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要建立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雙重指標體系,確定保護生態環境的剛性約束指標,並輔以相應的嚴格考核辦法;
建立生態環境作為空間資源的有償占有和使用制度以及空間資源的價格形成機制,設置合理的生態環境稅費制度,在稅費調整中體現支持和限制的政策導向;
系統研究礦產資源開發對礦山地質環境的影響,從防治和修復兩個不同方面研究維護礦山地質環境的技術方法,制定礦山地質環境評價體系和標準體系。
前不久,《國務院關於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若幹意見》明確要求,加強資源開采活動的環境監管,有效防止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此前,黨的十七大報告首次提出了“生態文明”的概念。生態文明建設已經成為國際社會廣泛關註的話題。2007年,諾貝爾和平獎被授予美國前副總統戈爾和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以表彰他們為改善全球生態環境所做的努力,這是前所未有的,體現了國際社會對生態文明的關註。當前,我國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戰略任務是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資源開發也要適應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探索有效保護生態環境的方式方法。
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副主任、顧問張研究員近期就生態文明建設特別是資源開發過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進行了理論探索和研究。近日,記者就他研究的新理論、新觀點采訪了他。
壹、生態文明建設對資源開發的新要求
記者:生態文明建設對資源開發提出了哪些要求?
張:生態文明建設的壹個重要內容就是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著資源開發造成的環境破壞、經濟發展造成的環境汙染和生態惡化。在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中,研究如何解決資源開發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重大問題,實現經濟社會的“補償性”、“循環性”、“可持續性”發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也是和諧社會建設的新挑戰。
記者:人與自然的和諧說起來容易,但是人需要物質生產,需要開發資源,需要利用環境。這個矛盾其實很難解決...
張:是這樣的。人與自然關系中有三種生產:壹種是人自身的生產,即人口生產;第二,社會物質生產,即商品生產;第三是自然物質生產,即資源再生產。長期以來,人們沒有意識到整個社會的物質生產是以自然物質生產為基礎的。人們只承認社會物質生產,不承認自然物質生產,往往以破壞自然物質生產的方式進行社會物質生產。
自然演替的結果表明,生態系統努力實現復雜的生態結構及其最高的生物量。然而,為了獲得“最大產量”,即滿足自身需求的產品最大產量,人類將森林、草原、沼澤變成農田,種植單壹植物,不僅簡化了物種,也大大減少了生物量。長期以來,它不僅形成了社會物質生產和自然物質生產的尖銳矛盾,而且破壞了生物圈的生態基礎。因此,人類的活動必須控制在生態系統允許的限度內。
每壹次新的大規模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社會都必須投入新的資金用於資源保護,實行價值補償,以維持資源利用與保護的平衡,防止生態潛力的根本喪失。
記者:《國務院關於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若幹意見》指出,要建立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引導和規範各類市場主體合理開發資源,在資源補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等方面承擔責任和義務。那麽,在資源開發中應該樹立什麽樣的價值觀呢?
張:適應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在資源開發中應樹立尊重自然價值的理念:承認自然的價值,人類的壹切創造都以自然價值為基礎;人與自然關系的本質在於人類在自然價值的基礎上創造和實現文化價值;通過損害自然價值來實現文化價值,會讓人類走到難以持續發展的地步。
在自然環境惡化的情況下,要維持健全的文化是不可能的。壹旦自然環境惡化到不可逆轉的狀態,文化必然會迅速衰落,所以我們必須保護自然價值。人類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自然價值向文化價值的轉化,並不壹定采取損害自然價值的形式。這就需要運用人類的智慧和創造力,這是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重要問題,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第二,建立衡量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雙指標體系
記者: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快速推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任務更加艱巨,保護生態環境的問題更加突出、更加難以解決。這些方面在政策層面存在哪些問題?
張:土地、水、礦產等自然物質資源和地質環境、氣象環境等空間資源是構成生態環境的要素。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自然資源有償使用的經濟關系沒有理順,空間資源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健全,空間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沒有真正建立起來,環境保護和環境治理的成本沒有完全納入經濟核算,這些都是保護生態環境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
記者: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張:首先,在制定保護生態環境的經濟政策時,要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從以人為本、滿足人民生活質量的高度來認識環境問題。其次,要研究生態環境發生發展的規律,確定生態環境正反向運動的機制,制定保護生態環境的策略。再者,在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有必要建立壹個衡量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雙重指標體系。國內生產總值作為衡量經濟發展的重要指標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但實踐證明,在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下,其缺陷和負面效應越來越明顯。因此,有必要建立壹個衡量社會發展的指標體系,包括保護生態環境的量化指標,以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使人類的存在既有豐富的物質基礎,又有優美的生活環境。
最後,要加強政策引導和宏觀調控,制定保護生態環境的經濟政策。壹是在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計劃時,確定保護生態環境的剛性約束指標。如“十壹五”規劃綱要提出了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下降10%的剛性約束指標,輔以相應的嚴格考核辦法,確保目標任務的實現。其次,在國家規劃的不同功能區,分別確定經濟發展(國內生產總值)和社會發展的指標,用雙重指標體系調節地區間的發展不平衡;經濟發展(國內生產總值)和社會發展的指標分別確定在城市和農村,用二元指標體系調節城鄉之間的發展不平衡。第三,根據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列出支持、鼓勵、限制、允許和禁止的產業並嚴格執行。第四,建立生態環境作為空間資源的有償占有和使用制度,建立空間資源的價格形成機制。第五,建立合理的生態環境稅費體系,在稅費調整中體現支持和限制等政策導向。
第三,加強礦山環境的理論和實證研究
記者:在資源開發中開采礦產資源是壹種嚴重幹擾環境的行為。對此妳怎麽看?
張:我在實踐中接觸過壹些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案例,從中受到了啟發。目前,礦產資源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壹些人對至少兩個問題認識不足:壹是對資源的瓶頸效應感到壓力,卻忽視了環境的瓶頸效應;二是沒有關註也沒有打算研究如何實現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的雙贏。在我國礦山環境保護方面,存在礦山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缺失,環境成本沒有進入礦產品的中間成本等問題。從根本上說,人類開采礦產資源是壹種反自然的活動,必然會汙染和破壞地質環境和自然環境。因此,有必要對自然進行補償,以維護和諧的礦山環境。
記者:這些方面要研究哪些問題?
張:首先,要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對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的理論研究。目前,礦山地質環境的研究現狀是分散、重復,難以形成體系。從管理的角度來說,部門是分的;從科學領域來說,學科是封閉的。建議主管部門牽頭啟動礦山地質環境集中統壹研究項目,進行總體設計,提出總體研究方案,整合產學研資源,整合力量,分類部署,系統研究。重點研究礦產資源開發對礦山地質環境的影響和破壞,研究建立資源開發過程中反自然活動的補償機制,保持動態平衡,努力實現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的雙贏。
其次,加強礦山地質環境防治和修復技術方法的研究。預防和修復是兩種不同的機制,需要不同的技術方法。目前,礦山地質環境的維護主要集中在土地復墾和生態重建等修復方面,對預防重視不夠。該領域基礎研究薄弱,影響了技術方法的研究。關鍵技術的研究不明確,可操作性不強,而且零散分散,沒有系統的方法。預防措施應提前提出,作為礦山項目立項和設計的重要內容,在礦山開發過程中系統安排;要進行動態監測,建立預警預報系統,使生產系統和預防系統同步有序。
記者:如何將這些研究應用於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
張:礦山地質環境管理需要建立壹個評價體系和標準體系。在理論研究、技術方法開發和典型試驗的基礎上,從我國實際出發,借鑒國外經驗,制定與國際接軌的礦山地質環境評價體系和標準體系,進而完善維護地質環境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
我們也應該看到,礦山環境恢復與治理正在逐步引起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重視,並取得了壹定的進展。目前,已有19個省(區、市)正式出臺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
(原發表於《中國國土資源》2008年2月22日,記者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