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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5個新城探索出臺不同於中心城區的住房和租賃政策。

3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本市“十五”加快新城規劃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提出加快位於重要區域走廊、發展基礎較好的嘉定、青浦、松江、奉賢、南匯等新城規劃建設的實施意見。

本意見自2021年3月起執行。《意見》提出,在五大新城探索出臺不同於中心城區的住房購租政策,研究完善租購結合、租售掛鉤的人才住房政策。因地制宜,制定涉及教育、醫療、養老等服務人才的壹攬子公共服務配套政策。

《意見》提出,到2035年,五大新城各聚集常住人口約1萬人,基本建成長三角區域具有輻射帶動功能的綜合性節點城市。到2025年,五大新城常住人口總量達到360萬人左右,新城所在地區GDP總量達到1.1萬億元,基本形成獨立的城市功能,初步具備長三角城市網絡綜合節點城市地位。

《意見》提出,公共服務質量將顯著提升。擁有壹批服務新城、輻射區域、特色明顯的高水平設施和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優質資源,形成了保障有力的多元化住房供應體系,基本實現了普惠性公共服務的優質均衡布局,15分鐘社區生活圈功能更加完善。

在新城產業社區增加租賃住房、公共空間、服務設施,提升整體品質,促進職住平衡。鼓勵改造現有老舊商業建築和商業網點設施,使其具備租房、R&D、休閑等多重功能,為創新型企業和創業人才提供低成本、嵌入式的產業空間和創新空間。

促進舊城的有機更新。推進新城“城中村”改造和老舊小區微改造,註重配套服務和完善基礎設施,加快舊房改造和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推進各類附屬綠地開放和袖珍公園、林蔭大道建設。

優化住房空間布局,完善多元化住房供應體系。促進新城住房規劃建設、軌道交通建設、就業分布和公共設施協調發展,引導人口和住房合理布局。增加住房用地供應,提供高品質、有特色的國際社區、創業社區、高品質商品房等多元化住宅產品,保持新城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完善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推進人才安居工程,探索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規劃建設租賃住房,提高新城“十四五”期間新建住房中政府、事業單位、企業持有的租賃住房比例,優先在軌道交通站點周邊規劃建設公租房。

強化人才引進政策。制定差別化人口引進和人才引進政策,完善居住證積分和落戶政策,加大新城急需緊缺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引進力度,拓寬引進海外人才渠道。探索出臺不同於中心城區的住房和租賃政策,研究完善租購結合、租售掛鉤的人才住房政策。因地制宜,制定涉及教育、醫療、養老等服務人才的壹攬子公共服務配套政策。

優化土地保障政策。市、區土地利用計劃向新城區重點區域和重大項目傾斜。對新城規劃建設年度考核取得明顯成效的地區,給予計劃指標獎勵。增加工業“標準用地”供應,鼓勵通過先租後讓、長期租賃等方式使用工業用地。支持新城內產業區塊實施混合用地等政策,鼓勵功能混合,加快創新功能集聚。提高項目準入標準,加強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評估工業項目資源利用效率,創新低效用地分類處置和退出機制,倡導區域整體轉型,支持富余工業用地分割轉讓。

在附件“十四五”規劃中,《意見》特別提到了加快新城高質量發展的支持政策,包括住房和土地供應:

優化新城人才落戶和居住證政策。新城重點行業用人單位可由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納入人才引進重點院校。縮短新城市“戶口遷移”周期。對在新城區教育、衛生等重點行業、事業單位工作達到壹定年限,並承諾落戶後繼續在新城區工作2年以上的人員,經新城區所在區推薦,“戶口遷移”期限由7年縮短為5年。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在新城區教育、衛生等公益性事業單位就業的,直接落戶,加3分。市、區加大對特殊人才在新城落戶的支持力度。對在新城工作生活的上海市居住證持有人,給予特殊積分,即每1年累計2分,5年後計入總分,最高20分。

落實人才安居政策。

完善新城多元化住房供應體系。加快商品房建設和供應,增加新城人才公寓、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賃房供應和比例。對城市運行必需的基礎服務人員,研究增加宿舍型租賃住房,構建點線面結合的多層次租賃住房布局。支持人才安居,逐步擴大支持本市重點區域發展的人才購房政策覆蓋面,重點促進新城重點產業和重點區域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自住購房需求。研究建立租購結合、租售銜接的人才住房政策。

引導新城住房合理布局。根據新城人口目標,適當增加新城範圍內城市建設用地中規劃居住用地的比例。支持人才聚集的大型企事業單位和工業園區利用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房。優化完善產業園區配套功能,支持產業園區租賃住房集中配建。綜合運用租賃住房扶持政策和產業用地劃撥政策,創新產業園區租賃住房集中劃撥方式,簡化審批流程。支持新城區利用工業園區周邊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

完善新城大型居住社區功能。按照“15分鐘生活圈”的標準,建設宜居便捷的居住社區,加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配套建設,推進市政公共設施與住宅建設同步,充分發揮新城大型居住社區吸納人口的功能。完善和規範大型住宅小區價格核定認證、市政征收安置住房差價資金使用等機制。對新城範圍內規劃的大型住宅小區,在保證保障性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供應的基礎上,優化安排部分土地用於建設保障性租賃房。

加大土地保障的計劃性。

提高新城開發力度。落實新城核心區和軌道交通車站600米服務範圍內特定開發強度政策,通過TOD模式支持車站周邊地區高強度綜合開發。對於新城其他區域,可結合重點開發項目適當提高開發強度水平,住宅地塊尤其是租賃住房的容積率可適當放寬。

加強新城區土地保護。加大新城建設用地支持力度,建立建設用地指標凈增激勵機制,主要滿足新城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重大產業項目、社會事業和重點發展區域的用地需求。推動市內新型產業空間向新城傾斜,支持新城產業區塊實施混合用地、創新產業用地等政策,推進產業、R&D辦公、中試生產等功能混合,引導科技R&D、企業總部管理等創新功能加快集聚。

優化新城土地供應結構。根據新區的產業定位和市場需求,優化工業和R&D、商業辦公和居住等各類用地的結構和比例。保證新城區工業基地和工業社區的工業用地空間,減少綜合性大型商業用地供應,增加單體小型商業用地供應。推進新建居住用地向軌道交通站點、大容量公共交通走廊節點1000米左右集中布局。試點實施商住用地動態調整機制,允許新城區建設的低效商業用房改造為租賃住房。

支持新城區存量土地二次開發。引導新城所在區域減量指標使用向新城傾斜,加大新城建設項目周轉指標支持力度,以增量用地帶動存量用地調整,助力全域推進城市更新。支持利用劃撥土地上的存量房地產發展各類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土地用途、權利人和權利類型在過渡期內可暫時不變。

推動新城戰略預留區的啟動和使用。加快研究明確嘉定新城馬東片區、松江工業區、青浦工業區等戰略保留區的功能定位和規劃安排,結合周邊產業園區發展和軌道交通建設項目,實現成熟利用。

對土地出讓收入實行特殊扶持政策。在新城範圍內落實市級土地出讓收入扶持政策。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新城區土地出讓取得的市級土地出讓收入,計提各項專項資金(基金)後,不低於30%返還新城區,經批準的新城區功能聯系區按壹定比例返還,統籌用於城市道路、生態環境保護、鄉村振興等基礎設施中符合土地出讓支出範圍的項目。

積極推進舊城更新。鼓勵新城實施“城中村”改造,加快現有“城中村”改造項目,優先將涉及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建制鎮拆遷改造的“城中村”納入改造計劃。支持新城舊住房綜合改造,優先保障新城舊住房並享受市級補貼計劃;首先啟動不完整舊房的拆除、重建和改造。在舊城風貌保護過程中探索試行容積率出讓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意見有望優化購房政策。此次政策明確,制定差別化人口引進和人才引進政策,完善居住證積分和落戶政策,加大新城急需緊缺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引進力度,拓寬海外人才引進渠道。探索出臺不同於中心城區的住房和租賃政策,研究完善租購結合、租售掛鉤的人才住房政策。因地制宜,制定涉及教育、醫療、養老等服務人才的壹攬子公共服務配套政策。

嚴躍進表示,從此次政策內容可以看出,人才政策、居住證政策、購房政策將進壹步完善。這也是目前相關人才最關心的內容。第壹,從人才引進的角度來說,預計未來門檻會降低,落戶的放寬實際上有助於加大人才的引進,對上海房地產的發展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後續房企衡量上海住房需求的壹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第二,從居住證積分來看,未來的積分會更加人性化。特別是在租房方面,會給予更多的支持,租房後辦理居住證的難度會明顯降低。第三,從購房政策來看,這個政策提出了壹個非常受關註的詞,就是“探索從中心城區推出差別化的購租政策”,釋放了壹個非常好的信號。當然,近期需要警惕中介和房企的炒作,積極穩定市場,真正把利好政策和人才引進政策結合起來。

此外,嚴躍進表示,此次政策明確,在新城和軌道交通車站核心區600米服務範圍內實行特定開發強度的政策,通過TOD模式支持車站周邊地區的高強度綜合開發。對於新城其他區域,可結合重點開發項目適當提高開發強度水平,住宅地塊尤其是租賃住房的容積率可適當放寬。

嚴躍進認為,政策強調了“開發強度”提高的相關內容,這是開發商等需要積極關註的。五大新城未來可能成為房企拿地開發的重要區域。結合軌道交通等因素,這類土地預計會有非常高的市場認可度,對人口引進會有比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