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需要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轉移申請材料:戶籍轉移申請書、接收單位證明、被轉移人戶籍證明及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及被轉移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辦理戶口遷移證的流程是怎樣的?
1,應用
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準予遷入證明(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接受
派出所戶籍員審核材料,做出是否同意辦理的決定。
3.了結此案
派出所辦結案件,當場打印《遷移證》,給予許可。
戶籍遷移有哪些類型?
1,內部遷移
直接遷址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憑戶口簿和公民身份證;結婚的,應附結婚證和計劃生育證明復印件;住房分配、購房、房屋拆遷的,應附房產證復印件。
2.機構間移徙
憑戶口簿和公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準予遷入證明。憑戶政派出所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城市遷移證》,再到戶政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域遷移
持戶口簿和公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提交分局審批。經分局批準,憑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可以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城市遷移證》,再到當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什麽情況下可以遷戶口?
遷戶口的情況如下:上大學、招工、招聘幹部、買房、投資、工作調動、人才引進、夫妻投靠、父母子女互相投靠等都可以遷戶口。遷出城市壹般需要新的身份證,城市遷移不需要重做。
戶口遷移所需證明材料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要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當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與遷移原因相關的證明。
戶口遷出的具體條件如下:
1.被普通高校和中等專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可以在入學時自願選擇是否遷入戶口。如需遷入學校所在地,由本人或戶口本主持加蓋學院公章和省級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招生專用章的錄取通知書和居民戶口本,到戶口常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
2.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勞動部門調入、錄用的幹部、工人,以及符合隨遷條件的退休人員及其家屬,要求將戶口遷入現工作單位和原籍的,應向公安派出所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入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和《居民戶口本》。
3.夫妻雙方互投的,由本人憑《居民戶口本》和配偶避難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予遷入證明》到派出所辦理遷出登記,領取《戶籍證明》。
4.人們依賴他們的孩子。本人持戶口簿第二聯及子女擬投靠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公安派出所申報遷出登記,領取戶口遷移證明。
5、來市投資、興辦實業、購買商品房的人員與其直系親屬* * *共同居住的,由本人或其戶籍主持人持《戶口簿》和擬落戶城市的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入證》第二聯,到公安派出所申報遷出登記,領取《戶口遷移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
有派出所的城鎮,以派出所轄區為戶口管轄地;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管轄為戶口管轄。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是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分散居住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在戶口所在地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部隊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帳戶。,應由指定的合作社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登記在戶口。
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