股東權利由乙方行使..

第三條委托代理期限

3.1這些股份的代理期限為三年,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

3.2如果在代理期限內,甲乙雙方就轉讓在這些國家的全部或部分股權達成正式協議,並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完成股權轉讓手續,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四條委托代理權限

4.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後,有權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除股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以外的所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權利、表決權、質詢查閱權和提案權。

4.2甲、乙雙方同意,這些股份所產生的全部股息由乙方享有,作為乙方代理人在代理期內行使這些股份的報酬和費用。

4.3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以書面形式或甲方同意的方式通知甲方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情況..

第五條特別協議

5.1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誌行使相關股東權利,前提是這些國家的股權得到保持和增加;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行使該等股權。

5.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讓、質押、股份委托行權等)處分本協議項下的國有股。);乙方對這些股份的轉讓、出讓、質押或其他或有事項享有優先權。

5.3乙方有權隨時選擇購買本協議項下的國家股。

5.4乙方應統壹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這些股份分割成若幹份,指定壹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第6條承諾和聲明

6.1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本協議所指的XXX萬股國有股,且該等股份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尚未委托他人行使,不存在質押、凍結等限制該等股份行使的情形。

6.2甲方承諾確保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能夠順利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保證協助乙方改選原董事會和監事會。

6.3乙方承諾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相關規定行使相關股東的權利,維護股權利益,並對其權益的安全和完整負責。

6.4甲乙雙方壹致同意,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後,甲方將其在本協議中持有的國家股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乙方,並保證乙方轉讓的股份不低於總股本的X%。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或終止

7.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本協議將變更或終止:

(1)雙方協商壹致時;

(2)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托管期限屆滿時;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7.2如果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這些股權利益且拒不改正,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何壹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和義務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壹方均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9.2在訴訟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除訴訟涉及的爭議事項或義務以外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補充條款

10.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0.2本協議自股東大會批準向甲方出售資產及相關負債之日後生效。

10.3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署後25日內,督促董事會發布召開* * * *股東大會或審議其購買上述第10.2條所述資產和負債的公告。否則,本協議將不受上述第10.2條的限制而生效。

10.4如果本協議的部分條款或內容被解除或被視為無效,本協議其他條款或內容的有效性不受任何影響。

10.5本協議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兩份交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委托方):市國有資產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受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