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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政辦發[2007]82號
自治州直屬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霍爾果斯、都拉塔口岸管理委員會:
自治州人事局、教育局、編辦、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關於《伊犁州2007年招聘鄉鎮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州十壹屆人民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印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07年6月6日
宜州地區2007年招聘鄉鎮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
為加快自治州基礎教育發展,特別是解決自治州中小學教師短缺的矛盾,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事廳印發的《自治區事業單位新錄人員公開招聘考試試行辦法》(任新發〔2004〕69號) 自治區教育廳、人事廳、編辦、財政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中小學新教師實行合同制的意見(試行)》(新教發〔2003〕23號)、《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暫行辦法》(伊州黨辦發〔2003〕52號),經自治區人事廳批準, 為做好今年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壹、招聘教師的指導思想
自治州直屬縣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從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教育全面發展和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的需要出發,結合自治州教育工作實際, 通過實施中小學新教師聘任制和崗位管理,形成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升能降、待遇能升能降、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提高質量、方便考生、加強監督的要求,確保新招聘教師的質量,實現中小學教師招聘和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
二、招聘教師的原則
(壹)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教師招聘將向社會公開。整個工作過程接受社會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防止以權謀私、以權謀私,堅決杜絕不合格人員進入教師隊伍,確保教師招聘工作有序進行。
(二)堅持空缺崗位、空缺崗位的原則。縣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必須在編制部門編制的基礎上,在編和空缺崗位進行。任何超編的縣、市、校不得招聘教師。
(3)堅持調整優化結構的原則。縣市根據核編後教師崗位不足情況進行補充。缺什麽學科老師,招什麽學科老師。同時,要嚴格按照編制規定確定中小學各類人員的結構比例,已超編的語種不再新增教師。下達的招聘計劃只能用於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通過補充人員不足達到進壹步加強鄉鎮教師隊伍的目的。
(4)堅持特招原則。面向鄉鎮招聘的教師全部在鄉鎮中小學任教,面向奎屯市區招聘的初中教師全部在該校任教。通過招聘,中小學教師分布進壹步合理化。
(五)新聘教師壹律實行合同制聘用管理原則。聘用對象在聘用前、聘用期間和解聘後不受身份限制,不與身份掛鉤。學校與考生應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確定單位與個人的人事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教師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及應聘條件
(1)教師招聘計劃。根據自治區人事廳下達的2007年招聘教師計劃,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兩次進行,各縣市的具體增人計劃由自治州人事廳另文下達。
(2)考生。凡熱愛教育事業,符合報名條件的非工作人員均可報考。2007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證明報考,體檢時提交畢業證原件。
中學教師面向全國招聘,小學教師面向國家招聘。
(三)申請條件
1.思想政治狀況
(1)擁護我國* * *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維護祖國統壹、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不信仰宗教,不參加宗教活動,敢於主動抵制宗教對學校的滲透。
(2)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遵紀守法,為人正直,作風嚴謹,與時俱進,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服從組織分配,自願到邊遠貧困農村學校支教。
2.學歷和專業要求
(1)高中教師: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英語、音樂、體育、美容等專業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學歷。
(2)初中教師: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英語、音樂、體育、美容等專業可放寬至中專以上學歷。
(3)小學教師: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奎屯市區初中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英語、體育、美容等專業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學歷。
報考英語、音樂、體育、美容、計算機教師崗位的考生,要求本專業畢業。其他專業四級以上的畢業生也可以報考英語教師崗位。
3.年齡和身體狀況
35歲以下,身體健康,裸眼視力0.2以上。其他身體條件符合申請教師資格體檢標準的要求。在同壹縣市任教十年以上的報考人員,女性可放寬至40周歲,男性可放寬至45周歲。
以上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當月。
4.語言條件
報考民語學校者,漢語班小學教師漢語水平考試達到六級、初中七年級、高中八年級;漢語水平考試達到四級、初中五級、高中六級的非漢語小學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奎屯市區初中班招聘的其他人員,應符合相應資格條件。
以上申請的具體條件和職位請見宣傳冊。
四。招聘教師的程序和要求
(1)程序
1.各招聘學校會上報空缺職位及所需人員條件(政治思想、年齡、學歷、專業等。)到縣市教育主管部門。
2.縣市教育部門對上報的缺額進行統計、審核、分析,根據學校教學等工作的實際需要擬定教師招聘計劃,報人事部門審核;人事部下達增員計劃並監督實施。
3 .由人事部門會同縣級教育部門公布空缺職位、招聘範圍和條件;報名和資格審查由教育部門組織。
4.組織考試和評估。由人事部門牽頭,教育部門參與,成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基本業務知識、政治思想和教學能力的統壹考試。在考試和考核的基礎上,對候選人進行綜合評價,並在此基礎上提出擬錄用人選名單。
5.研究決策並發布結果。根據考評意見和擬聘用人員名單,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由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擬聘用人員,並予以公示。
紀檢監察部門對上述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
(二)公告
有關招聘程序、職位、資格條件、報名和考試要求等有關規定應當向社會公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2007年學校出具的有效證明,包括專業、學制、學歷等)到就近的縣、市、州直報名點報名。)、相關資格證書、漢語水平考試(限報考民用語言學校者)證書(以上三證均為原件)。教育部門會同人事部門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並對其身體狀況進行目測。考生報名時須填寫《伊犁州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由縣市人事部門匯總後報國家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到國家人事局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有關費用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收取。
(4)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中學教師和小學教師按語言組織。根據自治州黨委、人民政府發布的《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自治州事業單位補充人員的筆試由自治州人事廳組織,自治州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試工作,招聘教師的考試工作由自治州人事考試中心具體負責。筆試和面試按百分制計算。筆試和面試分別占總成績的70%和30%。
1.筆試
(1)基礎科目:政治、語文、數學、教育。
(2)專業科目:考生自願填報,即考生報考時選擇的相應科目。
(3)根據雙語教學需要,今年設置雙語教學崗位。考試科目為:語文、政治、數學、專業科目。以上科目用中文回答,中文用哈薩克語(或維吾爾語)回答。下達的招生計劃應優先滿足雙語教學的需要。
以上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面試
各縣市可組成面試專家組,對考生進行學科面試,具體工作由各縣(市)人事部門會同教育部門提出,經州招辦審定後組織實施。面試工作實行回避政策,縣市交叉。
基礎科目(折算成100%制)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筆試成績的50%和50%。筆試成績匯總後,按照招聘崗位1: 3的比例進入面試。
部分報名人數少於3人或低於規定比例的職位,除缺考或缺考科目外,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過程中,自治州招聘領導小組將委派督導組到各縣督導招聘面試。監督檢查的重點是:招聘程序是否符合規定;考官是否公平公正;接受考生關於面試過程和成績等相關事宜的提問。
壹對壹報考職位,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體檢、政審、公示,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筆試、面試結束後,按評分比例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縣市教育部門會同人事、監察部門按照1: 1的比例組織體檢、政審和考核。因體檢、政審、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各崗位依次遞補。體檢、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報國家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2007年應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書原件,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原件者取消資格。
在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專業課成績決定錄用。
擬聘用人員審核通過後,由州、縣、市人事、教育部門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各縣市要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署名舉報反映的問題,由人事、教育、監察部門進行核實,統壹上報。
(6)就業
對公示後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縣市教育部門將擬聘教師報縣市人事部門審核後,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並報送州人事部門進行合同鑒證。國家人事局報自治區人事廳審批並下達增資計劃,各縣市相關部門辦理入學、工資、保險等手續。
按照自治區教育、人事、組織、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五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中小學新教師實行合同制的意見(試行)》(教人字〔2003〕23號),新教師全部實行合同制和崗位管理。學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員工以書面形式訂立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壹般為3年。聘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可以續簽聘用合同。新教師將有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員工考核不合格或被發現有違規、違紀、弄虛作假行為的,解除聘用合同。辭退後不再具有教師身份,不再享受相應待遇。實行合同制的教師,在聘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新聘教師實行人事代理,同時必須參加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
動詞 (verb的縮寫)位置調整
面試結束後,對於縣市仍空缺的職位,州招辦將首先在報考該縣同類職位(同級、同語種、同科目)的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職位調劑。不能從縣域調整的,在州直屬範圍內調整。
六、成立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因其政策性強、覆蓋面廣,為規範招聘行為,招聘工作由人事部門牽頭,教育、組織、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配合。同時,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成立了伊犁州直接招聘鄉鎮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吐爾遜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萬水黨委常委、自治州常務副州長
沙瓦提別克自治州副州長
成員:州委組織部副部長、州人事局黨組書記侯興輝。
國家教育工委書記、國家教育局黨組書記李新軍。
烏倫泰地區人事局局長
葉爾肯教育局局長
胡國家人事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托裏昆州編輯部副主任
穆尼爾州人事局副局長
人事局副局長張革平
王小平人事局副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丁愛花
陳茂新國家監察局副局長
財政局副局長顧躍良
馬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社會保障局局長
吉峰界州政府辦公廳秘書五處處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州人事局,負責具體招聘工作。辦公室主任為侯興輝同誌,副主任為李新軍同誌、吳倫泰同誌,工作人員從人事、教育、組織、監察等部門抽調。
不及物動詞其他人
本實施方案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
招聘的具體事宜由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決定。
業務咨詢電話:0999-8022243(國家人事局)
0999-8021452(國家教育局)
監督電話:0999-8125095(國家監察局)