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靜態控制和動態管理”的內容
1.1編制項目管理預算
1.1.1項目管理預算的作用項目管理預算(以下簡稱“預算”)的編制是工程建設實施階段造價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投資“靜態投資、動態管理”的基礎。根據國家批準的初步設計預算,結合工程招標設計文件和工程招標分工,項目管理預算由公司委托具有甲級資質的水利水電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項目管理預算靜態總投資控制在國家批準的設計預算靜態投資限額內,公司董事(以下簡稱“投資人”)對總投資負責。工程管理預算是控制工程靜態總投資、計算工程差價、制定年度投資計劃、指導工程標底編制、驗證工程經濟合理性、保證承包工程實施的主要依據。
1.1.2項目管理預算與設計預算的比較項目管理預算與設計預算的比較有三個相同點和三個不同點。(1)相似之處有三:①預算靜態總投資控制在概算總投資範圍內,可調預備費等於概算靜態總投資。(2)基本價格不變,人工、材料、機械、風、水、電價格均為估算價格。③收費內容和標準不變。(2)三個不同:①項目劃分不同。概算依據《水利水電工程初步設計概算編制辦法》,樞紐部分分為建築工程、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臨時工程、其他費用和基本預備費六部分。根據《暫行辦法》並結合尼爾基項目具體情況,預算分為項目法人管理項目、主招標項目和其他項目三部分。法人管理項目包括:投資者費、建設管理費、生產經營單位準備費、科研勘察設計費、其他費、交通設備工程、松遼流域水文調度中心設備、其他臨時工程、可調預備費、基本預備費10。主要招標項目分為建設項目、設備采購項目和設備安裝項目。建設項目原則上分為:主壩、左副壩、右副壩、右岸引水灌溉隧洞、溢洪道、廠房及開關站、場外永久交通、場內永久交通、壹期導流、砂石及混凝土攪拌系統、房屋建築工程11。壹個工程壹般有壹個合同,如廠房、溢洪道、左副壩等,多數情況下壹個工程由兩個以上合同組成,如主壩、右副壩、交通工程等。設備采購和安裝項目也主要根據招標情況進行項目劃分。其他工程是指除主體建築工程以外的其他永久性或臨時性工程。包括水土保持、環境保護、水文自動測報系統、大壩觀測、工程整體美化、防冰破冰、訥河中轉站、場外供應、通信線路工程等。該分項工程與合同相對應,貼近實際施工情況,便於合同管理和投資控制。②數量不同。初步設計工程量用於概算,招標設計工程量用於預算。與預計量相比,土石方填築量略有增加,混凝土量略有減少。預算數量劃分得更加詳細。石方開挖分全風化、強風化、弱風化,混凝土澆築分部位、分標誌。(3)工程單價的編制采用不同的定額,概算采用(88)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和(86)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預算定額。項目管理預算按上述原則和條件編制,並參考已中標的價格水平進行適當調整,特別是單位設備費用節省較多,即預留的可調整費用。
1.2確定差價的計算方法是動態投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差價的計算是動態投資管理的核心內容,因此確定差價的計算方法非常重要。本項目差價計算采用公式法,由差價計算公式、權重計算、價格指數采集三部分組成。計算公式參照水利工程差價計算方法執行。差價計算的權重根據土方開挖、土方填築、拋石、混凝土、瀝青混凝土、鋼筋錨桿、地基處理、主要設備、通用設備、設備安裝工程等不同的工程性質進行分類,每個分類項目中價格因素的權重根據項目管理預算和相應的單價進行計算。即尼爾基項目年度差價所需的各分類項目可變權重的計算依據。價格指數由中介機構每年收集、分析和確定。動態投資管理還包括建設期歸還的貸款利息。建設期貸款利息按貸款金額和利率計算,實際支付多少算多少。差價包括:建築安裝工程的基本直接費和其他直接費,由人工費、材料費(含安裝材料)和機械臺班費組成,以及現場費用、間接費、企業利潤、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其他稅費產生的差價;構成固定資產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和其他設備的差價;每個獨立費用的價格差異。不屬於差價計算的範圍是指:不構成尼爾基項目投資範圍的項目和費用;超出原初步設計範圍,未經原審批單位批準增加項目和費用的;建設期的融資成本;批準的價格差異。差價計算基準期統壹確定為初步設計概算的價格依據。2001上半年。
2預算編制的必要性
2.1是合理計算項目竣工投資的需要。計劃經濟時期,項目施工隊伍由國家統壹安排。不簽合同就沒有合同價,工程竣工投資壹般都是按照概算計算的。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後,項目建設將實行招標,由項目法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之壹是工程造價,包括總價和單價。壹般以單價承包主體工程,所以出現合同價,多數情況下低於預估價。目前,水利工程投資價格標準沒有明確統壹的規定。尼爾基項目所在的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關於2003年固定資產投資價格統計報表的文件通知規定:“建築安裝工程投資價格壹般按預算價格計算。預算價是在施工圖設計階段,根據壹定時期的預算定額計算出的工程總造價。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同意並經商業銀行認可的工程差價作為修訂預算價,建築安裝工程按修訂預算價計算。以中標價格作為計算建安項目投資價格的依據。中標後如調整價格,則以調整後的價格作為計算投資完成額的價格依據。“以上為地方性法規,主要針對地方各類建築安裝工程,中央大型水利工程可參照執行。水利部計劃司於2007年8月在尼爾基遺址召開了統計工作研討會,會上討論了《水利基本建設投資統計(征求意見稿)》。這個討論稿的原則是:“招標項目,應當以中標價格作為計算投資的價格依據;不進行招標的項目,以預算價或估算價作為計算投資的價格依據,發生價格調整調整投資完成額。“可以看出,水利行業和地方政府傾向於用預算價和標底作為投資完成的計算依據,但目前大部分水利工程不編制施工圖預算,只有估算價和標底。如果以估算價或投標價作為投資完成的依據,各有不足。估算單價是綜合單價,不能準確代表施工階段的價格。在施工階段,有時施工方案變化較大,再次套用估算單價是不現實的。而且在施工過程中,個別樓盤材料的預估價變化較大,預估價已經不堪重負。如果采用了中標,就相當於被報銷了,被賣掉了,沒有體現招標和加強管理的業績。此外,同壹項目不同投標人的人、料、機價格水平及收費內容和標準也不同。如果中標,就會出現同工不同價的情況,壹個項目向國家申報投資應該采用同壹個標準。因此,在項目建設實施階段編制項目管理預算,並根據項目管理預算價格計算投資定額更為合理。
2.2能夠嚴格執行合同,在上述靜態投資管理中有效控制投資,形成以項目法人為中心,以合同管理為重點,對投資方負責,確保投資控制在國家批準的預算內;對每個承包商負責,通過合同管理確保每個招標項目的靜態投資控制在項目管理預算的投資範圍內。大多數預算項目都與合同有對應關系。單個項目壹般包括壹個或幾個合同,預算金額也大於合同金額,為合同變更和索賠留有余地。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我們經常對照預算進行檢查,嚴格控制變更索賠。控制投資有三道防線,分別是合同、項目管理預算和可調預備費。(1)合同。合同有三種類型:總價合同、單價合同以及總價和單價相結合的合同。總價合同適用於工期短(2年以下)、投資小、工程量計算復雜的項目,如道路、房屋、供電線路等。壹般為總合同項目預留5%左右的備用金,以適應小的變化,保證結算不超過合同金額。單價合同適用於施工內容單壹、工程量可能發生較大變化的項目,如灌漿、石料供應等。單價和總價結合適用於大壩、廠房、溢洪道等工期長、工程量大、施工復雜的重大項目。壹般這種合同總價的合同部分都不大,而且會壹次性保證,不會調整。關鍵是單價合同部分,嚴格按照合同單價執行,不輕易修改。對於因施工條件變化確實需要修改單價的,規定“三原則”原則,即投標報價中使用的原定額、原價(人工、材料、機械)和原取費標準,對控制合同變更項目的投資有重要作用,同時可以避免扯皮,做到及時結算。②項目管理預算。編制項目管理預算時,壹般根據招標工程量和實際施工方案進行編制,金額略大於合同金額,主體工程合同有變更和索賠。根據預測,壹般可以控制在預算之內。③預留費用可以調整。結合中標情況編制項目管理預算,比概算可節省部分投資。可調預備費約占項目管理預算的6.6%,在發生重大設計或施工變更時,項目法人可隨時動用,確保投資不超過概算。
2.3是客觀調整項目投資的需要。與初步設計階段相比,設計肯定會有不同程度的變化,施工方案也會有變化,這肯定會影響投資的變化。有必要客觀地反映這些變化,並通過編制項目管理預算對其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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