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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公證有什麽用?

問題1:房管所對妳簽的合同進行公證有什麽作用?即使以後出現民事糾紛,也能增加合同的可信度。建議妳的貸款房貸不要這樣操作。妳可以試試這個。他名下的房產直接抵押在銀行,抵押的錢還是屬於他的,也就是說妳已經還清了債務。房產證是妳的名字。具體手續可以嘗試咨詢二手房交易公司。看妳自己的判斷,銀行還是他的可信度高。

問題二:房產證在公證處公證可以起到什麽作用?壹般公證書只證明證件真實或者復印件與原件壹致。如果是經過公證的房產證,而且是在國內使用,只要有原件,經過公證的房產證就起不到任何作用(復印件與原件壹致,不方便拿出原件時公證),壹般不會給妳開證明。但需要辦理壹些其他與房產相關的公證(壹般與其出售、業主變更或份額變更相關)或要求您提供房產證並在公證處留下復印件,證明您有權處理該房產。出國,需要財產證明的時候會要求公證的房產證。這是為了證明妳的個人財產。

問題三:房產公證的作用是什麽?住房是重要的生產生活資料,對普通百姓的生活和社會生產具有重要意義。為了規範涉及不動產的法律行為,防止不動產糾紛,減少訴訟,許多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房屋產權和形式變動的法律行為必須進行公證。近年來,南京公證處立足民生,服務市民。每年辦理房產買賣合同、房產贈與、房產轉讓協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等公證數千件。

公證的類型:

1.房地產繼承,應當辦理繼承權公證書。也就是說,子女或其家人要繼承房產,必須有公證處的公證書;2.遺囑人訂立的處分房地產的遺囑應當經過公證。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的,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和遺囑受益人可以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繼承分割協議,經公證後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屬轉移登記手續;3.cs.loupan/html/news/201205/393578:贈與房地產的,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證明書》和受贈人的《贈與證明書》,或者雙方辦理《贈與合同證明書》;4.涉外、涉港澳臺房地產權屬轉移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如果想了解更多信息,可以登錄長沙房產網。他們有專門的買房專題,有相關介紹。

問題四:不動產公證的作用。買賣合同的簽訂和公證只能說明合同合法,債權成立,不能說明房產是妳的,妳無權處分。《物權法》規定,不動產(房屋、土地)必須先登記,才能確立物權(特殊情況除外)。如果在此期間,他掛失房產證並補辦給他人,他人可以善意取得該房屋的產權。戶主說的沒錯,房子五年沒買,轉讓費太高。(1)所得稅:房屋產權五年免征,不足五年按房價的1%或房屋原值與現值之差的20%繳納。(房屋原值壹般按最後壹次契稅計算)。

(2)營業稅:房屋產權五年免征,不滿五年按房價的5.5%繳納。賣方的承諾

問題五:房子沒有公證有用嗎?1.房管局不接受妳提出的‘防止二次交易補辦房產證’的要求,因為目前他是業主,他要什麽妳管不著,房管局也無權管。我們假設妳公證了,他拿了妳20萬,然後他馬上可以找另壹家賣房子,完全合法(就這個交易來說),然後妳能怎麽辦?妳只能起訴他公證,他承擔違約責任,退妳20萬,承擔違約金。2.壹般來說,可以為公證設置壹個限定的時間,比如'有效期從XX年到XX年',也可以設置壹個'公證期限到交易完成為止',這樣就可以請求設置到交易完成為止。在有效期內,妳還需要原房主辦理,因為妳公證的是買賣,而不是委托,除非包含了委托(比如原房主委托妳辦理房屋過戶)。不管他去不去,妳都需要帶上他和他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以及各自的復印件。3.需要註意的是,五年後房價肯定是不壹樣的,而且'因房價變動導致的最終成交價差異'壹定要公證約定,否則妳說的11年的20萬和妳15年拿不到的20萬。湊錢買房子對妳來說是大事。樓主建議妳找個現房交易,房產政策變化。沒有人能預測五年後的變化。比如現在沒有遺產稅(所以我有朋友和父母去世了,所以我讓他們趕緊繼承),如果以後征收就太可怕了。妳確定五年後什麽都沒變嗎?妳買房子的時候壹定很渴望搬進去。就算妳五年後公證交易,妳搬進去,如果房價太高(假設從最初的20萬變成30萬),我就是賣家。65438+萬我能不嫉妒嗎?違約金能有多少?我給妳違約金+退20萬,我還能賺錢,而妳要承擔搬出房子另找房子的尷尬處境和5年沒賺到的因為通貨膨脹貶值的20萬的損失。

問題6:房屋公證是用來做什麽的?房地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證明與房地產有關的具有法律意義的法律行為、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雖然房產公證不是房產交易的必要環節,但是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規避很多風險,經過公證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問題7: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的法律作用是什麽?買房前沒有房產證嗎?但是為什麽會有土地證呢?土地利用的性質是什麽?不辦理產權證的原因是什麽?妳得先搞清楚這些問題。我是律師。之前做過公證,也參與過拆遷。關於妳的問題,讓我給妳壹些初步的建議:

第壹,如果沒有產權證,公證處現在不會對妳的房子進行公證。不知道妳1999年買房子的時候有沒有公證?

第二,如果房子本身是合法的,妳家買了之後就成了房子的實際所有人。從妳的家庭和房子的前主人的角度來看,這套房子產生的收入(包括但不限於拆遷補償收入)應該是妳的家庭享有的;但畢竟當時買賣雙方並沒有辦理過戶登記(不知道土地使用權是否已經過戶),房屋的產權還是可以跟原房主登記的(如果這個房子當時登記了的話),所以對於妳的家庭以及原房主以外的第三方(比如房管局、國土局、拆遷辦), 他們只是根據檔案中正式登記的內容來認定房屋的所有權,所以在拆遷房屋時可能仍然只認原所有人。 當然,有些拆遷辦只想盡快完成拆遷,或許根本不考慮法律問題。只要調查確認房子已經賣給妳家了,他們會直接補償妳家(如果補償的是房子,登記新房的時候經常會有麻煩,但是現金補償就可以了)。

3.我之前參與拆遷的時候會很重視法律問題。我會先調查房子的合法性。如果妳的房子是合法的,但是之前的交易之後沒有過戶,那麽我會要求房子的原主人簽署壹份文件,承認房子已經賣給妳的房子,拆遷的收益屬於妳的房子,同時簽署壹份授權書,授權妳的房子辦理房屋拆遷的所有相關手續。

我建議您首先執行以下步驟:

1.找到當時的購房合同,妥善保管;

2.查詢原車主目前的位置和聯系方式;

3.找出我之前問的問題;

4.聯系拆遷辦,了解壹下這次拆遷的過程,他們有沒有針對妳家這種情況的相關解決方案。

因為不了解全部事實,以上建議僅供參考,不做最終決定。

妳的問題最後都會有解決的辦法,不用太擔心。希望能幫到妳。

問題8:房產抵押公證有效嗎?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自房地產履約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壹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房地產抵押應當登記。如果沒有登記,即使公證,抵押也是無效的。公證只是對協議簽字的真實性進行公證,沒有實際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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